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防汛组织与工程检查
教学目标
本章介绍防汛组织工作、防洪预案编制、汛前准备及工程检查。通过学习防汛组织机构与职责、防汛责任制、防汛队伍、防汛准备工作、防洪预案及工程检查,理解防汛责任制,重点掌握工程检查内容及方法。
教学要求
引例
广东省防总成立62年成功应对历史上多次强台风和特大洪涝灾害袭击
广东省防总的前身叫“广东省防汛指挥部”,成立于1950年6月,至今已有62年历史。经过初期4年的运作实践和不断完善,省政府于1954年4月又将其职能扩充为“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简称“三防”)总指挥部”(简称“省防总”),该称谓一直延续至今,省防总历届总指挥均由副省长担任。目前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和大部分乡镇政府均建立了以本级政府领导任指挥长、相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三防指挥部,对三防工作实施统一组织领导。当前,省防总正加快推进乡镇设立三防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工作,全面打造组织健全的省、市、县、镇四级指挥体系。
据了解,20世纪80年代前,各级三防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由各级政府指定一名副职专管。80年代后期改为行政首长负责制,规定省、市、县各级政府最高负责人对辖区内的三防工作负总责,并指定一名副职专管。
据悉,经过60多年的发展,目前省防总已建立了组织健全的指挥体系、职责落实的责任体系、以人为本的预案体系、坚强有力的物资队伍保障体系等较为完善的三防应急管理体系。目前正在开展基层三防能力“五个一”[每县建设一套监测预警平台,每镇(乡、街)建立一个三防办事机构、建成一套视频会商系统,每村制定一个操作预案、配置一面铜锣]建设,扫除灾害预警盲区,打通防灾避险最后一公里。
省防总成立以来,成功应对历史上多次强台风和特大洪涝灾害袭击,如“碧利斯”、“凡亚比”,“韦森特”和“启德”等多个强台风,以及“94.6”、“98.6”、“05.6”、“06.7”等多场洪涝灾害的袭击,发挥了巨大的防灾减灾作用,有效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广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