第8章 梁启超·王阳明知行合一之教(7)
欲廓清自私自利的念头,除却致良知没有第二法门。因为心术隐微,只有自己的良知方能照察得出,阳明说:“人若不于此独知之处用力,只在人所共知处用功,便是作伪,便是‘见君子而后厌然’。此独知处便是诚的萌芽。以处不论善念恶念,更无虚假一是百是,一错百错,正是义利诚伪善恶界头。于此一立立定,便是正本澄源。古人为学工夫精神命脉全体,只在此处。”(《传习录·卷上》)所以他又说:“慎独即是致良知。”(《与黄勉之书》)
这样说来,致良知切实下手工夫,是不是专在消极的克己作用呢?不错,克己是致良知的重要条件,但不能认克己为消极作用。阳明说:“人须有为己之心,方能克己,能克己,方能成己。”(《传习录·卷上·答箫惠问》)这句话又怎样解呢?
我们想彻底了解他,要回复到他的心物合一论之哲学上的见解来。阳明固为确信心外无物、物外无心,灼然见得我身外之人们及天地万物,都是“真我”或“大我”的构成要素。因此得着“物我同体”的结论。前文已经说过了,既已如此,然则自私自利之心,强把人我分为两体,岂不是我的“真我”罹了车裂之刑吗?所以他说:“这心之本体,便是你的真己。你若真要为尔那体壳的己,也须用着这个真己,便须要常常保护这真己的本体。有一毫亏损他,便如刀割、如针刺,忍耐不过。必须去了刀,拔了针,才是为己之心,方能克己。”(《传习录·卷上·答箫惠问》)因此之故,克己工夫,非惟用不着强制执行,或者还可以说发于本能之不容自己。所以他说道:“凡慕富贵、忧贫贱、欣戚得丧、爱憎取舍之类,皆足以蔽吾良知之体,而窒塞其用。若此者,如明目之中而翳之以尘沙,聪耳之中而塞之以木楔也。其疾痛郁逆,将必速去之为快,而何能忍于时刻乎?”(《答南元善书》)克己本是一件极难的事,然而“见得良知亲切时,其工夫又自太难”(《与黄宗贤书》)。所谓见得亲切的,是见个什么?就是见出那物我为一痛痒相关的本体。这些话骤听着像是大言欺人,其实只是人生习见的事。例如慈母对于她的乳儿,青年男女对于他们的恋人,那种痛痒一体的意思何等亲切。几曾见有对于自己的恋人而肯耍手段、玩把戏,牺牲对方的利益,以谋自利者?假使有这种念头偶然涌起,一定自己觉得有伤害爱情神圣的本体,立刻感到深切的苦痛,像目中尘、耳中楔一般,必拭去、拔去而后为快,是不是呢?但这种境界,在一般人只有慈母对乳儿、恋人对恋人才能发现。若大圣大贤,把天下国家看成他的乳儿,把一切人类看成他的恋人,其痛痒一体之不能自已,又何足怪?阳明以为,人类的本性原是如此,所有“间形骸而分尔我”者,都不过良知受蔽隔而失其作用。“致”的工夫,只是把良知麻木过去的那部分打些药针,令其恢复原状。一旦恢复之后,物我一体的感觉自然十分灵敏,哪里容得纤毫间隔,下手工夫又何难之有呢?所以《大学》说:“如恶恶臭,如好好色。”而阳明亦最喜引以为喻。他说:“从未见有过,好色的人要人强逼着才肯去好的。”(约《传习录》语)又说:“好色之人,未尝有痛于困忘者,只是一真切耳。”(《答周道通书》)由此观之,在致良知这个口号底下所用克己工夫,是积极的而非消极的了。
良知本体与功利主义之分别,《孟子》说得最明白:“凡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纳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乍见的恻隐,便是良知本体。纳交、要誉、恶其声等等杂念,便是得丧毁誉关系,便是功利。致良知工夫,最要紧是“非所以什么,非所以什么”。换句话说,一切行为,都是目的,不是手段。阳明说:
君子之学,求尽吾心焉尔。故其事亲也,求尽吾心之孝,而非以为孝也;事君也,求尽吾心之忠,而非以为忠也。是故夙兴夜寐,非以为勤也;剸繁理剧,非以为能也;嫉邪祛蠹,非以为刚也;规切谏诤,非以为直也;临难思议,非以为节也。吾心有不尽焉,是谓自欺其心;心尽而后,吾之心始自以为快也。惟夫求以自快吾心,故凡富贵贫贱、忧戚患难之来,莫非吾所以致知求快之地。苟富贵贫贱、忧戚患难而莫非吾致知求快之地,则亦宁有所谓富贵贫贱、忧戚患难者足以动其中哉!世之人徒见君子之于富贵贫贱、忧戚患难无入而不自得也,而皆以为独能人之所不可及,不知君子之求以自快其心而已矣。(《题梦槎奇游诗卷》)
这段话是“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慊”那几句的详注。问,为什么要恶恶臭?为什么要好好色?谁也不能说出理由来。只是生理作用,非好好恶恶不能满足罢了。人生数十寒暑,勤勤恳恳乃至忍艰难、冒危险去做自己良心上认为应做的事。问,为什么?什么都不为。再问,只能答道为良心上的安慰满足。这种人生观,真是再逍遥自在不过的了,真是再亲切有味不过的了。回看功利主义者流,天天以“为什么,为什么”相号召,营营于得丧毁誉。过几十年患得患失的日子者,孰为有价值,孰就为无价值,我们可以知所别择了。[12]
以上所述,致良知的全部工夫大概都讲到了。但是,不能致良知的人,如何才会致起来呢?阳明以为,最要紧的是立志。孔子说:“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又说:“我欲仁,斯仁至矣。”阳明接见学者,常以此激励之。其在龙场,示诸生教条四章,首即立志。其在《传习录》中谆谆言此者,不下数十条。其示弟立志云:
君子之学,无时无处而不以立志为事。正目而视之,无他见也;倾耳而听之,无他闻也。如猫捕鼠,如鸡伏卵,精神心思,凝聚融结,而不复知有其他,然后此志常立。神气精明,义理昭著,一有私欲,即便知觉,自然容住不得矣。故凡一毫私欲之前,只责此志不立,即私欲便退听;一毫客气之动,只责此志不立,即客气便消除。或怠心生,责此志,即不怠;忽心生,责此志,即不忽;躁心生,责此志,即不躁;妒心生,责此志,即不妒;忿心生,责此志,即不忿;贪心生,责此志,即不贪;傲心生,责此志,即不傲;吝心生,责此志,即不吝。盖无一息而非立志责志之时,无一事而非立志责志之地。故责志之功,其于去人欲,有如烈火之燎毛,太阳一出,而魍魉潜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