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货币史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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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种货币的产生都有一定的社会背景,每一种货币的文化内涵都蕴藏着时代的烙印,每一种历史货币又是社会发展历程中的实物佐证。台湾的历史货币种类甚多,铜钱、银币、纸币一应俱全,从其货币文化的内涵看,至少有四个方面可凸显台湾货币史的亮点:

1.铜钱的形制与祖国大陆一脉相承。铜钱是台湾历史上流通行使的主要货币,初始行使祖国大陆的宋钱,至南明郑氏治理时期始铸铜钱行使。民族英雄郑成功及其继承者郑经在驱逐荷兰殖民者收复台湾的前后,为筹措军费和发展经济曾四次铸造永历通宝行使,其中前三次系委托日本铸造。永历通宝是台湾历史上自铸的第一批铜钱,其形制为方孔圆钱,与祖国大陆自秦统一币制以来行使的方孔圆钱一脉相承,继承了中华民族的货币文化传统。永历通宝作为南明的年号钱,郑氏首次铸造时,南明末代皇帝永历帝尚在位,而后几次的铸造,永历帝已遭杀害,南明政权已瓦解,清朝在大陆已全部替代明朝,郑氏为显示抗清复明的意志,仍使用南明永历年号,铸造永历通宝年号钱行使,这也表明郑氏治理下的台湾虽与清朝廷抗衡,但仍是中国领土的组成部分。

2.银币的铸造在全国是最早的地区之一。以白银作货币行使在中国的历史悠久,祖国大陆长期以来是以两、钱计算;而台湾在荷兰占领时期,由于殖民者使用银币以荷元和西班牙的比索、里尔的个数计算,郑氏收复台湾后对外贸易收入的外国银币又是按个数计算,台湾人民已形成按个数使用银币的习惯,至清代为便于驻军在市场购买物品,官府发放军饷则将银锭熔铸成银饼(元),按个数发放。台湾府为发放军饷自铸的银饼,先后有谨慎军饷银饼、道光寿星军饷银饼、大清国宝银饼、如意军饷银饼、笔宝军饷银饼和同治寿星军饷银饼等六种,其中谨慎军饷银饼的铸造时间,经多方考证,可能在清乾隆五十二年(1787),如果能定论,谨慎军饷银饼将是我国自铸的第一批银元(银币)。

3.纸币凝聚有保卫台湾的赞歌。台湾行使纸币始于元代,在清代先后印制、发行纸币四次,均系可兑现的纸币,其面值单位有两种:一是钱票,以清代制钱文(枚)为单位;二是银票,咸丰年间的福建永丰官银钱局发行,以白银两或番银(外国银元)的元为单位;台湾本岛发行的,以银元的元为单位;并注明其重量系六八银(即六钱八分重),或七三银(即七钱三分重)。这些纸币中,光绪晚期发行的台南官银、钱票,凝聚有台湾人民保卫台湾的坚贞不屈的爱国豪情,谱写了一曲台湾人民热爱台湾、热爱祖国的浩气长存的赞歌,成为台湾货币史光辉、不朽的一页,可歌可泣。

晚清,中日甲午海战,清北洋水师战败,清政府被迫与日本签订不平等的《马关条约》,将台湾和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此消息传至台湾,全岛哗然,哭声震天,绅民悲愤填膺,慷慨激昂,向抚署呈递血书表示:“万民誓不从倭,刈亦死,据亦死……不愿死倭人手!”随之,为了更好地抗击日本侵略者的入侵,在难以取得外援的困境中,绅士丘逢甲倡议自立,一呼百应,于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五月二日自立为“台湾民主国”,年号“永清”,以示不忘“清”(即永不忘中国)。同日,日本侵略者的浪速、高千穗两军舰入侵淡水港,沪尾炮台予以反击,揭开了保卫台湾之战的序幕,随后日军登陆基隆,由北向南步步深入,台湾军民浴血奋战,步步抵御。彼时,台湾“道库仅存银七万余两,府库存六万余两”,难以应对保卫战中的巨额军需,财力拮绌,时任民主将军、原帮办台湾防务南澳镇总兵刘永福,为筹措军需,先以台南府代理正堂忠满名义发行纸币“官银票”行使;接着,在台南设立官银钱票总局,以台南官银钱票总局发行“台南官银票”和“台南官钱票”。银票均以七钱三分重的银元为单位,面额分壹大员、伍大员和拾大员三种;钱票仍以清代制钱的文为单位。从台南官银、钱票上签发的日期仍使用清“光绪”年号,加盖的关防印信仍使用原有的汉、满文旧印章,钱票上标明“清钱”等方面看,台湾人民为更有力抗击日军的侵略,对外虽宣布独立,但仍视台湾是祖国的组成部分,忠于清廷,忠于祖国,可歌可泣!台南官银、钱票的发行量,在史籍资料中无明确记载,从票面发行编号使用的字冠看,系采用古时启蒙读物《千字文》的文字顺序,每一字冠一千号,结合已见的实物图录作综合分析,推算其发行量,至少有450多万元,发行数额相当可观。彼时日本侵略者已登陆台湾,正步步向台南逼进,已是兵临城下,这种纸币虽说可兑现,实难以兑现,而台湾人民怀着热爱祖国、保卫台湾的豪情,仍乐于使用,直至台南陷于日军,流通使用了五个多月,为台湾的货币史,也是为中国的货币史谱写了一首悲壮的史诗,光芒普照,永世长存!

4.货币上烙有日本侵占台湾的罪证。日本侵略者侵占台湾期间,曾组建株式会社台湾银行(即旧台湾银行)发行纸币,作为台湾市场流通使用的主要货币。旧台湾银行所发行的纸币,无论是竖式和横式的币面均有日文字样,特别是民国四年(1915、日大正四年)九月一日以后发行的横式纸币“银行券”,票面饰纹的日本文化色彩更为浓厚。各种面值的纸币票面均有“台湾神社”的图照,所谓“台湾神社”是日本侵略者放置其入侵台湾时战死的和侵占台湾后镇压台湾人民时战死的侵略者的骨灰,作为祭祀的地方,对这些日本侵略者的死者,只有日本侵略者自身臭气相投予以怀念,而台湾人民则恨之入骨。发行主体旧台湾银行红色圆形行长之印是日文“头取之印”;表示纸币面额单位的文字“此券可换×金圆”,由竖式使用中文至横式则改为日文;初期发行的横式纸币还有以日文表述的“依据明治三十年三月第三十八号台湾银行法第二条发行”字样。这些饰纹都是日本侵略者烙印在台湾历史货币上侵占中国领土台湾的罪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