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边疆民族地区青年归侨侨眷发展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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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中国归侨及安置概况

华人出国的历史已达一二千年。鸦片战争以后,众多的中国人或被卖“猪仔”,或自愿出国,形成了持续百年的移民浪潮。广大华侨为发展侨居地经济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同时又引起殖民当局的忌恨,对华侨采取隔离、限制、驱逐的政策,并掀起过多次大规模的排华恶浪,使华侨饱受欺凌与迫害。1949年以后的归侨是在几个不同时期从不同侨居地回国的。

一 第一次华侨归国的高潮是1949~1957年

这个时期的归侨可具体划分为六种类型:

1.在海外学有所成的知识分子和科学家

近百年来,国内有些进步知识分子或因难于立足,或因工作需要远渡重洋;也有不少青年在国内完成中等或高等学业后到欧美、日本等国深造;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侵华战争后,更有大批知识分子流亡和滞留在国外,他们中的许多人成了专家学者。1949年后,他们觉得回国工作的时机已到,如著名流体力学创立者、印尼华侨陈宗基,核物理学家、法国华侨钱三强,地质科学家、英国华侨李四光等都是在1949年前后回国的。

2.回国学习深造的华侨学生

1949年以后,出现了华侨子弟回国接受教育的热潮。对于这些归侨学生,国家采取了“集中接待、分散入学”的政策,在北京、广州、厦门等地设立侨生补习学校,90%以上侨生经过补习后分送到各级正规学校学习。后来为了适应侨生越来越多的趋势,将归侨学生中等补习学校从四所增加到六所,增设三所工业、农业技术学校,恢复暨南大学,创办华侨大学。这些侨生在国内接受中等或大学程度教育以后,绝大多数留在国内参加工作。[1]

3.从东南亚回国的难侨

1949年以后,东南亚一些国家把它们对中国的恐慌和疑忌,转嫁于华侨群众。1949~1954年,不少地区的华侨遭受迫害甚至被驱逐,其中以马来亚华侨受祸最巨。马来亚的英殖民当局借口为对付马来亚共产党而实行紧急法令,大肆逮捕和迫害华侨,致使流离失所、衣食无着的华侨在1950年3月间就达40万人,据马来亚官方发布的数字,从1948年到1953年4月,被驱出境的侨胞达2万多人。

4.回国团聚定居的华侨

1949年以前,大多数华侨是因为生活所迫和逃避国内战祸而被迫抛妻别子独身出国谋生的,他们把在侨居国工作的工钱或经营小商业所得的部分收入寄回国内赡养家眷。1949年后,许多华侨回国与亲人团聚,落叶归根。

5.回国参加投资建设的华侨企业家

1949年以后至1950年代初期,国内一穷二白,百废待兴,一些在国外业有所成的华侨将资金带回国内,或捐助公益事业,兴办学校、医院、公路,或投资于国营华侨公司。这个时期,在广东、福建、上海、温州、云南、山东、武汉和广西等地都成立了国营华侨投资公司,广东省还成立了华侨垦殖公司。各地华侨投资兴办的企业也大大增加。这些华侨实业家也成为归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6.归国的华侨领袖、活动家

华侨涌现出一些杰出的受到华侨群众拥戴的华侨领袖人物,他们对发展当地文化事业,保护华侨利益以及倡导华侨的爱国主义曾起着积极的带头作用。1949年以后,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团结侨领的工作,热情邀请他们回国参与政府及侨务部门的组织与监督工作。如著名新马侨领陈嘉庚、庄希泉,美国侨领司徒美堂,泰国侨领蟒美厚等都是1949年前后回国的。

二 第二次华侨归国的高潮为1960年前后

这个时期的归侨主要是印度尼西亚的归侨与难侨。

1959年,印尼政府颁布《总统第十号法令》,禁止外侨在县以下经营零售业和居住。广大华侨首当其冲,数十万人因此而流离失所、生计无着。在此危急关头,中国政府极度关注。1960年2月2日,国务院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待和安置归国华侨委员会”,负责统筹归国华侨的接待和安置工作,福建、广西等省、自治区在华侨入境口岸设立专门接待、安置难侨的组织与机构,并派船到印尼接侨。仅1960年就有8万多难侨回国。1965年印尼爆发“九·三〇”事件后,华侨又被牵连其中,随后又有数千名华侨回国。

1962年中国、印度边境冲突前后,被驱逐回国的印度难侨也有数千之众。

三 第三次华侨归国的高潮是由于越南当局大肆反华排华而引起的

1970年代中期,统一后的越南发生了严重排华事件,不仅掠夺、没收财产,而且还把华人赶到市区以外的所谓经济开发区,造成百万华人难民逃离家园。1977~1987年,据世界舆论估计,约有200万名印支难民离境,约有三分之一在海上丧生或失踪。1978~1979年是难民出逃的最高峰。据联合国难民署统计(截至1985年9月),全世界共有印支难民153万人。美国是世界上接收印支难民最多的国家,1975~1986年共接收了807500人(其中越南难民506700人)。其次是中国,共接收27万人。至1986年,还有3个国家接收的印支难民超过10万人:加拿大接收125797人(其中越南97991人)、法国接收114081人、澳大利亚接收108750人(其中越南87159人)。难民中多数是华侨、华人。[2]其中部分从云南、广西边界回到祖国。

中国政府本着人道主义精神,从1978年起先后接收28.3万名越南难民,成为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接收越南难民最多的国家。越南难民返回中国后,分别安置在广东、广西、云南、福建、海南、江西六个省和自治区。其中,广东、云南、广西的安置任务最繁重。

表2-1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归侨人数统计表(截至1986年9月)

综上所述,中国的归侨可以划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学有所成的高级知识分子、华侨学生、华侨企业家和活动家、回乡团聚的华侨职工;二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发生在印尼、印度和越南的两次大规模排华风潮中被迫回国的难侨。由于第一部分归侨在中国生存状态普遍比较好,而第二部分生存状态比较差,基于本研究的目的,所以本研究主要是关注第二部分归侨即难侨,也称归难侨。

四 归难侨的安置

随着归难侨的增加,为了安置好这些归难侨,从1950年代开始,中国政府陆续建立、调整了一些农林场,用来集中安置归难侨。

20世纪50年代初,中国政府制定了“以分散安置为主,集中安置为辅”的安置方针,对原籍无亲人、本人不愿回乡的马来西亚难侨,进行集中安置。广东、福建、广西等侨务部门,率先以生产自救的形式创办万顷沙、兴隆、常山、北崆、武鸣等一批华侨集体农庄,由国家每年拨给一定的生活救济费予以扶助,这就是华侨农场的前身。

50年代末60年代初,印尼、缅甸、印度等国相继掀起排华浪潮,回国难侨很多。中国政府转而按照“以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的方针先后建起了41个国营华侨农场和三个国营华侨工厂,集中安置了8万多名难侨。1978年后越南反华排华,又新建了一批华侨农场接收大量的难民,使华侨农场的数量增加到86个。

目前,全国共有华侨农林场84个(比安置初期减少了2个,具体可见表2-2),分布在广西、云南、广东、福建、海南、江西、吉林等省、自治区,土地面积480万亩,其中耕地面积67万亩。84个华侨农林场中,有41个系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为安置马来西亚、印尼、缅甸、印度等国8万多名归难侨而设立的,有43个系20世纪70年代末为安置越南难侨而设立。[3]84个华侨农林场现有总人口59万人,其中归难侨21万人(比安置初期的归难侨人口22万人减少了大约1万人)。[4]

上述华侨农林场在创建初期是由中央和省级侨务机构主管的。1985年,华侨农林场由中央和省侨务部门主管的领导体制,改由地方政府领导。

表2-2 中国华侨农林场一览表(共8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