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建筑构造设计
6.4.1 屋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厂房高度超过6m时,应设置直接到达屋面的垂直爬梯;
2 垂直爬梯应从2.4m处开始设置护笼;
3 从厂房内可直接通达原材料库顶时,库顶的周边应设置防护栏杆。
6.4.2 墙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结构墙面应优先采用金属压型板等轻质板材,钢筋混凝土框架厂房也可采用金属压型板或其他大型板材;
2 在寒冷及风沙大的地区,建筑应设计封闭式维护结构;
3 原材料库、储料棚等粉尘较大的建筑,不得采用开敞式或半开敞式的库房,应设置封闭的外围护结构。
6.4.3 有设备出入的车间,车间大门的尺寸应满足设备进出的需要,门的高度、宽度应大于设备高度、宽度0.6m。人行门的宽度不应小于0.9m。
6.4.4 生产车间宜采用平开窗,在难以达到的高处,宜采用机械式上悬窗、固定的采光窗或通风口。
6.4.5 有隔声及防火要求的门窗,应采用相应等级配件。
6.4.6 楼梯及防护栏杆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生产车间可采用金属梯作为楼层和工作平台之间的连接通道,金属梯的宽度不应小于0.8m;
2 室外钢梯宜采用钢格板踏步;
3 车间各类平台的临空周边、垂直运输孔洞以及楼梯洞口的周边应设置防护栏杆,栏杆底部应设高度不小于100mm的防护板。
6.4.7 楼面、地面散水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构)筑物的外围应设置散水,人行门下应设台阶,车行门下应设坡道;
2 生产车间及辅助车间宜采用混凝土地面;
3 布有电线的地面及楼面,应采取防火花、抗静电措施;
4 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冻胀土地区的地面、散水、台阶及坡道,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 50112、《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JGJ 118的有关规定。
6.4.8 地沟、地坑及地下防水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下水设防标高应在稳定的最高地下水位(最高滞水水位)上再加高0.5m,但不应超过室内地坪标高;
2 地坑底面低于地下水设防标高时,应按有水压设防处理;
3 地坑底面高于地下水设防标高时,可按无压水做防潮处理,地坑及地下廊分缝处,应做防水处理;
4 地沟、地坑应设集水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