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的宗教研究必须坚持无神论立场
——纪念毛泽东关于《加强宗教问题研究》的批示50周年
本文题目中的“马克思主义的宗教研究”,是指基于马克思主义立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对宗教问题进行的研究。宗教研究,即把宗教作为认识的客体开展学术研究,就研究主体而言,人们的基本立场各有不同:有不信教的也有信教的,有无神论的也有有神论的,有马克思主义的,也有非马克思主义的。只要研究者遵守国家的法律,就享有法律赋予的学术研究自由。本文所讨论的,是其中马克思主义的宗教研究。
1963年12月30日,毛泽东就加强宗教问题研究作出重要批示,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对于宗教问题的研究。笔者认为,毛泽东这个批示所要求加强的“宗教研究”,无疑是指马克思主义的宗教研究。批示中说:“国内没有一个由马克思主义者领导的研究机构,没有一本可看的这方面的刊物。《现代佛学》不是由马克思主义者领导的”,“其他刊物上,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写的文章也很少”,这表明,毛泽东要求我们的研究机构和刊物必须是“由马克思主义者领导”的,研究文章必须是“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写的”。同样不言而喻的是,这种马克思主义的宗教研究,必须坚持无神论立场。批示中要求“批判神学”,明确地宣示了这一立场。研究宗教问题如果不坚持无神论,不批判神学,就离开了马克思主义,就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宗教研究。
但是,马克思主义的宗教研究要不要坚持无神论,至今仍是一个存在着严重分歧的问题,需要认真讨论。
一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彻底无神论的宗教观
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的科学世界观。它根本排除了任何超自然神秘力量对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生活的影响和主宰,是彻底唯物主义和无神论的世界观。恩格斯旗帜鲜明地宣示:“要知道,马克思和我本来差不多就像巴枯宁一样早就是坚定的无神论者和唯物主义者。”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作为它回答“什么是宗教、怎样对待宗教”问题的根本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完整世界观的有机构成部分,是彻底无神论的宗教观。
然而,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关于宗教问题的论述不少,直接论证“无神”、反驳“有神”的文字却并不多。有人因此说,马克思主义只有“神”论,没有“无神”论。这种看法似是而非,模糊了问题的实质,自觉或不自觉地导致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曲解。
历史的事实是,当马克思在19世纪40年代开始创立自己的新世界观时,“就德国来说,对宗教的批判基本上已经结束”。在马克思看来,“把宗教世界归结于它的世俗基础”,从而证明在事实上“无神”,这是一个在费尔巴哈那里就已经基本完成的任务。因此,马克思不去重复“无神”的论证,而是向前推进对宗教的研究,把“对天国的批判变成对尘世的批判,对宗教的批判变成对法的批判,对神学的批判变成对政治的批判”。在恩格斯的早期著作中,可以读到不少与费尔巴哈非常相似的关于“无神”的论证和对“有神”的反驳。比如他说,宗教是人“把自己的本质当作一种异己的本质来朝拜,并加以神化”。“宗教的第一句话就是谎言”,因为“宗教一开头向我们说起某种有关人的事物的时候,不就把这种事物硬说成某种超人的、神的事物吗?”从这些论述中不难看到费尔巴哈对他的强烈影响。他在做这些论述时多次提到费尔巴哈的著作,甚至说:“我何必照抄费尔巴哈的话呢!”这不免让人想起恩格斯晚年在回顾历史时所说的那句话:“我们一时都成为费尔巴哈派了。”他当时做这样的论证,正是因为还没有完全超越费尔巴哈。当恩格斯和马克思一起创立了新的世界观之后,就不再重复费尔巴哈已经基本完成的工作,而是超越他大踏步地前进了。马克思恩格斯揭示了宗教的本质、根源和发展规律,阐明了使宗教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发展归于消亡的现实途径,形成了超越历史上一切宗教理论的科学的宗教观。可见,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论“神”多、论“无神”少是一种表面现象,始终如一地坚持无神论才是实质。他们对“神”和宗教的论述,无处不贯穿着“无神”思想。他们虽然不再专门做“无神”的论证,却把“无神”思想以不言而喻的形式包含在自己关于宗教的全部理论之中。
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揭示了自然界与人类社会固有的本质和规律,这是对世上“无神”的最有力的论证。科学每征服一个未知领域,就把神从这个领域驱逐出去。恩格斯对此做过生动的描述。他说,哥白尼的著作“向神学下了挑战书”。“在科学的推进下,一支又一支部队放下武器,一座又一座堡垒投降,直到最后,自然界无穷无尽的领域全部被科学征服,不再给造物主留下一点立足之地。”但是,由于历史和阶级的局限性,从前的唯物主义在进入社会历史领域时却又陷入唯心主义历史观之中。只有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唯物主义历史观这一人类科学史上最辉煌的成果,才真正把“神”从人类社会生活和社会历史中驱逐出去。他们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证明历史进程是受内在的一般规律支配的,就是对社会生活中“无神”的证明。从这个意义上说,只有马克思主义才是最彻底的无神论。无神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大厦的基石,是马克思主义其他一切理论的前提。否定马克思主义的无神论,就从根本上否定了马克思主义。
离开无神论立场,必然曲解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虽然讲无神论未必是马克思主义,但不坚持无神论一定不是马克思主义,只能是假马克思主义。有些声称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学者,不仅自己离开无神论立场和对神学的批判去讲宗教问题,而且反对无神论的研究和宣传,将其斥为破坏宗教和谐、社会和谐。一面以奉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相标榜,一面却拒绝和反对无神论的研究与宣传教育,这是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在我们这个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国家创办的理应“由马克思主义者领导的”宗教研究机构和研究刊物,本应该把无神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当作自己的分内之事并且做好。如果推卸这一份职责,甚至把它当作一种异己行为,指责“你们”或“他们”不应该宣传无神论,那就背离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人们痛心地看到,无神论研究被排斥在宗教研究之外。宗教学成为显学,而无神论成为濒危学科。西方宗教神学理论被无批判地搬运进来,向国人推介,甚至违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法律规定,以宗教文化的名义进入我国大学校园,在高校讲台上宣传宗教教义,由高校出版社依靠外国基金会和国内教育专项资金的资助出版推销。这一类问题的发生,是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遭到曲解,无神论被有意无意地排除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之外密切相关的。
总之,坚持无神论,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题中应有之义。哪怕是稍微离开无神论立场,都会背离马克思主义。
离开无神论去讲“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之所以不正确,还可以从宗教研究的真理性和价值两方面讨论。
二 在宗教研究中坚持真理,必须坚持无神论
科学研究是人类认识客观世界、追求真理的事业。人类探索与研究自然、社会和思维等不同领域的事物,形成了科学体系中的各个学科。科学的本质在于它正确反映了客观对象的本质和规律,具有真理性,因而成为指导实践、改变世界的强大力量。对象的客观性、研究成果与对象相符合的真理性,是一门学问成为科学的首要条件。
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原则,也是科学研究的根本原则。科学研究就是从“实事”中求“是”的工作。“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的一切事物,它们是科学研究的对象。对于宗教研究来说,作为它的对象的“实事”是什么呢?世界的本原是物质的而不是意识的,所以人类认识和科学研究的对象归根到底是物质而不是意识。但是,自从人类社会产生以来,在统一的物质世界中就包含着意识现象,它们作为物质运动的特殊形式也成为人们认识和科学研究的对象。这就是认识论意义上的精神客体。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的宗教,就是这样的精神客体。同社会意识的其他形式相比,宗教的特殊性还在于,它发展成为基于宗教观念的社会组织,有其特定的社会群体、组织结构、宗教行为和社会利益,因而作为社会力量出现在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宗教的历史,既是宗教观念随着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演变的历史,也是宗教作为一种社会组织演变的历史。这一切共同构成了宗教研究的客观对象。
宗教研究有其自身特定的客观对象,这使它有可能获得真理性认识而成为科学。宗教研究怎样才能达到与对象相符合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科学呢?宗教现象固然复杂,但它首先是一种意识形态。没有基于一定教义的宗教观念,就没有宗教。因此,宗教研究要成为科学,首先必须对以有神论为核心的宗教观念有科学的认识、正确的判断。马克思主义把宗教观念看作对自然物质和社会存在的幻想的反映。恩格斯说:“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幻想的反映”这一论断揭示了宗教观念的本质,既肯定了它是因反映客观存在而形成的社会生活中的一种观念,又指出了这种反映是虚幻的、与对象不相符合的。真实地存在着并引起宗教观念产生的,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由此看来,宗教研究面对两个层次的客观实际。第一,宗教的有神论观念。作为一种社会意识现象,在社会的历史和现实中真实地存在并发挥影响。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认真地研究和对待它。第二,宗教观念所认定的“超人间的力量”并不存在,这更是我们在研究宗教时不可忘记的客观事实。宗教研究只有全面反映这两个层次的客观实际,才能成为科学。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述拜物教时,用宗教的虚幻形式来说明商品拜物教和货币拜物教的实质,表明了他对宗教本质的看法。他说,在“宗教世界的幻境中”,“人脑的产物表现为赋有生命的、彼此发生关系并同人发生关系的独立存在的东西”。商品拜物教把商品交换看作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崇拜金、银的“货币拜物教的谜就是商品拜物教的谜,只不过变得明显了,耀眼了”。如同宗教有神论是现实社会中真实存在的意识现象一样,拜物教是商品社会中真实存在的社会意识。但是,如同“神”只存在于“宗教世界的幻境中”一样,商品交换这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只是“在人们面前采取了物与物的关系的虚幻形式”。“货币的魔术”只是一种“假象”。可见,在马克思看来,在宗教世界中表现为似乎是富有生命的、独立存在的东西,实际上只是一种“虚幻形式”,它只存在于“宗教世界的幻境”之中。
以上这些说明,对宗教观念的研究,如同对其他一切精神客体的研究一样,不仅要了解其思想的内容,还必须把这些思想与它所反映的物质对象相对照,弄清其思想是否符合实际,从而判明它是真理还是谬误。如果仅仅满足于弄清宗教观念本身的思想内容,而不去研究宗教观念与客观实际是否一致,这样的认识虽然因其能记载或梳理思想观念而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但毕竟还是肤浅的,不能成为真正的科学。精神客体作为对物质的反映,有正确的也有歪曲的,有真理也有谬误。一切以精神客体为对象的学术研究,如果只能描述精神现象,而不能对其是否具有真理性作出辨析,那就不能真正成为科学。离开无神论立场来研究宗教,充其量只能达到这种前科学的水平,因为,虽然宗教有神论作为意识形态现象是真实的存在,但这些观念所崇拜的“神”却是非真实的,是“无”。只有同时揭示这两个方面,才能做到“实事求是”。
宗教研究不只是对宗教观念的研究,它还要研究各个有影响的宗教的历史和现状,研究宗教与道德、科学及其他社会意识的关系,宗教与国家、社会的关系,宗教的历史作用,以及对宗教的政策和管理,等等。揭示宗教观念的实质,不能代替其他方面的研究。但是,由于有神论的宗教观念在一切宗教中都居于基础地位,是宗教之为宗教的根本特征,所以,站在无神论的立场科学地揭示一切宗教观念的实质,对于研究宗教的其他方面具有基础性的地位。无神论立场对于全部宗教研究来说,都是追求真理、成为科学所不可缺少的条件。毛泽东说:“不批判神学就不能写好哲学史,也不能写好文学史或世界史。”不站在无神论的立场“批判神学”,不只是不能了解哲学史、文学史和世界史中同宗教相关的史实,更不能正确认识宗教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因而不能不影响对哲学史、文学史、世界史的科学认识。
恩格斯对基督教史特别是原始基督教的研究,为我们理解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对于科学的宗教研究的意义提供了典范。
1841—1842年,恩格斯在他20岁刚出头时,就对基督教的历史问题产生了兴趣,后来不断地进行研究。经过53年的酝酿构思,到1894年写成了《论原始基督教的历史》。在这期间,他写过《布鲁诺·鲍威尔和原始基督教》(1882年)、《启示录》(1883年)等有关原始基督教的著作,他在《反杜林论》(1876—1878年)、《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1886年)中阐述了关于宗教的基本理论,论述了宗教的历史发展过程。恩格斯通过对圣经新约中的《约翰启示录》及其他历史文献深入细致的分析,还原了原始基督教产生时的本来面貌,并将其同300年以后成为罗马帝国国教的基督教进行比较,阐明了原始基督教是如何形成和演变的。他根据历史资料揭示了最初的基督教徒主要是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受苦受难的人”,他们理想中的天堂“被罗马征服者用荡平一切的铁拳消灭净尽了”。人们在现实中找不到出路,出路只能在宗教领域,“于是,基督教出现了”,“一条把受苦受难的人从我们苦难的尘世引入永恒的天堂的出路找到了”。就思想观念来说,当时在罗马和希腊各地,“都把由各种不同民族的极端粗陋的迷信观念构成的毫无批判的混合物无条件地信以为真”,“神秘荒诞的东西占据着首要地位”,“原始基督教就产生在这样一种气氛之中,而且是产生在特别易于接受这种对超自然事物的玄想的那一类人中间”。恩格斯还用史料证明,在原始基督教中,基督“绝不就是神本身,或与神等同”, “神圣的三位一体连影子也没有”,那里也没有“洗礼”“圣餐礼”等基督教制度,所以,原始基督教“同后来在尼西亚宗教会议上用教条固定下来的那种世界宗教,是有天壤之别的”, “这里既没有后世基督教的教义,也没有后世基督教的伦理”。由此可见,原始基督教是当时社会历史条件的产物,它演变为后来的世界宗教也是历史条件变化的结果。恩格斯不仅指出原始宗教在它们产生的时候并没有欺骗的成分,僧侣的欺诈只存在于后来人为的宗教之中,而且根据社会的历史回答了神学观念为什么产生和如何产生的问题。对于中世纪以后直至近代英国、法国革命时期,对于基督教随着社会经济、政治发展而演化的历史,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以及《德国农民战争》等著作中也做了论述。这样,恩格斯通过具体的历史的分析不仅阐明了基督教神学观念是对外部力量的“幻想的反映”,并对“无神”做出了深刻的科学论证,而且脉络清晰地再现了基督教的历史,对基督教史的研究做出了贡献。
彻底的无神论是恩格斯研究原始基督教的理论前提和贯穿始终的基本观点,而他的研究成果又进一步证明了“无神”的结论。恩格斯的研究成果令人信服地证明,只有站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上,坚持无神论,才能建立和发展科学的宗教理论。
三 在宗教研究中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坚持无神论
科学具有真理性和价值两重属性。科学研究既是追求真理,又是追求利益。人们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不同地位,决定了他们有不同的利益和不同的价值追求。对于工人阶级及其所代表的人民来说,科学研究中的真理追求和价值追求从根本上是统一的。在宗教研究中坚持无神论,既是为了坚持真理,又是为了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世上究竟有神还是无神,这是一个事实如何的问题。无神论和有神论的对立,首先是何者符合实际、具有客观真理性的问题。同时,无神论和有神论的影响所及,也不能不关涉人们的利益。在宗教研究中,坚持无神论才能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归根到底是因为,无神论符合客观实际,是真理,而有神论则是背离客观实际的错误观念。正如毛泽东所指出的:“任何真理都是符合于人民利益的”,“任何错误都是不符合于人民利益的”。毋庸讳言,有些人为个人或少数人的利益所支配,在学术研究中自觉或不自觉地离开了客观真理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只要不违背法律,这是他们的自由。但是,马克思主义的宗教研究不能不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坚持客观真理。在我国,国家设立的研究机构承担着从事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生产、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职责,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阵地,其研究工作不能仅仅视为研究者的个人行为,应当按照党中央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为此,就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
当然,认识的真理性和认识的价值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不能将二者直接等同。科学的宗教研究不能离开具体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抽象地讨论问题,简单地将无神论和有神论与对人民有利或不利等同起来。马克思主义的宗教研究必须始终站在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立场上,联系具体条件来分析无神论和有神论同人民利益的关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结尾发出号召:“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实现这一目标,是不分宗教信仰的全中国人民共同的根本利益所在。指引我们实现这一目标的旗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唯一正确的中国道路,也是当代中国的社会制度,是中国人民的共同理想,也是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具有不同宗教信仰的亿万人民之所以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一致地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是因为三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制度、理论体系集中代表了全体人民共同的根本利益和共同理想,得到了包括信教群众在内的人民的衷心拥护。三位一体整体中的理论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创立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最新成果。这是一个具有内在逻辑结构的科学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其中不可缺少的哲学理论基础。就哲学世界观而言,体现了彻底无神论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同宗教神学的唯心主义是对立的。中国共产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并不是要求信教群众放弃自己的宗教信仰,而是在自己坚守科学世界观的同时,尊重群众宗教信仰的自由。虽然在哲学世界观层面存在分歧,但这是大同中的小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一个整体,也代表了广大信教群众的根本利益并得到他们的赞同、拥护。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制度和理论体系,必须在意识形态领域包括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使各门学科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繁荣发展。在宗教研究中坚持无神论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巩固全国人民团结奋斗共同思想基础的必然要求,因而符合包括信教群众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在宗教研究中放弃无神论,必然导致侵蚀马克思主义的思想阵地,搞乱人们的思想,危害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危害包括信教群众在内的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党中央明确指出,全面理解和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一是要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二是要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三是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四是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四条基本方针,是中国人民根本利益在宗教工作中的集中体现,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运用于当代中国宗教工作实际取得的成果。对于马克思主义的方针,只有站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上才能深刻理解和全面贯彻。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是深入研究、正确解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所不可缺少的条件。这里仅以其中第一条“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为例做一些讨论。对这条方针的正确解读应该是:“既尊重群众信仰宗教的自由,又尊重群众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坚持无神论,同样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同样应该得到尊重。认为无神论的研究和宣传教育违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破坏社会和谐,是对这条方针的曲解。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是由各方面的具体利益构成的。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人民利益又包括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等各方面的利益。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不信仰任何宗教。但是,宗教的存在有其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宗教的产生、发展和消亡有其自身的规律,只有遵循客观规律才能符合人民利益。尊重群众信仰宗教的自由,是维护信教群众的利益、尊重和保护人权的重要体现。同样,尊重不信教与开展无神论研究和宣传教育的自由,是维护不信教的持无神论的群众的利益,也是尊重和保护人权的重要体现。宗教具有群众性,宗教问题是群众问题,宗教工作是群众工作,这是在宗教研究和宗教工作中绝不能忘记的群众观点。同样不能忘记的是,中国还有更多的不信教的群众。从历史上看,无神论是中国文化中的一个优秀传统,大多数中国人没有系统的宗教信仰。在现实中,虽然对信教群众的数量有各种不同的统计和估计,但不信教群众占了中国人口的绝大多数,这是不争的事实。开展无神论的研究和宣传教育,并不是要求信教群众放弃自己的宗教信仰,更不是要消灭宗教,而是面向广大的不信教群众传播科学真理和科学世界观。这是一项具有更加广泛的群众性的为人民谋利益的工作。尤其是对广大青少年进行无神论教育,使他们免受虚妄不实的有神论的袭扰,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这是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青少年利益的崇高的正义的事业。站在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的立场上,把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两个方面统一起来,才能兼顾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的利益,促进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的和谐、宗教与社会的和谐,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从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离开无神论立场,把宗教信仰自由片面地曲解为信仰宗教的自由而否定宣传无神论的自由,就损害了广大的不信教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的利益,也就背离了包括信教群众在内的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这一论断把共产党人的信仰问题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引起了广泛的重视。但是,有人抹杀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和宗教信仰的本质区别,把“信仰”等同于宗教信仰,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名义,宣扬没有宗教信仰的文化是空洞、虚弱、失魂的文化,把宗教信仰说成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动力”“精神力量”。这实际上是把十八大报告中讲的“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偷换成宗教信仰,借机夸大宗教信仰的意义,人为地扩大宗教神学的影响。马克思在批判“哥达纲领”时说:“资产阶级的‘信仰自由’不过是容忍各种各样的宗教信仰自由而已,工人党则力求把信仰从宗教的妖术中解放出来。”这一论断鲜明地划清了马克思主义的信仰与资产阶级的“信仰自由”的界限。中国共产党的宗教观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同马克思的这一观点相符合的。尊重信教群众信仰宗教的自由,同时,坚守无神论的思想阵地,面向广大的不信教群众宣传无神论,并致力于推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直至“把信仰从宗教的妖术中解放出来”,这既兼顾了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又体现了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统一,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代表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