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希摩斯:英国内战缘由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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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BEHEMOTH PART 2

A:你不用客气;但如果你想停留久一点的话,我会为你回忆起更多的内容。

B:不,我祈求您现在就告诉我您准备好的部分;至于剩下的,您可以在乐意的时候告诉我。

A:议会先是使人们相信征收船税是不合法的,人们随后便倾向于认为这是专制的。接下来,为了加深人们对陛下的厌恶,议会指责陛下有意在本国推行罗马的宗教并赋予其权威:这比任何事都更让人痛恨,不是因为它是错误的(他们没有足够的学识和判断力来考察这一点),而是因为他们常常在其所信任的传道士的布道和演说中听到对它〔罗马宗教〕的猛烈抨击。这确实是最奏效的污蔑,离间了人民可能产生的对国王的爱戴。对这一污蔑的渲染是这样开始的,首先,在比那稍微早一些的时代,有一个名叫罗塞蒂(Rosetti)的人,被教皇派驻王后左右;后来,枢机主教弗朗切斯科·巴尔贝里尼[Francisco Barberini,教皇乌尔班八世(Pope Urban VIII)的侄子]的秘书乔治·康恩先生(Mr.George Con),受派遣而来,在王后的帮助和保护下,尽可能地唆使宫廷中的上流人士接受罗马教会(就像人们猜想的那样)[70]:这是否成功,我不敢妄下结论。但他可能赢得了一些支持者,尤其是那些柔弱的女性。如果要我说,她们会被他说服,不是由于他的论辩,而是希望借此博得王后的好感。

B:在那样的情形下,也许他没有被派出来反倒更好。

A:同样遭受异议的,还有萨默塞特宫(Somerset-House)内一家天主教嘉布遣会[71]的女修道院,尽管这家修道院是依照〔查理一世与王后的〕婚约条款获允修建的。据记载,此后不久耶稣会的一家修道院也获允在克勒肯维尔(Clerkenwell)建立。在此期间,首席大臣弗朗西斯·温德班克爵士(Sir Francis Windebank)因为批准释放一些英格兰耶稣会士而受到指控。这些人因被放逐之后又回到英格兰而被投进监狱,温德班克爵士的做法违反了应将他们判处死刑的成文法。再则,英格兰的天主教徒常常去王后的小教堂,还得到王后的偏袒,这都给了他们谴责王后的口实。不过即使这样,他们中的一些人并没有坚持公开说国王受到她的控制。

B:真是奇怪,不讲道理!王后是一个立誓信教的天主教徒,因此,不会不尽力为天主教徒提供一切帮助:她真的就只是她发愿成为的那种人而已。但他们似乎想要强迫她虚伪,其实他们自己才是伪君子。有谁会认为,寻求其所属教会的恩宠和祝福对于一位虔诚的女士(不论她属于何种派别)来说是一种罪过呢?

A:正如推行教皇主义给了议会一个指控国王的理由,主教派和长老派教士之间在自由意志的问题上也存在很大的分歧。争吵首先出现在低地国家,詹姆斯国王时代这一争论在戈马尔和阿米尼乌斯[72]之间发生。詹姆斯国王预见到这一争论可能给英格兰教会带来麻烦,他尽其所能来调和不同的意见。于是,神学家们在多德雷赫特(Dort[73])召开大会,詹姆斯国王也派去了一两位神学家,但这次会议没有取得任何成果。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继而变成大学里争论的一个主题。所有的长老派和戈马尔的想法一致,但其他许多人却不是那样。那些人被称作阿米尼乌斯派(Arminians),他们普遍遭人痛恨;因为自由意志已经被当作罗马天主教的学说推翻,而且长老派的人数要多很多,又已经博得人民的好感。所以,当前不久支持阿米尼乌斯的坎特伯雷大主教,也就是劳德博士(Dr.Laud),凭借他在教会的权力,禁止所有牧师向那些相信预定论(predestination)的人们布道的时候,当所有对他彬彬有礼并且希望能在教会中有所晋升的牧师们,都在着手尽他们最大的努力为自由意志布道和著述(以作为他们能力和优点的体现)的时候,议会很容易让诽谤言论在人民之中广为流布。此外,他们中的一些人散布谣言说,大主教从内心来说是一个天主教徒;如果他能够争取到这里的人们对罗马宗教的容纳,他将拥有一顶枢机主教的帽子:以上说法不仅仅是假的,而且是全凭想象的无稽之谈。

B:那些微不足道的学者们[74],只能作为国家权力的延伸而获得其重要性,人们却必须忍受他们将不必要的争论和争吵从大学带到共和国之中,这是一件奇怪的事情。更奇怪的是,国家还要从属于一派,而不是让双方保持沉默。

A:一个国家可以强迫人们服从,但是不能使人们相信错误,也不能改变那些相信自己有较好理由的人的想法。压制学说只会激怒受压制者并迫使他们联合起来,这样就助长了原本相信这些学说之人的敌意和实力。

B:但他们的分歧是什么呢?主教派和长老派之间是否在有关基督的神性或人性问题上存在争论?他们中有谁否定三位一体或者任何信条吗?有任何一方公开布道或者直接著述反对正义、仁慈、节制,或是除了对国王的义务而外,任何其他对于拯救来说是必要的义务吗?或许当他们有心要控制或者毁灭国王的时候,甚至连对国王的义务也反对?主怜悯我们!难道任何不能理解他们之间争论的人都无法得救吗?或者为了得到拯救,一个人需要比另一个人更加虔诚或更加诚实吗?怎么需要这么多对信仰的布道,我们又不是异教徒,而且已经相信耶稣和他的使徒们所告诉我们的一切都是得救所必需的,还有什么更多的吗?为什么关于正义(justice)的布道这么少?我的确经常听到人们被劝告要正直(righteousness),但是在他们的布道中我很少听到正义这个词。尽管在拉丁语和希腊语的《圣经》中,正义这个词频繁地出现,然而在英语中,虽然正义一词每个人都能理解,但被正直一词(很少有人认为它与正义表达同一意思,而是将其看作意见的正确,并不用于修饰行动或者意图)所取代。

A:我承认我对于基督教徒之间关于获救的必要条件的争论知之甚少。这些问题涉及教会的权威和权力,或是利益,又或是教士所尊崇的东西,而最后一点是引起争端的最主要原因。因为,什么样的人会为了拯救包括我在内的其他任何人的灵魂,而费劲与自己的邻居闹翻?当长老派的牧师和其他一些人如此猛烈地煽动叛乱,并在前不久的战争中鼓动人们造反时,哪些不享有有俸圣职的人,或是不怕在政府更迭中丢掉有俸圣职或其他既得利益的人,会自愿不计回报地布道,以对抗煽动叛乱的言论,就像另一方煽动叛乱一般热诚?我承认,以我对历史和其他异教徒的希腊文与拉丁文著作的观察来看,在美德和道德义务方面,那些异教徒并不逊于我们,尽管我们有大量的布道,而他们根本没有。我也承认,考虑到人们所拥有的以下一项自由可能引发的危害——在每一个礼拜日或者更经常地在同一时间,人们对着一个民族的所有人高谈阔论,而这个国家却对他们将要说的内容一无所知。而且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基督教国家之外,任何国家都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存在,也就不会发生涉及宗教的内战——我曾认为太多的布道是一种麻烦。然而,我认为,向人们传播他们对上帝和人类的义务是不嫌多的;这样的事应该由沉稳持重、受人尊敬的老年人去做,而不是交给轻浮、吹毛求疵的年轻人。教堂会众不会如此轻易地接受这帮年轻人的说教(这种事违背自然),给予他们任何尊重,或者关心他们在说些什么,除了极少数人可能喜欢他们的叽叽咕咕。我衷心希望,有足够多这样谨慎而年老的人,可以分配到整个英格兰所有的教区,而且他们愿意承担这项职责。但这仅仅是一个愿望,我寄希望于国家的智慧来完成它想做的事情。

B:他们接下来做了什么呢?

A:有三名罪犯[75]因在著述或公开布道中散布煽动叛乱的学说而被判刑。尽管国王已经将这些罪犯送到远离伦敦的地方,议会设法释放了他们,并让他们回到伦敦(这是否得到陛下的同意,我记不清了)。我认为议会这样做是想要试探人们是否满意此事,并借此看看他们从国王那里夺得人民爱戴的努力是否已经初见成效。当这三个人以胜利者的姿态穿过伦敦街头时,人们成群结队地涌过来观看,并以近乎崇拜的喝彩迎接他们,仿佛他们是从天堂降临人间[76]。由此议会确信他们已掌控了一个庞大狂暴的群体,在必要情况下随时能对其加以利用。他们信心十足地进行下一个密谋,那就是铲除国王身边那些他们认为最有可能凭借其智慧、勇气和权威来阻挠或抵制他们反对国王的进一步计划的大臣们。首先,下议院决定控告爱尔兰总督(Lord lieutenant of Ireland)斯特拉福德伯爵(Earl of Strafford)重叛逆罪(high treason)。

B:斯特拉福德伯爵此前担任过什么职务?他怎么会得罪议会,或者说,他怎么会被议会视为敌人呢?因为我曾听说在以往的议会中,他和其他人一样是追随议会的。

A:他的名字是托马斯·温特沃思爵士(Sir Thomas Wentworth)。他是一位出生于约克郡的绅士,不仅在当地可谓家世良好,家境殷实,而且他对所在郡以及全国公共事务的判断,更是举足轻重。所以,他常以某自治市议员或者约克郡议员的身份入选议会。至于他的政治原则,则与其他所有被认为适合当选议员的人所广泛推行的政治原则一样。这些原则通常是:将往届议会的判决和法案当作法律和统治的原则,这些通常被称作先例;努力使人们免缴议会税以外的税收,并防止人们受到议会税的过分压制;保卫人民的人身自由不受议会以外的国王专断权力的侵犯;寻求对于不满的解决。

B:什么不满?

A:通常是以下这些不满:国王对于自己偏爱的人过分纵容,共和国的某个大臣或官员的权力过大,法官在世俗或宗教事务上的行为不端,尤其是所有未经议会批准而对臣民征缴的税收。近来,他们通常拒绝(至少会尽力阻挠)为国王提供共和国在最紧急的情况下所必需的款项,除非这些不满得到解决。

B:那么,国王怎么才能履行他应尽的义务,或者说臣民怎么知道自己要服从哪一个主人?因为这里明显有两个权力,当它们碰巧产生分歧的时候,不可能都被服从。

A:确实如此,但它们通常并不会产生如此大的分歧以致危及共和国,不过这在1640年的议会中发生了。在已故查理国王于1640年之前召开的所有议会中,斯特拉福德勋爵都像其他人一样表现出对国王所提要求的反对,因此人民尊他为爱国者,赞扬他是勇敢地站出来捍卫他们自由的人;也正是出于相同的原因,当后来他尽力维护陛下应有的尊贵权威时,他招致了更大程度的憎恨。

B:他怎么会如此大地改变自己的想法(像他所做的那样)呢?

A:在1627—1628年的议会解散之后,国王发现从议会那儿得不到钱(他不准备用他最喜爱的仆人和大臣的鲜血去交换),便长时间地搁置了新议会的召开。如果不是苏格兰的叛乱迫使他重开议会的话,他还要搁置更长时间。在那届议会召开期间,国王将因能力卓越而受到举荐的托马斯·温特沃思爵士封为男爵。由于他在往届议会中对国王的掣肘,他的受封引起了普遍的关注,但在接下来的境况中,这反而可能对国王有用:国王任命他为枢密院成员之后不久,又封其为爱尔兰总督。他尽职尽责,令陛下深感满意,也为陛下带来了巨大收益。他一直担任这一职位,直到在倒霉的1640年议会期间,因遭受上下议院的嫉妒和暴力而死去。那一年,他被任命为国王军的将军,以抗击当时已进入英格兰的苏格兰军队;在此前一年,他被封为斯特拉福德伯爵。[77]当时双方正在讲和,双方的军队也已被解散,议会正在威斯敏斯特开会。没多久,下议院就向上议院指控他犯有重叛逆罪。

B:他背叛国王的可能性并不大,他在国王的帮助下变得强大,并希望由国王确保自己的安全。他们控告他反叛,指的是什么呢?

A:他们列出许多条对他的指控,总结来说有两条:第一,他极力颠覆王国的根本法和政府,并代之以专断暴虐的非法政府;第二,他极力颠覆议会的权利,以及行之已久的议会议程。

B:他是在国王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干这些事的吗?

A:不是。

B:如果是谋反的话,为什么国王不让自己的律师去质询他?没有国王的命令,下议院怎么可以向上议院控告他?如果国王先前不知道的话,下议院可能已经向他抱怨过了。我不理解这项法律。

A:我也不理解。

B:根据以前的成文法,这能定为叛国罪吗?

A:我从未听说过。我也不理解,国王知悉却不认为是反叛的事情,怎么就成了对国王的反叛。这只不过是议会的一个诡计,对付任何他们想取其性命的人,就在指控他的条款中加入“反叛”(traiterously)一词。

B:他们辩称他力图颠覆议会的根本法,并以此控告他,难道没有举出什么行动或言辞作为例证吗?

A:有。他们说他曾建议国王借爱尔兰军队(这支军队是不久前斯特拉福德勋爵设法在那里招募来为国王效力的)来迫使议会履行自己的义务。但是,始终没有证据能证明他建议国王用这支军队来对抗议会。

B:被称为根本法的这些法律是什么?我无法理解一条法律怎么能比另一条更根本,除了约束我们所有人服从他(不论他是谁,为了我们自己的安全,我们都承诺依法服从他)的自然法;对于国王来说再没有其他根本法了,只有人民的福利(salus populi),也就是他的人民的安全和幸福。

A:这届议会在措辞控告某人的时候,从来不考虑他们所用语词的含义,而只考虑他们必须向无知的大众大肆渲染他们对他的指控。如果人们恨那个被指控的人,就会认为所有这些用恶毒语言描述出来的过错十分可憎,就像他们恨这个人〔斯特拉福德〕,不仅因为他是国王一党的人,还因为他是背弃了议会的叛党者。

B:我还请求您告诉我,他们所说的专断政府是什么意思,他们似乎对此非常仇恨。世界上有哪一个民族的统治者是被迫进行统治的,或者被迫制定了这项或那项法律吗,不论他是否愿意?我想没有,或者即使有,胁迫他的那个人肯定制定了法律,并专断地进行统治。

A:确实如此。议会真正的意思是,不是国王而是他们自己应该拥有专断政府[78],不仅仅包括英格兰,还包括爱尔兰,并如本事件中所反映的那样,也包括苏格兰。

B:每个人都可以说出,国王是如何从他的祖先那里继承了对苏格兰和爱尔兰的统治的;但如果英格兰国王和他的继任者碰巧失败了(这是上帝所不允许的),我将无法想象英格兰议会将以何种资格得到那两个国家中的任何一个。

A:是的。他们会说它们〔苏格兰和爱尔兰〕在古代就已经被英格兰臣民的钱收买了。

B:很有可能,而且这与他们其他的无耻行为非常相符。

A:他们在民主会议中极尽厚颜无耻之能事,就像受到巧言女神的庇护那样,将情况形容得煞有介事。在如此胆大包天的宣称面前,哪个普通人能够不就此认定,他们言之凿凿的事有很大可能是真的?基于这些指控,他〔斯特拉福德伯爵〕被带到威斯敏斯特大厅,当着上议院的面受审,并被判有罪,紧接着被一项剥夺财产和公民权的议案(bill of attainder),也就是议会法案,宣判为叛国者。[79]

B:上议院会基于如此单薄的理由,做出这样一项判决,或者说赞同这样一项如此不利于他们自身以及后代的议案,这非常奇怪。

A:然而,他们似乎并非没有意识到这件事情没有做好;因为在这一议案中有一项条款说,这不应该被当作此后类似情况的范例(也就是成见),类似的情况要区别对待。

B:这句话比议案自身还糟,它清晰地表明了他们的判决是非正义的。因为将一个正义的判决当作范例会带来什么危害,而且,如果此后又有类似的情况发生,判决不会因这一条款而变得轻一些。

A:我确实相信绝大部分上院议员,就其自身来说并不愿意判处斯特拉福德伯爵叛国罪,他们是被涌向威斯敏斯特的普通民众的叫嚣吓倒了。这些民众喊道:“正义,正义反对斯特拉福德伯爵!”民众是受一些下院议员的鼓动而聚集于此。在胜利地欢迎了普林、伯顿和巴斯特威克之后,这些下院议员很有把握,可以将民众的骚乱置于任何他们想要的场合。上院议员对此感到害怕,部分还因为下议院本身:如果下议院决定干掉一个上院议员,他们只需要投票说他是一个违法者(delinquent)。

B:一个违法者,这指的是什么?不是一个有罪的人(sinner)吗?他们是要干掉所有的罪人吗?

A:所谓的违法者,他们指的仅仅是他们要尽力伤害的人。但我想,上院议员还没有疑心他们〔下议院〕想要除掉整个上议院。

B:奇怪的是,整个上议院的议员竟没有觉察到对国王权力的毁灭或者削弱就是对他们自己的毁灭或削弱。因为他们应该想到,人民从来不可能愿意将从国王那里夺取的主权交给他们。他们在人数上远远少于下院议员,并且由于他们较少受人民的爱戴,在权力上也远远弱于人数众多的下院议员。

A:但在我看来这并不奇怪,因为从个人能力来说,那些上议院议员并不比下议院的郡选议员和自治市议员差;同样在公众事务上,他们也并不比后者更有技巧。没有理由认为,如果一个人今天是下议院中的一名郡选议员(骑士),而明天晋升为勋爵并成为上议院中的一员,那他就比以前更聪明了。对私人事务的处理只要求勤奋和天生的才智,在这一点上,两院议员同本国的其他人一样都具备远见和才能。但要治理共和国,只具备才智、远见或是勤奋则不够,还需要有绝对可靠的规则,以及关于公平和正义的真正的科学。

B:如果是这样,那在这个世界上不可能有任何一个共和国(不论是君主制的、贵族制的,还是民主制的)能未经历改变或叛乱而长久维系。这些叛乱不是想改变政府,就是想改变统治者。

A:确实如此;在这个世界上也没有哪个最伟大的共和国能够长时间地免于叛乱。希腊人曾经有一些小国王,接着由于叛乱而产生一些小共和国;后来发展为一些较大的共和国,再通过叛乱成为君主国:而这些都是因为缺乏普通民众应关注的正义规则。如果民众在每场叛乱一开始就知道这项原则,一旦政府建立起来,那些野心勃勃的人就绝不会有希望扰乱他们的政府。因为没有人帮忙,野心什么也做不了,而如果普通民众都接受了关于他们义务的正确原则的谆谆教导,也就几乎不会有人助长叛乱。人们现在受到传道士的恐吓和迷惑,被灌输以有关人类意志的性质的无益而危险的学说[80],以及许多其他既完全无助于来世人们灵魂得救,也无助于他们此世生活安逸的哲学观点。这些学说仅仅教导人们向教士尽义务,而这些本是他们应向国王尽的义务。

B:就我所观察到的来说,只要这个世界延续下去,所有的基督教国家都将遭受这种阵发性的叛乱。

A:很有可能。然而,正像我已经说过的,这类错误通过改进大学很容易得到矫正。

B:现在议会已经开了多久了?

A:它于1640年11月3日开始。11月12日,斯特拉福德勋爵在上议院被控告犯有叛国罪,并于22日被送往伦敦塔。对他的审判是从〔1641年〕[81] 3月22日开始的,并于4月13日[82]结束。审判之后,他在下议院的投票表决中被定为重叛逆罪,接着在5月6日上议院投票表决中被定有罪,并于5月12日被砍头。[83]

B:真是迅速。但是,暂且不论所有这些,难道国王没有通过特赦救他的命?

A:国王知道审判他的全部经过,并对判决的公正性表达了不满。然而我认为,尽管国王本人也因人民的愤怒而处在危险之中,不仅那些他最依赖的人建议他准许判决的执行,斯特拉福德伯爵自己也如此建议;但如果特赦伯爵可以使其免遭议会一手炮制并支持的骚乱的残害(议会想以此威慑那些他们认为会支持国王的人)的话,他也会那样做。但后来国王自己并没有承认,没有尽力营救他是一个错误。

B:这说明国王处置得当。但是,奥古斯都(Augustus Caesar)将西塞罗遗弃给西塞罗愤怒的敌人安东尼(Antonius),任其发落,我从未读到过他承认自己做错了什么。这可能是因为西塞罗一直身处奥古斯都父亲的敌对派别,从未出于支持奥古斯都而做任何事,而仅仅是出于对安东尼的仇恨,以及对元老院议员地位的热爱,其实就是出于对能够左右元老院的他自己的爱。而斯特拉福德伯爵很有可能是为了他自己的目的而站在国王一派,毕竟他在前几届议会中是如此地反对国王。

A:我们不能可靠地判断人们的意图。但是,我时常观察到,一方面,那些想靠顽固(stubbornness)实现晋升的人,无法得偿所愿;另一方面,那些被迫用加官进爵收买臣民服从的君王,已经或者迟早必然变得非常虚弱。因为在一个可以用顽固买到荣誉和权力的市场中,像斯特拉福德勋爵那样有能力的买家很多。

B:您知道,当赫拉克勒斯[84]和九头蛇(Hydra)搏斗的时候,砍下了它许多头中的一个,而被砍掉的地方又重新冒出两个头。然而,最后他把它们全砍掉了。

A:这个故事这样讲是错误的。因为赫拉克勒斯最开始没有砍掉那些头,而是将它们收买了;后来,当他看出它们对他没有任何益处的时候,才将它们砍掉,并且获得了最后的胜利。

B:他们接着干了什么?

A:在首先控告了斯特拉福德伯爵之后,下议院在〔1640年〕12月18日指控坎特伯雷大主教也犯有重叛逆罪,说他计划推行专断政府,等等。为此他在〔1641年〕2月18日[85]被关进了伦敦塔;但对他的审判和处决拖延了很长时间,一直拖到1643年1月10日。[86]这期间议会忙着讨苏格兰人的欢心,他们到英格兰来帮议会的忙。

B:为什么苏格兰人认为坎特伯雷大主教这样危险?他不是一个好战的人,也不是一个能够带领军队上战场的人;不过,他或许是一个精于权术的政客。

A:在他建议国王关注的任何事中,都没体现出这一点。我只听说他是一个道德上非常诚实的人,在教政体制上热衷推行主教制,希望能侍奉好上帝,让上帝的殿堂大为生色,尽可能地使之与我们应该给予神威的荣誉相配。但是,在我看来,他将他此前的争论(我说的是他在大学里关于自由意志的争吵)引入这个国家,还有他在祈祷书及其礼拜规则等问题上拘泥于形式的立场,都不足以证明他拥有处理国家事务的相应能力。大概在同一时间,他们通过了一项关于每三年召开一次议会的法案[87],此法案得到了国王的同意。该法案规定,本届议会结束之后的三年内,国王必须再召开一次议会,如此三年一次地往下推算;它还确定了人们在威斯敏斯特开会的确切日期。

B:但国王受上帝委托治理人民,如果他觉得议会将不利于或危害人民的安全或幸福,而不召开议会,那会怎么样呢?因为我无法理解,有哪个君主在双手被束缚,或者身负除维护治下人民利益以外的其他义务时,还能让民众良好地遵守秩序的。而从您告诉我的一切来看,他们当时还把国王当作他们的君主予以承认。

A:我不知道,但法案就是这样的。它还进一步规定,如果在应该召开议会的时间到来时,国王自己不发出命令,那暂且应由大法官(Lord Chancellor)或者掌玺大臣(Lord Keeper)发出议会召集令状(writs of summons);而如果大法官拒绝这样做,那几个郡的郡长(Sheriff)就应在预定召开议会的日期来临之前,自行在邻近的郡法院里举行所谓的议会议员选举。

B:但是,如果郡长们拒绝这样做呢?

A:我想他们为此宣过誓。但对于这一点以及其他的特殊情况,我建议你参考这项法案。

B:议会还没有召开的时候,他们该对谁宣誓?

A:无疑只能是对国王,不管议会是否召开。

B:那国王可能会让他们免受誓言的约束。

A:此外,他们迫使国王关闭了星室法庭和高级委员会法庭(High-Commission Courts)。[88]

B:如果国王拒绝,愤怒地向他们发起攻击,谁来(在议会没有召开的时候)保护不服从国王命令的大法官或各郡郡长呢?

A:我请求你不要问我这些事情的原因,我并不比你更明白。我只告诉你为了那一目的而通过了一项法案,这是国王在〔1641年〕2月中旬签署的,不久后大主教被送往伦敦塔。除了这项议案,还有另一项议案在两院一致通过,其中规定,本届议会应该一直延续到两院同意解散它为止。国王签署了这项议案,那是在他签署处决斯特拉福德伯爵的命令的同一天。

B: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议会朝着两院中最具煽动性成员的目标取得了多么大的进展啊![89]他们在〔1640年〕11月开始开会,而现在是〔1641年〕5月,在仅仅半年的时间中,他们从国王那里赢得了人民原本对他的拥护;他们将他最忠实的仆人从他身边夺走;砍了斯特拉福德伯爵的头;监禁了坎特伯雷大主教;获准在本届议会解散之后的三年内再召开议会,而且他们这届议会想开多久就开多久。其中最后一条的获允,意味着对国王权利的完全废除。我认为这一条不能成立,除非君主自己明确宣布放弃主权,而他并没有这样做。但是,钱怎么办,他们是否通过补贴或者其他方式来补偿国王所做的这些巨大让步?

A:根本没有。但他们经常保证,他们将使国王成为英格兰历任国王中最荣耀的一个;而这些话容易被普通民众误认为好话。

B:议会现在满意了吗?因为我无法想象他们还能期望从国王那里得到比他现在答应他们的更多的东西。

A:是啊。他们想要整个绝对的主权,并将一个君主制政府改造成一个寡头政府;那就是说,眼前先让由一些上院议员和大概400名下院议员组成的议会成为绝对的主权者,不久后再将上议院搁置一边。这就是长老会牧师们的计划。由于握有神圣的权利,他们认为自己是教会的唯一合法统治者,并努力将同样的统治形式带到世俗国家中去。而且,就像教会法是由他们的宗教会议所制定,民约法应该由下议院来制定。他们以为,下议院以后仍然会像先前那样受他们统治。结果他们受到了蒙蔽,发现自己被徒弟所超越,虽然不是在恶毒方面,而是在才智方面。

B:接下来怎么样了呢?

A:在接下来的8月,国王以为他已经有力地迫使议会不再进一步发起针对他的诉讼,就前往苏格兰去安抚他的臣民,像他在这里所做的一样。他可能试图博取他们的好感,这样的话,议会如果在这里募兵反对他,将得不到苏格兰人的援助:对此他也想错了。因为,尽管苏格兰人好像很满意他所做的事情,其中包括他同意废止主教制度,但他们后来和议会结成了联盟,而且当国王开始占上风的时候,他们在议会的抱怨之下为了钱进攻英格兰。但那是此后一两年的事了。

B:在您进一步讨论之前,我想知道上议院、下议院或上下两院现在所声称拥有的权利的基础和来源。

A:问题是事情过去这么久了,它们已经被遗忘了。除了我们本国的记录和罗马史中模糊不清的小片段外,我们并没有推测的依据。至于记录,由于它们只是对发生过的一些事情(有时候是正义的,有时候是非正义的)的记录,所以你从来不可能借此知道他们〔上下两院〕拥有什么权利,只能知道他们自称拥有什么权利。

B:无论如何,请告诉我在这件事上,我们能从罗马历史中得到什么启示。

A:引用所有讨论过那些共和国(其中包括我们最初的祖先撒克逊人和其他日耳曼人,我们从他们那里获得现在在英格兰使用的荣誉头衔)和其他国家形式的古代作家的话,将显得过于冗长,并且都是些无用的闲话。从他们那里,不可能获得任何对权利的论证,而只能获得作为事实的例子。这些事例讲述强有力的臣民的野心,通常比其他事情更不正义。在古代,这些撒克逊人或盎格鲁人经过数次入侵成了这个国家的主人。他们自身并不是一体的共和国,而仅仅是许多日耳曼小领主和小国的联盟,就像特洛伊战争中的希腊军队,除了出于自身的恐惧和软弱而联合起来外,没有其他义务。绝大多数这样的领主在自己国家也不是君主,而是由民众推举出来的部队首领。因此,当他们征服这片土地的某个地方之时,他们中的某人被立为王,而其余首领将拥有比普通民众和士兵更多的特权,这并没有什么不公平。一个人可以轻易地猜想到其中一项特权,即他们应该熟识那个在政府事务中拥有统治权的人,担任他的顾问,并在战争与和平时期都身居最高和最尊贵的公职。但因为在有一个以上主权者的地方无法形成政府,所以不能得出以下推论:他们有权利以武力反对国王的决定;一旦他们不再当国王的好臣民,就不能继续享有荣誉和职位。我们看到在每一个重大事件上,英格兰的国王们都把他们当作王国中谨慎而明智的人召集起来,倾听他们的建议,并让他们裁决所有开会期间送到他们面前的诉讼案。但是,国王按自己的意愿召集他们,同样也总是有权力随意地解散他们。这些诺曼人,同我们一样源自日耳曼人,在这方面有着相同的习俗。通过这种方式,贵族拥有充当国王的大议事会(great council)成员的特权;而当他们集合在一起时,就是国王的最高法庭:这在征服[90]之后一直延续到今天。虽然在贵族中有许多不同的称呼或荣誉头衔,但他们仅凭男爵的称呼就拥有特权。这一称呼源自古代高卢人,在他们之中这一称呼的意思是国王的人,或者国王的某位重要人物:在我看来这似乎说明,虽然当他们应国王的要求给他忠告,但如果国王不听从他们的建议,他们也没有权利向他开战。

B:下议院从什么时候开始成为国王大议事会的一部分?

A:可以肯定是在征服之前,一些如国王所知的谨慎之士,虽然不是贵族,却被特别令状召进了同一个御前会议。但那与下议院没有什么关系。据我所知,直到爱德华一世执政之初,或者是亨利三世执政末期,即在男爵们的不当行为[91]之后不久,各郡和各自治市选出的议员才被召入议会。但任何人都知道,他们被召入议会是为了削弱滥用权力的贵族。在亨利三世时代之前,大部分贵族是日耳曼进攻和征服时的贵族和小国王(直到在他们之中有一人成为所有人的国王)的后裔;而他们的佃户就是他们的臣民,这与今天法兰西贵族的情况一样。但在亨利三世之后,国王们开始自己封立贵族,以取代那些空余头衔、丧失了名下土地的没落贵族后代。而通过这一方式,他们的佃户不再有义务在战争中为他们效力,他们的实力日渐衰弱,难以结党以反对国王,尽管他们仍可担任国王的大议事会成员。随着他们权力的衰落,下议院的权力增强了。但我发现,下院议员终究不是国王御前会议(King’s council)的成员,也不能担任审判其他人的法官;尽管无可否认,国王可能会向他们征求建议,就像向任何其他人征求建议一样。但我认为召集他们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让他们提建议,而仅仅是为了让他们在有申冤诉求的情况下,能带着诉求出席议会;而同时,国王有大议事会陪伴其左右。但是,对于国王本人自行制定法律,选任枢密院顾问官,筹集资金和招募士兵,保卫王国的和平和荣誉,凭个人喜好任命自己军队的将领和自己城堡的管理者等,下院议员和上院议员都不能在国王面前抱怨;因为抱怨就等于是告诉国王,他们的不满之一就是:他是国王。

B:当国王在苏格兰的时候,议会在做什么?

A:国王是〔1641年〕8月份去的;此后,议会从9月8日开始休会,直到10月20日;而国王大概在同年的11月底回来。在此期间,两院最具煽动性的成员组成了一个阴谋集团,他们策划颠覆政府并推翻君主制,但还不具备足够的才智以建立任何替代性的政府,结果只能付诸战事。他们计划好如何通过相互扶持来掌控下议院,并且设想好如何利用下议院的力量使这个王国陷入叛乱。当时他们将叛乱称之为抵抗所谓外敌(他们自己捏造和声称的)的防御状态。此外,当国王在苏格兰的时候,爱尔兰的天主教徒汇集了一大伙人,打算屠杀当地的新教徒,并且密谋于10月23日占据都柏林城堡(Dublin Castle),那里是国王派驻爱尔兰政府官员的驻地。如果不是事发前一晚事情败露了,该计划已成功实施。既然整个事情都败露了,就不需要我再告诉你事情败露的方式以及他们〔爱尔兰天主教徒〕后来在该国犯下的谋杀罪行了。

B:我很好奇,他们一开始在英格兰和国王发生争吵的时候,为什么没有预料到爱尔兰会发生叛乱并为之做准备。有人会这么愚蠢,竟然不知道爱尔兰的天主教徒早就想要改变那里的宗教信仰了,就像长老派在英格兰一样?或是愚到不知道,一般而言,爱尔兰民族憎恶臣服于英格兰之名;他们只要不再害怕来自英格兰军队的攻打,就再也不会保持沉默?那他们叛乱还有比这更好的时机吗?他们不仅被我们的脆弱(这是由国王和他的议会对立造成的)所鼓励,而且还被苏格兰民族和英格兰民族的长老派树立的榜样所鼓励。在国王缺席的情况下,议会对此做了什么呢?

A:除了考虑可以如何利用此事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外,他们什么都没做。他们一面将此事栽赃给国王邪恶的顾问们,一面借此时机向国王索要强征和号令士兵的权力。毫无疑问,不管谁拥有了这一权力,就相当于拥有了整个主权。

B:国王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呢?

A:他在11月25日回来,受到了公众的夹道欢迎,仿佛他是开国以来最受爱戴的国王一样;但他没有受到来自议会的同等欢迎。现在,他们开始在国王向他们说的每一件事上,挑起与国王的新争吵。12月2日,国王召集了上下两院,仅仅是建议他们为爱尔兰组织救援。

B:他们能从中挑起什么争吵呢?

A:什么也不能。正像他们可能声称的那样,他们不过是又依照议会规程提出一项议案,敦促承认上下两院拥有强征和调集士兵的权力。这就等于从国王那里夺取控制民兵(militia)的权力,而这实际上就是整个主权权力。因为有了征兵和统兵的权力,就可以声称拥有其他任何主权权利。国王得知这一议案,便于12月14日重新召集了两院议员,再次提起爱尔兰事务。(这是必要的;因为在此期间,爱尔兰人一直在杀戮爱尔兰境内的英格兰人,并且增加兵力以抵抗他们预期会从英格兰开出的军队。)此外,国王对他们说,他注意到了他们敦促通过强征士兵的议案,他同意在附加一条关于他和他们权利的保留条款(salvo jure,保留权利)后通过该议案,因为现在争论此事不合时宜。

B:这其中不合理的地方在哪呢?

A:没有。不合理的是一个问题,而他们抱怨的是另一个问题。他们抱怨的是:陛下注意到这一议案时,这一议案还处在上议院的辩论环节,是在议会按程序将议案呈递给他之前;而且,国王表现出了对提出这一议案的人的不满。他们宣称以上两点侵犯了议会的特权,还请求国王惩处那些给他恶毒建议的人,以作为对他们的补偿。正是这些人引诱国王这样做,他们应该接受相应的惩罚。

B:这是一项恶毒的指控。难道英格兰的国王不是习惯在高兴的时候出席上议院吗?[92]这一议案不是在上议院接受辩论吗?一个人合法地和另一些人在一起,他必然会听到他们所说的并看到他们所做的,然而却被禁止像他的同伴那样注意到这些,这很奇怪。虽然国王没有亲临辩论,但是任何一名上院议员都可以合法地让他知晓这些。试想,某位下院议员,虽然没有出席议院表达任何观点或参与辩论,却从他的一些同僚那里有所耳闻,那他可能不仅仅是注意到这些,还会在下议院中提及。但因为国王的朋友和顾问对国王的善意,而迫使国王背弃他们,将他们置于死地、放逐或者投入监狱,这就是对国王施行暴政啊!没有哪个国王曾对任何臣民这样做,除非他们犯有叛国或谋杀罪,然而这样的情况很少。

A:自此展开了一场公文战,一方是议会,另一方是国王的秘书和其他能臣。他们在12月15日给国王送去一份叫作《一份王国的抗议》(A Remonstrance of the State of the Kingdom)[93]的文件,还有一份请愿书。他们设法发表了这两份文件。在《大抗议书》中,他们控诉称,在议会召开之前,有一个恶毒的党派酝酿了捣乱计划;并列举了议会凭借其智慧采取了哪些措施来阻挠它,他们在其中遭遇了什么困难,适当采取了哪些步骤来恢复并巩固国王与国家自古以来的荣誉、伟大和安全。

据他们所说,这些计划的发起者和执行者,首先是耶稣会天主教徒(Jesuited Papists)。

其次,还有主教们,以及部分教士——他们恪守礼节,将其视为教会自身专制和僭越的支柱。

再次,还有国王的顾问和廷臣们,他们说这些人为了个人的目的,投身于增进某些外国君主的利益。

B:很可能是这样,一些主教和廷臣为了追逐他们个人的利益,轻率或恶意地做了某些事情。因为我认为国王不应该纵容任何挑战自己至高权威的事情,所以我特别请求您告诉我他们的罪行是什么。

A:议会并不热衷于反对与国王对立的人,但却指控主教、顾问和廷臣们(他们确信自己做的所有事情都是国王命令的),这是以更为礼貌的方式指控国王本人,并向他的臣民诽谤他。因为事实上,他们对这些人的指控是如此笼统,都不能叫作指控,而只能算怒斥。第一项指控是,这些人在国王和他的人民之间挑起了对特权和自由的质疑,尽管他们看起来非常乐意为陛下效劳,但归根到底是想跻身于王国中最受信赖和最有权力的地位上。

B:这怎么能被称作一项指控呢,其中并不存在什么原告能够提供证据和证人加以证明的事实。仅仅是假定这些对特权的质疑是由被告挑起的,谁能够证明被告这样做是为了给他们和自己的朋友谋取王国中受信赖和有权力的地位呢?

A:第二项指控是,他们致力于压制宗教的纯粹性和力量。

B:那是假话。以人的权力是无法压制宗教的力量的。

A:他们的意思是,这些人将镇压长老派的学说,也就是当时议会的骗人主张的基础。

第三,他们爱护阿米尼乌斯派、天主教徒和思想自由者(Libertines,这里指那些不参与争吵的普通新教徒),最终他们可能会组成一个根据他们的忠告和决议而行动的共同体。

第四,他们极力让国王以其他途径筹集资金,而不是通过议会这种惯常方式。

判断一下这些是应当被称作指控,还是不如叫作对国王统治的恶意责骂。

B:我认为这最后一条是一个非常大的错误。当议会愿意为了王国的安全或国王的荣誉而资助他时,让国王采用非常规手段来筹集资金有什么好处,又有什么必要呢?

A:但我以前告诉过你,他们什么都不会给国王,除非国王砍掉他们想要除掉的人的头,不论那个人对国王如何忠诚。而且,如果国王牺牲掉他所有的朋友来满足他们的野心,他们也会找到其他借口拒绝给他特别津贴;因为他们下定决心要从他手中夺取主权权力。如果他们不非常小心地使他身无分文的话,他们绝对做不到这一点。接下来,他们将国王自执政以来所有他们不喜欢的东西,不论其错误与否(他们不知道国王去做这些事的原因和动机,因而无法判断其对错,这些只有国王自己和国王给透露过消息的枢密院成员知道),一律视为给国王谏言的人的过错进行抗议。

B:但他们所说的过错是什么呢?

A:1.在牛津解散他的第一届议会。2.在他执政的第二年解散第二届议会。3.在他执政的第四年解散议会。4.对加的斯[94]发动的远征毫无成果。5.与西班牙言和,荒废了恢复普法尔茨领地的事业[95],诉诸一份有偿而无望的条约。6.下令以强制借贷的方式筹集资金。7.征收船税。8.违反《大宪章》扩大御猎场。9.计划将所有的火药都控制在他一人手中,并且存放在伦敦塔内。10.用黄铜制币的计划。11.由星室法庭判处的罚款、监禁、侮辱、损毁肢体或器官、鞭笞、枷刑、限制言论自由、拘留和放逐。12.替换法官。13.议事厅(Council-table)的非法行动。14.皇家军务法庭(Earl Marshal’s Court)的专断和不合法的权力。15.大法官法庭、财政署内室法庭(Exchequer-chamber)和王室监护法院(Court of Wards)对权力的滥用。16.出卖荣誉头衔、法官的头衔、高级律师(Serjeants)的职位及其他官职。17.主教和其他教士蛮横地将许多勤勉、博学和虔诚的牧师停职、逐出教会、革职或降级。

B:有这样被降级、革职或逐出教会的牧师吗?

A:我不知道。但我记得曾听说过好几个惹人厌、没学问且煽动叛乱的牧师已受到威胁。

18.高级委员会法庭的严酷。19.在国王面前布道以反对臣民的财产权,并支持国王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还有他们对政府的种种琐碎抱怨。虽然以上这些被怪罪到这一派人身上,然而他们知道在人民的判断中这些该归罪于国王,他们利用印刷品将这些消息传达给人民。

再有,1640年5月5日议会被解散之后,他们找到了其他的过错。例如,解散议会,监禁两院的一些成员,企图在伦敦进行强制借款,议会结束后教士会议继续召开,还有国务大臣温德班克和其他人对天主教徒的青睐。

B:所有这些将被当作治理不善和国王的过错在公众中流传,虽然其中一些只是厄运。然而厄运和治理不善(如果有的话),都是议会的错。他们拒绝给国王钱,不仅使他对外征服受挫,还迫使他以那些非常规的(他们称之为不合法的)方式在国内筹集资金。

A:你看他们为了向人民展示国王治理不善罗列了多少罪状啊。随后他们列举出他们为了帮国王弥补他的诸多过错(虽然不是所有过错)和其他许多事情而做出的努力。他们还说,虽然他们向苏格兰人签约借债22万英镑[96],而且答应给予6份津贴,还通过了一项价值超过6份津贴的人头税议案,然而上帝是如此赐福于本届议会的努力,以致王国还能从中获利。紧接着的是他们为国王和王国所做的好事的清单。他们说,他们为王国做了以下这些事情:他们废除了船税[97];他们去除了服装和行军费[98],以及其他的军费开支,他们说这些加起来只比船税少一点点;他们还废除全部专卖权,估算这每年为臣民节省100万英镑以上;通过处死斯特拉福德勋爵,赶跑大法官芬奇(Finch)和国务大臣温德班克,监禁坎特伯雷大主教和巴特利特(Bartlet)法官[99],还有弹劾其他主教和法官,他们平息了现有的不满,也就是对邪恶的顾问和执行者的不满;他们通过了每三年召开一次议会的议案,以及另一个允许本届议会持续至他们自己认为适宜解散之时的议案。

B:这就是说,如果他们觉得不宜解散的话,议会将永远开下去。他们为王国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使王国失去了政府、兵力、金钱、法律,以及好的忠告。

A:他们还算计着,要干掉高级委员会,削弱议事厅的权力,削弱主教及其法庭的权力,废除不必要的宗教仪式,断了那些不属于他们派别的牧师们的圣俸(livings),让予他们这一派的牧师。

B:所有一切只是为了他们自己,并非为了王国。

A:他们说,他们为国王做的好事首先是一个月给他25,000英镑,以救援北方各郡。

B:相比于英格兰的其他地方,北方各郡需要什么特别的救济吗?

A:是的。在北方各郡驻扎着苏格兰的军队,这是议会召唤来反对国王的,所以要有人负担他们的食宿。

B:确实。但是,他们是被议会召集来的。

A:但他们说不是。而这一经费应由国王负责,因为他必须保护他的臣民。

B:除非他们给国王保护他的臣民所需要的钱,否则,他不再受此约束。招募一支军队来反对国王,并镇压他们本国的臣民;接着要求国王救济他们,也就是说,为被招募来反对他的军队付钱:这真是厚颜无耻。

A:非但如此,更有甚者,他们把给苏格兰的30万英镑算在国王的账上,要是没有这笔钱的话,苏格兰人就不会进攻英格兰。另外还有许多其他事情,我现在记不起来了。

B:我没有想到人世间会有如此放肆而邪恶的人。

A:你观察这个世界的时间还不够久,还没有见识所有的罪恶。这其中就有我所说的他们的《大抗议书》。连同《大抗议书》他们还送去了一份请愿书,包括以下三点:1.陛下要剥夺主教们在议会的投票权,取消他们推行的宗教迫害、教政体制以及教规;2.陛下应该从枢密院中清退那些可能激起人民不满的成员,并在重大公共事务中任用议会信任的人;3.他不能转赠因爱尔兰叛变而回归王权的土地。

B:我想,在那时提出最后一点是不明智的。这应该留到平定叛乱之后,当时连抵抗叛乱的军队都还没有派出去。这就像没等杀死狮子就出卖狮子皮一样。但国王对其他两点提议做出了什么回答呢?

A:除了否决,还应该做什么回答呢?[100]大约与此同时,国王本人对议会六名成员提出指控,指控他们犯有重叛逆罪,其中五人出自下议院,一人出自上议院。国王在〔1642年〕1月4日亲自到下议院去索要这五个人。但一些不忠于国王的人给他们通风报信,他们没有到下议院去;陛下的计划落空了。在国王离去之后,下议院做出了远超出他们特权允许的可耻行径,他们休会去了伦敦,在那里召开常务委员会(general committee),并声称他们在威斯敏斯特不安全(仅因为国王去议院索要那些人的时候,比平时多带了几个人去,但与他以往的随从相比,这些人并没有进行特别的武装)。虽然后来国王宣布撤销对这些人的指控,却也没能换来和平,除非他再向他们揭发那些建议他以那样的方式进入议院的人,最终这些人可能会受到相应的惩罚。他们用“相应的惩罚”来代替“残酷的虐待”一词。

B:这是一个残酷的要求。难道国王容忍他的敌人还不够,还必须背叛他的朋友吗?如果他们在夺取主权权力之前就对国王施行暴政,那当他们得到它的时候,会对那些臣民施行怎样的暴政呢?

A:就像他们这样做的。

B:那个委员会在伦敦持续了多长时间?

A:不到两三天。接着,在一群狂暴的武装人员的护卫下,他们由水路从伦敦凯旋至议会大厦,也不管国王在与不在,便在此安全地开会了,并以他们列出的条款众多的叛逆法案反对国王;他们借助这些骚动吓跑贵族院中不属于他们一党的人。因为当时这些乌合之众是那么蛮横无理,主教们由于害怕人身遭受暴力伤害,几乎都不敢去议院。他们中的十二个人为没能去议院请求原谅,并以向国王请愿的方式,抗议他们不能从容地到议会去履行职责,还声明反对上议院的一切决定,因为这些在他们被迫缺席期间通过的决定是无效的。下议院抓住这件事情,派自己的一名成员去贵族院,指控这十二个人犯有重叛逆罪。于是,其中十个人被送去了伦敦塔,在那之后他们犯有重叛逆罪的事不再提及。但一项剥夺他们在议会的投票权的议案获得了通过,并得到了国王的赞同。在之后的9月初,他们投票通过主教不应再参与教会管理的决议;但是,他们还没得到国王对这一议案的同意,此时战争就开始了。

B:什么使得议会如此反对主教制度,尤其是在主教还是其成员的上议院?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来讨好那些穷困的教区教士,这些人是长老派,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为上院议员效力;恰恰相反,他们竭尽全力想推翻上议院的权力,并迫使上院议员臣服于他们的长老会议和教阶。

A:因为上院议员几乎没有人察觉到长老派的企图;此外,我相信他们也不敢反对下议院。

B:但下议院为何如此坚定地反对他们〔主教〕呢?

A:因为他们想利用自己的信条,通过假装圣洁而使国王及其党派遭到人民的憎恨。在人民的帮助下,他们要废黜国王建立民主制,或让国王保住他的头衔,只要他按他们的意图行事。但是,不仅议会是他们的敌人,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全体英格兰人民都是他们的敌人;因为正像人们所说的,他们的行为太过专横。这就是所有对主教们的似是而非的指控。长老派想推翻主教,主要是出于嫉妒,他们激怒人们来反对主教,反对主教制度本身。

B:长老派会怎样统治教会呢?

A:通过全国和各省的长老会议。

B:那不就是全国的长老会议相当于主教,各个教省的长老会议相当于诸位主教吗?

A:是的。但每一位牧师都会乐意共享对教会的统治,从而报复那些不敬佩他们的学识且无助于他们敛财的人,并拉拢那些与前者相反的人。

B:这事很麻烦,两个派系的斗争困扰着共和国,两派的意见都不比任何个人的意见更有影响力。[101]他们的争吵应该只关乎意见,那就是谁最有学问,仿佛他们的学问就是统治整个世界的规则一样。他们精通哪方面呢?是治理国家的政治学和规则吗?我知道,那叫作神学。但我听到的布道内容,除了哲学外没有其他东西。因为宗教自身不允许存在争议。作为王国的一项法律,它不应该有任何争议。他们宣称能与上帝对话,并知晓其意图。而我认为,除了与我们一样读《圣经》以外,他们没有其他方式能做到这一点。

A:是啊,他们有些人的确是这样做的,宣称自己是拥有超凡灵感的先知。而另一些人则仅仅声称比其他人更擅长阅读《圣经》(这是为了升任有俸圣职并对灵魂收费),理由是他们在大学接受过训练。除了公开教授的自然哲学知识外,他们还学习了拉丁语以及一些希腊语和希伯来语的知识,而《圣经》就是用这些文字写成的。

B:至于拉丁语、希腊语和希伯来语,对于戳穿罗马人的欺骗[102],以及驱逐罗马天主教的权力曾经非常有用,或者说是十分必要。但现在这些都过去了,我们有了英语版的《圣经》,并用英语布道,我看不出用拉丁语、希腊语或希伯来语有什么大的必要。与之相比,我想我更擅长理解我们邻居的语言:法语、德语和意大利语[103]。我认为,哲学大大有助于一个共和国的权力,这在教皇权力确立之前的世界中从未出现过。

A:但在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古代王国中都是这样,哲学(与神学一起)大大促进了教授们的晋升,使他们拥有仅次于国王的最高权威。这一点在古代历史中显而易见。

B:请您列举一些作者和相应的段落。

A:首先,古代布列塔尼(Britanny)和法兰西的德鲁伊[104]是什么?在恺撒、斯特拉波(Strabo)等人,尤其是西西里的狄奥多罗斯——他可能是历史上最伟大的古典作家(antiquary)——的记述中,你能看到那些德鲁伊拥有什么样的权威?西西里的狄奥多罗斯曾提到法兰西的德鲁伊,他称他们为萨诺瓦德斯(Sarovides),并这样说道:“在他们之中,也有一些享受着极大荣耀、被当作先知的哲学家和神学家。这些人擅长用鸟占术和脏卜术来预测未来,并让大众服从他们。”后面又接着说:“没有哲学家在场就不献祭,这是他们的习俗。他们说,人不应该直接向神表达他们的谢意,而应该通过那些通晓神性之人。神与这些人使用的是同一种语言,而所有好的事物都应该由这些人祈祷神赐予。”

B:我很难相信那些德鲁伊非常精通自然哲学或者道德哲学。

A:我也不信。因为就像毕达哥拉斯一样,他们秉持并且传授灵魂转世说。我分不清,是他们从他那里得到这一见解的,还是他从他们那里得到这一见解的。

除了哲学家和占星家而外,来自波斯的东方三博士(the Magi)[105]还能是什么呢?你知道他们是如何在一颗大星的指引下,从波斯本地或位于犹地亚[106]以东的一些国家出发,找到我们的救世主的吗?这些人在他们国家不是拥有巨大的权威吗?而他们在绝大部分基督教国家中难道不是一直被视为国王吗?

埃及被许多人看作是世界上最古老的王国和民族,而他们的祭司在公民事务中享有臣民在任何国家中可能拥有的最大权力。他们除了是哲学家和神学家之外,还能是什么呢?关于他们,西西里的狄奥多罗斯这样说道:“埃及整个国家被分成三部分,祭司团体作为其中一部分,最得人民信赖,既是因为他们对诸神的虔敬,也是因为他们通过教育而获得的理解力。”他紧接着又说:“在所有最重大的事务中,这些人通常都担任法老的顾问,一些人负责执行,一些人负责通报或给出建议。他们还擅长利用占星术和观察献祭生灵,向法老预言即将发生的事情,并给他读那些他们的圣书中所记载的事迹,了解这些事迹当对他大有裨益。这不像是在希腊——一男或一女拥有祭司职位——他们许多人共同负责维护诸神的荣誉和向诸神献祭,并将这一仅次于国王、拥有最大权力和最高权威的职业传承给他们的后代。”

关于埃及人的审判制度,他这样说道:“他们从赫利奥波利斯(Hieropolis)、底比斯(Thebes)和孟菲斯(Memphis)这些最知名的城市中挑选出法官,这些人组成的委员会并不逊色于雅典的战神山议事会(Areopagus)或斯巴达的长老会议(senate in Lacedeamon)。当这三十人开会时,他们从中推选出一人担任首席大法官(chief-justice),而他所属的城市将派送另一个人来填补他原来的位子。”这位首席大法官的脖子上戴有一条金项链,上面挂着珍贵宝石制成的饰物,名为“真理”。当首席大法官佩戴上这一饰物时,诉讼程序就开始了。当法官们对审判结果达成一致时,首席大法官就将这一名为“真理”的饰物交给胜诉的一方。现在你知道了哲学和神学结合起来在公民事务中获得了多大的权力。

让我们再来看看犹太人的共和国。难道不也是和埃及一样,祭司的职位只属于一家一姓,也就是利未人[107]吗?难道大祭司不是用胸牌中的乌陵和土明[108]来做出判决的吗?看一看亚述(Assyria)王国,以及他们的哲学家和迦勒底人(Chaldeans)[109]。即使是亚伯拉罕(如你所知,他曾居住在迦勒底人统治下的乌尔[110])的时代,难道他们没有属于自己家族的土地和城市吗?对于上述这些,西西里的狄奥多罗斯是这样说的:“迦勒底人是一个政治派别,就像埃及的祭司一样。他们受命服务于神,毕生致力于哲学。他们在占星学上有非常大的名声,并且声称拥有预言能力,通过斋戒和献祭来预言即将发生的事情,还用某种咒语来趋吉避凶。他们还很擅长鸟占术、解释梦境和奇迹,他们也并非不善于用脏卜术来预言。然而他们获取知识的方式不同于希腊人,因为迦勒底人的哲学是依照传统在家族中父子代代相传的。”

让我们离开亚述,进入印度,去看看哲学家在那里受到什么样的尊重。狄奥多罗斯说:“印度的所有民众被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就是哲学家,因为他们的人数最少,地位却最高。他们不用交税,而且他们既不是其他人的主人,也没有人是他们的主人。由于他们被认为是最受诸神喜爱且最精通地狱学说的人,他们被私人叫去献祭和料理丧事,并因此获得了相当多的礼物和荣耀。他们对于印度人民来说也大有用处;因为在年初的时候他们被召进人民大会,向人们预言大旱、大雨、风、疾病,以及其他所有那些对于人们来说事先知道总归有好处的事情。”

同样是狄奥多罗斯,在谈到埃塞俄比亚人的法律时,他说:“埃塞俄比亚人的法律与其他民族的法律相比似乎非常不同,尤其是在选举他们的国王上。祭司在他们之中提出了一些主要人选,给出一个名单,这些人是神(根据某种习俗,神被请到酒宴上来)所接受的。人们像崇拜和荣耀神一样对待大众选举产生的国王,是神意让其进行统治的。当选的国王在个人生活方式上受到法律的约束,并要按照国家的习俗处理其他所有的事务。除了他们之中最初按法律确立的那些奖惩外,国王不能以其他方式奖赏或惩罚任何人。他也不能用这样的方式置人于死地,即使某人被判处了死刑,也仅仅是派出一位拿着死刑令牌的官员;见到这一令牌的人,将立即回到自己的房间,然后自杀。但所有这些事情中最奇怪的是,他们在有关国王之死一事上的所作所为。住在麦罗埃(Meroe)的祭司们将所有时间用于崇拜和荣耀诸神,他们拥有极大的权威。当他们有了想要国王死掉的想法时,就派一个使者到国王那里命令他死去;因为诸神已经给出了这一命令,而不朽之神的命令不能以任何方式被那些天生可朽的人所无视。派去的人也用其他的话劝说他,而在根深蒂固的古老习俗教育下,人们头脑简单,又没有足够的理由来反驳那些不必要的命令,所以愿意认可这套说辞。因此,以往时代的国王服从祭司,不是因为被强力和武器所控制,而是因为他们的理性被迷信所控制。但在托勒密二世(Ptolemy II)的时期,埃塞俄比亚国王埃尔加迈(Ergamenes)接受了希腊式哲学教育,成为第一个敢蔑视祭司权力的人,勇于追求与其国王头衔相称的地位。他带着士兵去到一个叫纳帕塔(Abaton)的地方,当时埃塞俄比亚的金色神殿在那里。他杀死了所有的祭司,废除了旧有的习俗,并且根据自己的意志来整顿这个王国。[111]

B:虽然那些被杀死的人是可恶的骗子,但是这么做很残忍。

A:是这样。但是,祭司们就不残忍吗?他们让国王自杀,而此前不久还像崇拜神一样崇拜他。国王杀死他们,为的是他自身的安全;他们杀死国王,却是出于野心或是善变。国王的行为可能会被粉饰成为了人民的利益;而祭司却没有反对国王的借口,国王无疑是虔诚的,否则的话绝不会遵从一个手无寸铁的使者所传达的祭司们的命令而自杀。你知道,我们已故的国王(可能是史上最好的国王)被杀害了,他最初遭到长老派牧师所煽起的战事的迫害。我相信,在这场战争中,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共死了约10万人,而长老派牧师对所有这些人的死负有罪责。如果这些煽动人心的牧师们(大概不足1000人),在他们开始布道之前就被杀掉,不是会好很多吗?我承认,那将是一场大杀戮;但杀掉10万人,那是一场更大的杀戮。

B:我很高兴主教们与此事无关。这件事并没有显示出他们像某些人说得那样有野心,因为他们是参与这一事件的那些人的敌人。

A:但我引述上面的内容,不是要认可那些异教徒的神学或哲学,而仅仅是想表明那些学科的名声会在人们中间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因为他们的神学除了偶像崇拜外别无其他;他们的哲学(除去埃及祭司与向他们学习的迦勒底人通过对天文学、几何学和算术的长时间观察与学习而掌握的那些知识)不仅非常有限,并且很大程度上在占星学和算命之中被扭曲。然而在这个国家中,教士的神学被认为不同于那些驳杂不纯者(即那些罗马教会宣扬的教义,其中残留着亚里士多德等古希腊哲人的意味不明的学说,而这些哲学学说不仅本与宗教无甚关联,而且只会滋生不满、不和,并最终导致叛乱和内战,就像我们最近切身体验到的长老制与主教制之间的纷争一样),而是真正的宗教。但是因为双方存在这些分歧,当其中一方掌权时,不仅仅会镇压另一方的教义,还将镇压任何从某个不良的角度来看待他们的利益的学说;其结果是压制了所有真正的哲学,尤其是公民哲学和道德哲学。这些真正的哲学从来不会助长野心或是对主权权力的不服从。

国王控告上议院的成员金博尔顿勋爵(Lord Kimbolton),还有霍利斯(Hollis)、黑兹尔里格(Haslerigg)[112]、汉普登(Hampden)、皮姆(Pym)和斯特劳德(Stroud)这五名下议院成员犯有重叛逆罪,议会又投票决定将主教从贵族院中赶出去之后,他们在给陛下的请愿书中提出了两项主要诉求。一项是,国王应声明是谁建议他去议会逮捕上述议员的,国王应该把这些人交给议会,让其接受相应的惩罚。而他们这样做,是想给陛下贴上抛弃朋友、将朋友出卖给他的敌人的不光彩标签。另一项是国王要允许他们从伦敦城调出一支护卫队,归埃塞克斯伯爵指挥。他们声称,不这样的话,他们就不能安全地开会。这一要求不过是对于陛下的谴责,谴责他以稍多于平常的武装去议会索要上面提到的五名反叛成员。

B:我没有看出为什么他们特别限定是伦敦城的护卫队,并指名由埃塞克斯伯爵率领,除非他们故意让国王意识到这是一支反对他本人的护卫队。

A:他们就是有意让国王这么想。而且,正如我确信的那样,他们认为他会把这当成一种侮辱。而国王本人确实这样理解,拒绝答应这件事;尽管他愿意命令这样一支护卫队来伺候他们(如果以别的方式不能令他们满意的话),因为他对万能的上帝负有护卫他们安全的职责。此外,伦敦城请求国王(无疑是由一些下议院成员挑起的)将伦敦塔交给值得信赖的人,言下之意是议会所赞同的人选,并指派一支护卫队保护陛下和议会的安全。利用许多吵吵闹闹的民众以骚动喧哗的方式请愿,是下议院惯用的手法。如果不制造巨大恐慌的话,他们的野心从来不会通过祈祷和请求而得到满足。

国王撤销了对这五名成员的指控,却拒绝说出是谁建议他亲自去下议院抓人的。他们对总检察长(Attorney-General)提出质疑,他在国王的命令下提出了针对这五人的指控条款。他们投票认定总检察长侵犯了议会的特权。如果不是他迅速逃离了本国的话,无疑会让他感受到他们的残酷手段。[113]

大概在〔1642年〕1月底,议会两院制定了一道命令,禁止信仰天主教的指挥官进入爱尔兰。他们并不是非常害怕这一点,而是害怕国王借机选择自己的指挥官来担当此任,这样可能会有助于他摆脱爱尔兰,而专与议会为敌。但与他们同时送给陛下的一份请愿书比起来,这并不是什么大事。那大概是在1641年1月27日或者28日[114],他们想要实际拥有英格兰的绝对主权;虽然在国王还活着的时候,他们没有以主权之名发起挑战。为了最终消除这个王国内部的恐惧和危险,挫败那些与和平为敌的人的恶毒计划,他们恳求陛下能乐于将以下三者交到两院向他举荐的人手中:第一,伦敦塔;第二,所有其他的堡垒;第三,王国的整个民兵组织。而他们将此称为一份必要的请愿书[115]

B:普遍设想的恐惧和危险真的存在吗?或者那时确实出现了一些在请愿书中提到的心怀叵测的敌人?

A:是的。但除了任何谨慎而诚实的人可能有理由对议会的居心心怀恐惧以外,不存在任何对其他危险的恐惧;而议会才是王国的和平潜在的最大敌人。还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请愿书以“最仁慈的君主”为开头:他们如此愚蠢,居然不知道他是民兵组织的主人,是这个王国的主人,所以他也就拥有最绝对的主权。为了回避普通民众在白厅(Whitehall)门前的骚乱,以及他们的抗议和冒犯,国王现在在温莎(Windsor)。在此后的〔1642年〕2月9日,他去了汉普顿宫(Hampton Court)。接着,他和王后去了多佛尔(Dover),同去的还有他们的女儿奥兰治亲王妃(Princess of Orange)[116]。从那里,王后和奥兰治亲王妃乘船去了荷兰。而国王回到了格林尼治(Greenwich),又在那里派人去请威尔士亲王(Prince of Wales)和约克公爵(Duke of York),并和他们朝着约克去了。

B:上院议员与下院议员一起递交了这份关于民兵组织的请愿书吗?

A:从请愿书的标题看是如此;但我认为,他们是不得已而为之。下议院只把他们视为一群无足轻重之人,有名而无实。也许上议院中的绝大部分人也认为,从国王那里夺走民兵组织将增强他们自己的力量。但他们大错特错,因为下议院从未想过让他们分享什么。

B:国王对这一请愿书做了什么样的回答?

A:回答如下:“陛下认真地考虑了这份请愿书,并渴望表达他是如何愿意给出改进的办法,不仅仅是解除你们的危险,而且还消除你们的疑虑和恐惧,所以他给出这样的答复[117]:待他得知你们[118]想要任命为几个郡民兵组织统领的人能拥有的职权范围,以及若无议会的建议,陛下不能独自行使任何权力的期限有多长后,他就会宣布,(为了保证你们免受任何人的威胁或是猜忌,)陛下同意在各堡垒和几个郡民兵组织的所有职位上安置议会两院所共同认可或者推荐给他的人。所以你们得事先向陛下说明你们赞同或者推荐的人选,而且这些被提名的人未被陛下以正当无疑的理由排除在外。”

B:关于民兵组织,议会赋予了谁什么样的权力,期限为多长时间?

A:议会赋予的权力与国王以往赋予他在几个郡的郡最高军事长官(lieutenants)和郡军事长官助理(deputy-lieutenants)的一样,除了他们自己的意愿外没有任何时间的限制。

B:拥有这一权力的人是谁?[119]

A:有一份印出来的名单。他们人很多,而且大部分都是上院议员,没有必要一个个点出他们的名字;因为在我看来,说出他们的名字是在他们身上烙上了不忠或愚蠢的印记。他们列好了这份名单,连同一份新的关于民兵组织的请愿书送去给国王。此后不久,他们给陛下写信,请求他将〔威尔士〕亲王留在汉普顿宫。但国王两件事情都没有同意。

B:不管怎样,在国王离开他们之前,他们尽其所能,成功地得到了他的人质。

A:在这期间,为了筹集削弱爱尔兰的经费,议会鼓励人们以风险投资的方式来挣钱,并做出以下提议:1.爱尔兰250万英亩的土地以如下的比例划归投资者:投资200英镑,可获得阿尔斯特(Ulster)1000英亩土地;投资300英镑,可获得康诺特(Connaught)1000英亩土地;投资450英镑,可获得芒斯特(Munster)1000英亩土地;投资600英镑,可获得伦斯特(Leinster)1000英亩土地。以上土地都将根据英制单位,包括草地、耕地和水草丰美的牧场,沼泽、森林和荒山则刨除在外。2.为国王保留一部分税收,从每英亩土地抽税1至3便士。3.建造庄园,处置荒地和公共用地,供养布道的牧师,创建公司,以及归置种植园,均应得到议会的授权。其余的都只是关于投资者认购次数和认购方式的提议。陛下同意了这些提议;但对关于民兵的请愿书,则予以否决。

B:如果他没有拒绝,我才会觉得奇怪呢。议会此后做了什么?

A:国王在去往约克的途中,停留在西奥博尔德庄园(Theobald’s),当时他们递交给他另一份请愿书。其中,他们明白地告诉他,除非他乐意通过当时受派而来的信使让他们确信,他将很快同意满足他们的上述愿望,否则,为了陛下和他的王国的安全,他们将被迫以两院的权威解散民兵组织,等等。他们还请求陛下允许〔威尔士〕亲王留在圣詹姆斯宫(St.James’s)或者伦敦附近国王的其他宅邸内。他们还告诉他,未经议会授权和同意,组建、命令、解散民兵组织的权力不能赋予任何团体;而王国中那些处于防御状态的地区,不过是在两院的指引下做了本王国的法律所认为正当的事情。

B:国王做出了什么回复?[120]

A:在议会认同的诸位官员的领导下,他们将自己武装起来。4.他们投票议决再次请求陛下让〔威尔士〕亲王继续待在伦敦附近。最后,他们投票通过了一份由两院递交陛下的声明。在声明中,他们谴责陛下计划改变宗教,尽管没有直接指向他,而是指向那些建议他的人;他们还指控了那些引发和煽动苏格兰战争的人,还有在爱尔兰制造叛乱的人;再一次谴责国王指控了金博尔顿勋爵以及五名下议院成员;还谴责国王组建这支军队原本是为了对付苏格兰人,却被用来反对议会,而他对此也知情。国王在纽马基特(Newmarket)对此做出了回复。接着两院决定,在这种极端危险的情况下,即使陛下拒绝承认,依据王国的基本法,两院一致通过的民兵法令仍可以约束所有人民;而且,任何想要以郡最高军事长官之名义对民兵组织行使权力的人,如果没有得到议会两院的同意,都将被看作是对王国和平的扰乱者。接着陛下在亨廷顿(Huntingdon)向议会两院送去一封信,要求他们服从既有的法律,禁止所有臣民以他们的法令为借口对民兵组织做出任何既有法律所不允许的事情。对此,议会又投票决定坚持此前的决议,也就是:作为王国最高司法机构的议会,当它的上下两院宣布国内法之时,如果对此提出质疑甚而反对,就是对议会特权的严重侵犯。

B:我认为应该由制定法律的人宣布法律是什么。因为,制定一项法律,除了宣布它是什么而外,还能是什么呢?所以他们从国王那里已剥夺的不仅仅是民兵组织,还有立法权。

A:他们是做了这些。但我这样来解释,立法权,实际上还有所有可能的权力,都包括在对民兵组织的权力中。接下来,他们用吨税和磅税议案以及津贴议案夺取了应归于陛下的钱,尽其所能地削弱他。在他去约克之后,他们还递交给他许多其他傲慢无礼的信件和请愿书。其中一份是这样说的:“鉴于海军大臣(Lord Admiral)因身体不适,不能亲自调遣舰队,他将乐意让权给沃里克伯爵(Earl of Warwick)以接替自己的职位。”而他们知道国王此前已让约翰·彭宁顿爵士(Sir John Pennington)顶替这一职位。

B:当国王已无从选择而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决意剥夺他的王权和生命的时候,他还不厌其烦地与如此多的请愿书、信件、声明和抗议周旋,并给予回复,其目的是什么呢?毕竟,在他们对他造成了这么多伤害之后,如果还让他或者他的子女活命,他们就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了。

A:此外,议会同时在约克安插了一个委员会,负责刺探陛下的行踪,向议会通风报信,并阻挠国王获得该郡民众对自己党派的支持。所以,当陛下忙于取悦当地乡绅之时,这个委员会正在鼓动自耕农反对他。[121]对此,牧师们出力很多。于是,国王在约克丧失了自己的机会。

B:国王为什么不把这个委员会抓起来,或者将其逐出城去?

A:我不知道。但我认为,他知道不仅在约克郡而且在约克镇,议会都有比他更多的党羽。快到〔1642年〕4月底的时候,国王应约克郡人民的请求,让赫尔(Hull)的军火库保留在原地。他认为,为更加确保北方地区的安全,应该将军火库控制在自己手中。此前不久,他曾任命纽卡斯尔伯爵(Earl of Newcastle)为该城执政官。但受到议会腐化的市民们不接受他,而是接受了议会任命的执政官约翰·霍瑟姆爵士(Sir John Hotham)。为此,国王仅在自己的仆人和附近乡村的几位乡绅的护卫下亲临此城,却被站在城墙上的约翰·霍瑟姆爵士拒之城门外。因为这一举动,国王不久就使约翰·霍瑟姆爵士被宣判为叛国者,并向议会送去信件,要求他们在霍瑟姆事件上伸张正义,并提出该城及军火库应该移交到他的手中。对此,议会没有给出回复,而是发表了另一份声明。在声明中,他们没有漏掉任何他们以前对陛下统治的诽谤,而且添加了关于他们自己声称拥有的权利的条款:1.他们宣布的任何法律都不应该受到国王的质疑。2.任何先例都不能约束他们今后的诉讼。3.一届议会可以为了公共利益,处理国王或臣民权利所系的任何事情。而他们,也就是本届议会(而不是国王),才是公共利益的判定者,而且国王的同意不是必需的。4.两院的任何成员都不应受叛国罪、刑事重罪或者其他犯罪的困扰,除非诉讼案首先是在议会被提起的。如果他们认为有理由的话,可以判断是非并且让诉讼案继续下去。5.主权权力属于两院,而国王不该有否定意见。6.征召军队反对国王的个人命令(虽然他牵涉其中),并不是要发动战争反对国王;但是,发动战争反对国王的法律和权威(对此他们有权宣布和说明)[122],尽管不是针对他个人,却是发动战争反对国王。除非他得到了王国的信任,并不负信任尽职尽责,否则对他个人犯下的罪行不能算叛国罪;而他们有权力来判断他是否有负信任。[123] 7.他们在愿意的时候,可以废黜国王。

B:这是直截了当而无虚饰的做派。伦敦城能容忍吗?

A:是的。如果需要的话,甚至能容忍更多。你知道,伦敦有一个巨大的肚子,但没有分辨正确和错误的味觉或品味。在亨利四世时期的议会案卷(Parliament-roll)中,国王在加冕礼上所说的誓言条款中,有这样一条:“你要容许保留广大人民已选择的法律和习俗;并承诺,为了上帝的荣誉,你要亲自保护和捍卫它们。”[124]由于议会极力争取他们的立法权威,所以将“人民已选择的”(quasvulgus elegerit)解释成“人民要选择的”;就好像国王应在法律制定出来之前发誓捍卫和支持它们一样,不论其好坏。但这些语句没有别的意思,仅仅是表明国王应该捍卫和支持他们已选择的这些法律(也就是当时已经存在的议会法案)。在财政署的案卷中是这样说的:“你会答应遵守和坚持你的王国中的平民所拥有的法律和合法的习俗吗?你将捍卫并维护它们吗?等等。”而这些话就是陛下对这一观点的回答。

B:我认为这一回答完整而清晰。但如果这些词句被阐释成其他意思,那我就看不出国王为何必须对它们发誓了。因为亨利四世是通过议会的投票而戴上王冠的,而那一届议会在邪恶程度上并不逊色于本届长期议会。尽管如此,杀害国王理查二世(King Richard II)的并不是当时的议会,而是篡权者〔亨利四世〕;而长期议会却废黜并杀害了他们合法的国王。

A:大概一周之后,在5月初,议会向国王递交了另一份文件,他们将其称为两院的谦卑请愿和建议,共包含十九条建议[125]。当你听到这些时,你就能判断出他们愿意留给国王的权力会比留给他的任何一个臣民的多多少。

1.清退陛下的枢密院顾问官,解除国家所有高级官员[126]在国内外的任职,仅保留两院所一致认可的人。未经两院批准,不得任命任何接替他们的职位。所有枢密院顾问官都应发誓以两院同意的方式履行他们的职责。

2.国家的重大事务都只能在议会里辩论、决定和处理。有人要是擅自做了任何与此相悖的事情,议会将保留对其进行问责的权利。国家中其他应由陛下的枢密院讨论的事务,应该时常由议会两院选出合适的人员来进行讨论和做出决断。任何关乎应由陛下的枢密院负责的王国事务的公共法案,都不应该因其出自王室权威而被认为具有法律效力,除非在枢密院多数人的建议和同意下(他们还应举起手来发誓)。而枢密院顾问官的人数不能多于25人,也不能少于15人。在议会休会期间,当一个枢密院顾问官的职位出现空缺时,须在枢密院多数人的同意下予以增补。而如果下一届议会没有承认这一人选的话,这一选任将被视为无效。

3.英格兰贵族审判法庭庭长(Lord High Steward of England)、皇家军事总长(Lord High Constable)、大法官、掌玺大臣(Lord Keeper of the Great Seal)、王室财政官(Lord Treasurer)[127]、玉玺掌管大臣(Lord Privy-Seal)[128]、王室典礼官(Earl Marshal)、海军大臣、五港总督(Warden of the Cinque Ports)、爱尔兰总督(Chief Governor of Ireland)、财政大臣(Chancellor of the Exchequer)、王室监护法庭法官(Master of the Wards)、国务大臣(Secretaries of State)、两位首席大法官(Chief Justice)和财税法庭首席法官(Chief Baron)的选任,每次都应得到议会两院的批准。在议会休会期间,人选须得到枢密院中多数人的同意。

4.对国王子女的管理,应该交给得到两院同意的人选。而在议会休会期间,人选应得到枢密院的同意。当时侍奉他们左右的仆人,如果正好是两院所反对的人,应该被清退。

5.没有议会的同意,国王的任何子女都不能缔结或论及婚姻。

6.已经生效的反对耶稣会士、教士和不尊奉国教的天主教徒(popish recusants)的法律应严格执行。

7.应剥夺信仰天主教的贵族院议员的投票权,并通过一项对天主教徒的子女进行新教教育的议案。

8.国王应乐于按照议会两院建议的方式改革教政体制和礼拜仪式。

9.国王应该对由上下两院号令民兵组织的处置方式感到满意,并收回他所发布的与此决定相反的公告和声明。

10.自从本届议会召开以来被解职的那些成员,应该恢复原职或者给予让他们满意的安排。

11.所有枢密院成员和法官发誓(其形式应由议会法案议定并确认)维护《权利请愿书》以及议会所制定的相关成文法。

12.由议会两院批准任命的所有法官和官员,只要他们品行保持端正(quam diu bene se gesserint),都应一直保有他们的职位。

13.议会的公正原则将适用于所有违法者,不论他们是在王国内还是逃到了国外。而且所有被上议院或下议院传讯的人,都应出席并接受议会的谴责。

14.除非在议会两院的建议下,陛下不能施予大赦。

B:这是多么恶毒的一项条款啊!其他所有条款都是出自野心,甚至许多时候本性善良的人也不免受到野心的驱使;而这一条款则是出自一种无人性的、恶魔般的残忍。

A:15.堡垒和城堡应交给经国王任命、议会批准的人号令。

16.取消国王的特殊护卫,而且今后不再设立,除非根据法律,在确有叛乱或外敌入侵的情况下。

B:我认为递交给国王这些建议是一场实实在在的叛乱。

A:17.陛下与联合省(United Provinces)以及其他邻近的新教君主和国家结成更紧密的联盟。

18.陛下应乐于通过议会法案还金博尔顿勋爵和其他五名下院议员以清白。通过这样的方式,确保此后历届议会的安全将不会受到此错误先例的威胁。

19.陛下应乐于通过一项议案,规定未经议会两院许可,此后获封的贵族不得出席议会,或允许出席议会但不得在议会中投票。

如果国王允许这些提案,他们将保证尽其所能地以陛下最获益的方式调整他的财政收入,以此来维护王室在荣誉和财富上的尊严,并将赫尔市交到由国王任命且议会同意的人手中。

B:交到那些由陛下任命且请愿者同意的人手中,那不就是跟任其掌握在他们手中一样吗?难道他们缺乏常识,或是认为国王缺乏常识,所以没有察觉到他们在这里的诺言一文不值吗?

A:在议会递交了这些建议,陛下拒绝予以批准后,双方开始备战。国王在约克郡组建了一支护卫队来保护他的人身安全。议会随即投票认为国王想要对他们开战,下令集合并训练武装起来的人们,并公开发表倡议,恳请和鼓励人们交出现款或金银器,或是签字承诺为了保卫国王(所谓国王,像他们之前所宣称的,指的不是他本人,而是他的法律)和议会,提供并养护一定数量的马匹、骑兵和武器。议会又承诺以每100英镑本金付8英镑利息的方式偿还他们的钱,金银器的价值则以每盎司12便士计算。另一方面,国王到了诺丁汉(Nottingham),并在那里树立起他的王室大旗,发出民兵召集令(commissions of array),以召唤那些根据英格兰的古老法律必须在战争中为他效力的人。在此形势下,国王和议会之间就此召集令的合法性互递了好几次声明,现在告诉你这些就太冗长了。

B:我也不想听到任何关于这一问题的辩论。因为我认为人民福祉的普遍法则,以及反抗那些剥夺了他的主权权力的人的自卫权利,已经足够证明国王为了恢复他的王国或是惩罚这些叛乱者所做的任何事情的合法性了。

A:在此期间,议会组建了一支军队,让埃塞克斯伯爵做将军。他们以这一行动表明了先前向国王请愿时所说的由埃塞克斯伯爵号令一支护卫队是什么意思。此时,国王发出公告,禁止人们服从议会关于民兵组织的命令;议会则发出命令,反对执行国王的民兵召集令。到目前为止,尽管一场战争即将开始,但还没有流血;他们仅仅用公文相互射击。

B:现在我明白了,议会如何破坏了王国的和平;而且,在煽动叛乱的长老会牧师以及野心勃勃且粗鲁无礼的演说家的帮助下,他们如何轻易地削弱政府,使之陷入混乱状态。但我相信,对于他们来说,要重建和平并确立政权或政体(不论是由他们自己执掌,还是由其他任何统治者执掌),则是一项更艰巨的任务。因为,假如他们在这场战争中获胜,他们必然将胜利归功于军队指挥者(这些人获得了前者交付的军队指挥权)的勇敢、良好指挥或好运,尤其会归功于将军,而他的胜利无疑将博得士兵们的爱戴和崇拜。由此,将军将有权力自己组建政府,或者是在他认为合适的地方来组建政府。在这一情形下,如果将军不这样做,那他将被认为是一个傻瓜;如果他这样做了,那他肯定会招致下属指挥官的嫉妒,他们想要在现任政府或者继任政府中分享权力。因为他们会说:“没有我们冒着危险,没有我们的勇敢和建议,他靠自己能获得权力吗?为什么我们必须做他的奴隶?他是被我们捧起来的。或者,我们反对他与他反对国王难道不是一样正义的吗?”

A:他们会这样做,并且也这样做了。就此而言,这就是克伦威尔在以护国主的名义攫取了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的绝对权力后,从不敢给自己加上国王的头衔,也从来没能将这一头衔加给他的后代的原因。他的军官们不会容忍他这样做,因为他们在他死后宣称继承他;军队也不会赞成克伦威尔这样做,因为他曾对他们宣称要反对独夫的统治。

B:回过头来讲国王。他有什么钱财来支付和武装(也就是征召)一支足以抵抗议会的军队呢?议会的军队由伦敦城的巨额钱财和英格兰几乎所有自治市镇的捐赠提供给养,并按议会的要求尽可能地装备武器。

A:就是这样,国王的境况极为不利,然而渐渐地他拥有了一支相当强大的军队。有了这支军队,他一天天地强大起来,而议会则越来越弱,直到他们让一支21,000人的苏格兰军队进入英格兰帮助他们。但我现在没有时间进入到对战争的具体叙说了。

B:那好,我们下次见面时再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