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育场域的兴起,1895—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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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科场场域与1895年前的社会支配关系再生产

(一)科场场域的成型

在闭关自守的帝制中国(尤其是其后期),“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句老话生动地道明了皇权元场域的“在场”。参见布迪厄、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第155—156页。柯文在《在中国发现历史》中对“东方专制主义”的批评提醒我们重视在皇权元场域覆盖下各场域的相对自主性及晚近的重要变化,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个元场域本身是虚拟的。所谓“权力元场域”是派生出所有其他权力场域的场域。隋唐开始的科举制原本企图通过仕进的开放来削抑贵族的发展,达至皇权的独尊。但当我们把宋朝以后的科场作为研究对象去建构时,却发现此时的科场已经有了区别于元场域的某些特征,换言之,它已自成一个相对独立的场域。按布迪厄的看法,一个场域形成的标记,一是要有特定的场域边界,二是要以对某种类型的资本争夺为中心。布迪厄、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第142—143、147页。我们来看看科场是否已形成了这样的标记。

1.进入科场的制度化障碍

在由童试、乡试和会试这依序而进的正途科场上有着不同的入场限制。在参加童试的资格上,唐代尚无多少明文规定,宋代则明确了皂录胥吏、犯刑居丧、“隐匿工商异类僧道归俗之徒”不得与试。到了明朝又增添了倡优士卒与罢闲官吏不得入试。清代则详尽罗列了被排斥在外的各类“贱民”。张仲礼:《中国绅士研究》,第8、152页。而乡试的参加者必由学校出身者:生员、监生或贡生。会试则只为举人所设。

除了在应试资格上的限制外,构成平民进入科场的主要障碍是起始经济资本的匮缺。据张仲礼的统计,科举中榜的平均年龄分别为:生员24岁,举人30岁,进士35岁。张仲礼:《中国绅士研究》,第77、100、104页。这即是说自5、6岁私塾发蒙起到金榜题名时,一般需要20—30年的读书应试生涯。要能投身在这漫长的读书备考生活以及往往长达数月、辗转千里的赶考生活中,至少需要两个条件:一要有钱;二要有闲。时间与财富成为得以应考的起始资本(在匮乏经济的时代中,闲暇与有产本就是一体的)。为了不到1/40的中举率,科场应试者不得不承担起10—15年读书不挣钱的损失,以及10年以上求学期间的学费。罗兹曼编:《中国的现代化》,第550页。显然,这些资本在社会上的分配是极不平等的:只有那些在资本分配的既有格局中已居支配地位的家庭才有较大的能力支持其子孙年复一年地备考赴考。对许多贫寒之家而言,纵有登进之心,却无求学之闲与买路之资。

此外,参加科场应试还要求有特殊的语言基础:文言文与官话。前者与日常口语的巨大差别、后者与南方各地方言的相互隔离使多数应考者不得不用相当的精力专门来学习文言与官话(对南方人来说)。在这一过程中,出身官宦富绅之家的考生显然有着平民寒士无可企望的优越条件。据宫崎市定的统计,“四书五经”的篇幅长达43万字,这意味着考生必须具备相当的古文功底M. Ichisadu. China's Examination Hell.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76. p. 10.——它对于世家子弟与农家子弟的过关机会显然是不同的。这正如布迪厄所说的:“要想真正察觉到并把握住那些形式上向所有人开放的潜在机会,你必须占有最低程度的经济资本与文化资本。”布迪厄、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第168页。

2.科名:从文化资源到文化资本

一个社会的所有人都会有一套用以满足自己生存实践需要的知识,但只有少数人才别具用以规范社会行动的知识。费孝通称前者是“自然知识”,后者是“规范知识”。费孝通:《乡土中国》,第88页。规范知识的复杂性的一个表现就是它与文字结合在一起,人们需有专门的闲暇和教育条件才足以掌握它。具备了这种知识的人在一个所谓“有语无文的乡土社会”里显然居于支配性地位(这正是孟子所说的“劳心者治人”),我们可称其为文化资源的占有者。科场刚开始时还只是使这些人的支配地位合法化、制度化。

但当科试越来越囿于以八股格式来阐释“四书五经”、宋明理学时,当学额越来越被严限(从而成为稀缺品)时,尤其当科名一旦在手就能够与政治资本、经济资本实现交换并借此保障成功者及其家族对文化及社会支配地位的长期把持时,张仲礼(《中国绅士研究》,第26-39、245-265页)对士绅的特权地位及由此而积聚的财富所作的研究充分证实了科名是可以转化为政治资本和经济资本的。由科名来承认的就不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对文化资源的占有,而是对某种特定文化资源的排他性占有,亦即垄断。换言之,对科名的争夺体现出的已是文化资本的运作逻辑。关于文化资源与文化资本的区别及其前者向后者的转化条件,参见Bourdieu. The Outline of a Theory of Practic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7:183-187. P. DiMaggio.“Social Structure Institute and Cultural Goods”, in Bourdieu&Coleman(ed.), Social Theory for a Changing Society. Westview Press, 1991:133-155,对布迪厄的这一思想提供了一种解读。他认为,所谓文化资源是指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任何一种可树立起符号优越性的文化手段;而文化资本则是文化资源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即被制度化的文化资源,它被一套权威体系所认同。我们可以作个假设:就算第一代人在参加科举时是完全平等竞争的,到第二代人参赛时,他们就已经不可能是平等的了,因为那些父辈是成功者的人可以享有父辈的科名带来的政治资本与经济资本,并将这些资本转化为自己参加科试的巨大优势,而父辈是失败者或未曾进过科场者的人则因无所继承而位居下风。到第三代人那里,祖辈父辈的优势可进一步积累。当然,继承科名这种东西不像土地那样直接,前者对继承者的文化能力有相当的要求。但科举发展到后来,后天能力的竞争已经越来越不如在先天积累上的较量。何炳棣只注意到了科试考生的直系上三代的社会地位,而哈特威尔等人发现,若同时分析获取科名者的直系亲属、姻亲的身份,那得出的社会流动率便会比何炳棣的数字低得多。Ho Ping-ti. The Ladder of Success in Imperial China.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62:92-125; Hartwell. “Demographic Political and Social Transformations of China 750-1550”, 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42(1982): 365-442.

可见,科场虽宣称平等竞争,多数统治者也的确愿意“天下英雄入吾彀中”,但实际上,那些不具备起码的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的人从一开始就被排除在竞争行列之外——正是科场大门外这种看不见的社会挑选使科场已成为科场场域。只看到考试,而没有意识到在考试前便已经历了社会挑选的过程——这正是布迪厄与帕斯隆所说的“误识”(misrecognition)。布迪厄、帕斯隆:《再生产:一种教育系统理论的要点》,第151—188页。那么,那些有幸进入了科场场域的人是否就能展开公平的竞争呢?这须来分析科场场域与其他场域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