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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概述
世界上一切物体的形均有其特定的外轮廓,而这些外轮廓均是由点、线、面、色彩等交织而成的。例如,在建筑设计中,将建筑的组成部分屋顶、墙体、门窗,以及组成这些内容的构件、装饰物,均可以还原抽象为点、线、面等要素(见图2.1~图2.4);平面设计中的文字、商标、图形,其本质上也是点、线、面。
图2.1 吊顶
图2.2 门面
图2.3 屋顶
图2.4 路灯
点、线、面是经过高度概括的基础形态要素,存在于一切造型设计当中,就如同写文章时的词汇、音乐中构成乐章的音符。词汇和音符本身能说明一定的内容,其组合构成更能丰富语言内涵。
点、线、面是包含具象形和抽象形的一种理念形态,相互之间是可以转化的,点可以线化、面化,线可以点化、面化,而面则可以点化、线化。点、线、面的构成练习除了能提高人们对造型艺术中基本要素的认识水平之外,还能直接运用于一切专业设计领域之中(见图2.5~图2.9)。例如,剪纸艺术家就是把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立体事物变成平面艺术品,设计师应具备这种将各种形态进行相互转化的能力。
【剪纸】
图2.5 设计作品中的点、线、面1
图2.6 设计作品中的点、线、面2
图2.7 设计作品中的点、线、面3
图2.8 设计作品中的点、线、面4
图2.9 设计作品中的点、线、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