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风力发电场勘测标准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6 工程地质勘察

6.1 一般规定

6.1.1 工程地质勘察可分为规划、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招标设计和施工详图设计五个阶段。各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应任务明确、重点突出,与设计工作深度相适应。

6.1.2 开展工程地质勘察现场工作之前,应收集和分析项目设计资料、场址区域地质与地震、气象水文资料、已有勘察成果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资料;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工程场区的自然条件和作业条件,编制工程地质勘察大纲。勘察工作过程中,可根据具体情况的变化调整工程地质勘察大纲。

6.1.3 工程地质勘察大纲宜包括下列内容:

1 勘察项目来源、勘察阶段、勘察目的和任务;

2 工程概况、地形地质及海洋气象水文概况,项目周边海域开发利用状况;

3 以往勘察工作概况,前阶段勘察主要结论及审查、评估意见;

4 勘察工作依据的技术标准和规定;

5 勘察内容、工作方法、技术要求和工作量布置;应重点针对海洋土层特点确定勘察手段和方法;

6 计划工作量及进度安排;

7 项目管理、质量及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措施,针对重大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应制定应急预案;

8 提交成果内容、形式、数量和日期。

6.1.4 工程勘察等级应根据风电场工程等级、工程场地复杂程度划分为甲、乙、丙三级。工程勘察等级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海上风力发电场工程等级划分应符合表6.1.4-1的规定。

表6.1.4-1 工程等级划分

img

2 工程场地复杂程度划分应符合表6.1.4-2的规定。

表6.1.4-2 工程场地复杂程度等级划分

img

注:1 从一级至三级以最先满足的为准;
2 分级要素具备本表一项及以上高级别因素的,按照高级别确定。

3 工程勘察等级划分应符合表6.1.4-3的规定。

表6.1.4-3 工程勘察等级划分

img

6.1.5 海上风力发电场工程地质勘察应根据所在海域各建(构)筑物的布置、类型和规模,以及水深、地形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各阶段勘察任务和要求,综合运用多种勘察手段,合理布置地质勘察工作。

6.1.6 海底电缆路由勘察内容、方法和评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海底电缆管道路由勘察规范》GB/T 17502的有关规定。

6.1.7 陆域升压站、集控中心等建筑物工程地质勘察各阶段的内容、方法和评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的有关规定。

6.1.8 海上风力发电场工程勘察中土的分类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的规定。

6.1.9 各阶段均应编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应包括正文、附图、附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附图与附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