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手稿》对社会人本论的初步创立
马克思对人和人类世界的哲学的最重要的理论构建,是社会人本论的创立,有了这一理论,就为构建人和人类世界的哲学奠定了人的理论基础。
1.人的社会性:马克思人和人类世界的立脚点
中外都有一种普遍的观点认为,马克思《手稿》中的主要哲学思想,属于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但是,仔细研究就会发现,马克思与费尔巴哈有原则的区别。费尔巴哈在对宗教神本主义的批判中,创立了他的代表历史进步的自然人本主义精神。但是,他是以作为人的自然本性的“类本性”、“类本质”为根基建立他的人本主义的,因而是一种自然人本论,开辟了一种自然人本主义道路。他总是把人作为自然存在物来看待,只注重人的自然特性。问题是,这种以自然为本位的自然人本主义,无法进入人的社会世界。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明确指出费尔巴哈“把人的本质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纯粹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42]的缺陷。在《手稿》中,马克思虽然未对费尔巴哈表示这种不满,但是却直接强调与其相反的“人是社会存在物”的思想,走上了从社会性上研究人和人类世界的道路。与此相联系,施蒂纳与费尔巴哈相反,以孤立的个体存在为本,构建了一条孤立个体人本主义道路。马克思在《手稿》中虽然注意到了“人是自然存在物”,也注意到了人的真实存在是个体存在,但是,马克思没有停留在这里,他既不以人的自然存在为本,也不把人视为孤立的个体存在,而是强调“人的社会存在”,强调人在本质上是“是社会的存在物”。他针对费尔巴哈的自然人本论强调说:“人是社会存在物”,“自然界的属人的本质只有对社会的人来说才是存在着的;因为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对人说来是人与人之间联系的纽带……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表现为他自己的属人的存在的基础。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才成为属人的存在,而自然界对人说来才成人。”[43]
所以,马克思的人是以人的社会存在为本的。所谓社会,就是人与人的关系,他由此进入了人和人类的关系世界。可以说,人的社会存在是马克思关于人和人类世界的哲学立足点。马克思从一开始就在《手稿》中建立了一种与费尔巴哈和施蒂纳完全不同的以社会为根基的人类学—哲学思想。他在《手稿》中对此做了特别的强调:
正像社会本身创造着作为人的人一样,人也创造着社会。
人的活动及其成果的享受,无论就其内容或就其存在方式来说,都具有社会的性质:是社会的活动和社会的享受。
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的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本主义。[44]
这样,马克思就把社会性作为人的存在的基点,建立了以社会为基点的社会人本论,从而与费尔巴哈的自然人本论在本质上相对立。到了《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进一步以人的社会性批判了施蒂纳的“唯一者”即孤立个体人本论,从而创立了包含个体与类相统一的社会人本论。
为什么马克思特别强调人的社会性呢?这是由于,从人的社会性这个立足点出发,就可以进入人的种种社会关系存在,如人政治存在、阶级存在、精神存在、宗教存在、艺术存在、伦理存在乃至情感的、需要的、生活的存在等等,即进入人的整个社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对人和人类世界做出整体的把握。《手稿》的重要哲学贡献,是对人的社会性的哲学构建。
重要的是,从人是社会存在物出发,就会自然得出与自然人、孤立人完全不同的“社会人”[45]这一重要概念,以及由此出发进一步理解人和人类世界的社会人本论范畴。
2.以“社会人”为立足点的社会人本论
马克思在晚年才提出来的“社会人”这一概念,实际上是他在早年即《手稿》前后就奠定的概念。前边所说的以社会为基点的社会人本论,进一步看就是以“社会人”为基点的社会人本论。这也就是说,当马克思以“社会人”为本理解人和人类世界的一切存在时,社会人本论也就自然产生了。
如果说,自然人本论,就是自然人本主义的话;那么,社会人本论,也就可以理解为社会人本主义。马克思在《手稿》中一再强调“人本主义”,首先就是建立在人的社会性之上的社会人本主义,并在这个意义上把它与共产主义联系起来:“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自然主义,等于人本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本主义,等于自然主义。”[46]表面上看,马克思这时所说的人本主义还属于费尔巴哈的自然人本主义,因为“实证的人本主义和自然主义的批判是从费尔巴哈才开始的”[47]。的确,马克思这时作为哲学共产主义者[48],还没有自觉地把他与费尔巴哈区别开来,还没有批判费尔巴哈的自然主义。但是,就费尔巴哈强调人的自然存在而马克思这时已经强调人的社会存在这方面,马克思理解的人本主义已与费尔巴哈理论有本质的不同:它是建立在人的社会性和社会人之上的社会人本主义。“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表明马克思自己也觉察到了他与费尔巴哈的这种区别:“无神论是通过宗教的扬弃这个中介而使自己表现出来的人本主义,共产主义是通过私有财产的扬弃这个中介而使自己表现出来的人本主义。”[49]显然,前者是指费尔巴哈的自然人本主义,他是不主张摒弃私的财产的;后者是指马克思自己所主张的扬弃私有财产的共产主义的人本主义。这只能是他所说的社会的、“实践的人本主义”。这是一种既反对当时费尔巴哈的自然人本主义、又反对稍后施蒂纳的以“唯一者”即孤立个体为本位的个体人本主义的社会人本主义哲学。对于施蒂纳的非理性主义来说,这也是人本理性主义哲学。它建立在马克思在《手稿》中所阐述的人的社会性、人的劳动生成性、人的历史性之上,因而与前者有原则的区别。从而为他的关于人和人类世界的哲学找到了社会人本论的基石。
这也就是说,马克思在《手稿》中所表露出来的所谓人本主义、人道主义底蕴,是建立在他自己的人的社会性、人的社会存在之上的,而社会既建立在个体与个体的关系之上,也建立在个体与类群的关系之上。从这个哲学基础上看,它既超越了费尔巴哈的以类为根的“旧人本主义”,又超越了施蒂纳的以个体为根的“新人本主义”,同时又是建立在二者的合理性之上的社会人本主义。如果这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马克思对哲学的最为重大的创新发展之一。然而,这却被人们所忽略,所曲解。他们或者看不到马克思的这一社会人本主义精神,或者力图抹杀这种社会人本主义精神,而把马克思归结于费尔巴哈。因为承认马克思的这种重大哲学创造,自己就无法立足。
3.从社会人本论到辩证人本论[50]:对人类学辩证法的开辟
19世纪开始的哲学对人和人类世界的关心,其关键问题是:应当以什么样的人为维度观察把握人和人类世界?费尔巴哈是以想象出来的“类本质”即人的自然本性为依据把握人类世界,这显然是一种抽象;而施蒂纳则以他幻想出来的孤立个体即“唯一者”为本位把握人类问题,这是另种抽象。这两者都不能进入人的真正的社会存在世界,从而不能把握人和人类世界的基本问题。马克思明确反对以“路·费尔巴哈和麦·施蒂纳使用的基本范畴如‘类’、‘惟一者’、‘人’等等”[51]为依据把握人和人类世界。他在《手稿》中实际展现出一种对费尔巴哈和施蒂纳的批判理论,力图以真实的社会人作为他的哲学思考的人本立场,这已如前述。这里要进一步强调的是,马克思的这种社会人本论,同时是一种辩证人本论,因为它把握住了社会人的辩证法特性:“人是一个特殊的个体,并且正是他的特殊性使他成为一个个体,成为一个现实的、单个的社会存在物。”[52]这就确立了“个体”、“个人”在人的社会存在中的地位。但是同时,“人是类存在物……人把自己本身当作现有的、活生生的类来对待,当作普遍的因而也是自由的存在物来对待”。[53]人的“生命活动的性质包含着一个物种的全部特性,它的类的特性”[54]。
人既是“单个的社会存在物”,同时又是“使自身作为现实的类的存在物……实际表现出来”[55],“人的个体生活和类的生活并不是各不相同的,尽管个人生活的存在方式必然地是类的生活的较为特殊的表现或者较为一般的表现,而类的生活必然地是较为特殊的个人生活或者较为一般的个人生活”[56]。
因而,对于真实的“社会人”来说,他是个体与类的辩证统一体。
《手稿》中的这种把人的个体性与类本性统一起来的思想,正是对人自身的辩证法的把握,这就形成了马克思的辩证人本论。而辩证人本论开辟了一个人本辩证法、人和人类世界的辩证法的新世界。
人是在社会中实现的个体性与类本性的统一。这也就找到了人的生命本性中的最基本的辩证关系——个体与类相统一的辩证的人本关系,成为辩证人本论的基础。就“社会”这一基点来说,它是社会人本论,即社会人本主义;就个体与类相统一这一基点来说,它是辩证人本论,即辩证人本主义。这两者是结合在一起的。他所说的人,是社会性的人而不是自然性的人,是处在辩证的社会关系中而不是停留在自然的人类本性中的人。这是马克思独创的社会人本论和辩证人本论,是他所独创的人类学辩证法。但是,对马克思在辩证法问题上的这种重大哲学创造,马克思的后继者们却从来未予关心。对我们提出的人类学辩证法表示存疑。
马克思的辩证人本论,或者说人类学辩证法是非常丰富的,它包括人的自然性与社会性、主动性与被动性、对象性与属人性等等辩证法于其自身。凭借人的这种社会的、辩证的原理,就可以从人的社会性、关系性、辩证性乃至实践性出发理解把握人和人类世界。因此,正是这种辩证人本原理的确立,打开了整个人类学辩证法的大门,为关于人和人类世界的哲学奠定了科学的辩证的人本基础。
在这里应当看到,马克思的人类学辩证法不是凭空而来的,而是建立在对黑格尔理念辩证法的批判和改造之上的。他把黑格尔的无人身的绝对理念的辩证法,做了人本化、人类化、社会化的改造,使它转化成了有人身的、处在人的生命本质、人的社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的辩证法。他指出,黑格尔的“否定的辩证法”,不过是“人的自我创造”过程,“作为辩证法,被看做是真正人的生活;因为它毕竟是人的生活的抽象”[57],并大量研究了人自身的辩证法。这就把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理念辩证法,改造成了唯人主义的人类学辩证法。对它的具体内容,还需要专门考察。
当然,马克思对“人”的这种社会的辩证的理解,到了稍后的《提纲》和《形态》中有了更为完善的体现。并且,在1846年的《形态》中,通过对施蒂纳的《唯一者及其所有物》批判,才最终完成了这一辩证人本论哲学的构建。但是,应当注意到,马克思的全部关于人和人类世界的理论,都是建立在《手稿》的社会的辩证的人本论之上的。费尔巴哈的出发点是“自然的人”,而马克思的出发点则是“社会的人”、“需要的人”、“辩证的人”。这些新的人本思想,成了马克思的各种哲学研究的人本理论基础,并为他的自由解放哲学找到了人类学的根基。把它与费尔巴哈的自然人本论混为一谈而加以摈弃,是对马克思思想的最严重的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