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广西中高职衔接路径分析
第一节 政策支持
一、广西中高职衔接政策的发展与演变
广西的中高职衔接归纳起来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广西提出了发展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也提到了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要优先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这为中职生进入高职院校提供了政策支持,为中高职衔接的实践奠定了基础,但并没有对中高职的衔接工作做出明确的安排,这个阶段中高职的衔接只是初步形成。
第二个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随着我国高职教育的不断发展,广西的中高职衔接发展也比较顺利,但是这时普通高校不断地扩招,因此造成了中等职业教育的生源上出现了严重的流失,这给中职教育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后来,广西也出台了一系列支撑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如《试行按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等有力地推动了广西的中高职衔接,加大了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空间。
第三个阶段是进入21世纪后,广西提出的关于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政策真正放宽了对中职升高职的限制,提高了中职毕业生进入高职院校学习的比例,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高职学生进入本科教育的比例,增加了五年制的高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规模,允许高职院校单独组织对口招生等都对中高职衔接提出了具体的规定和指导,广西中高职衔接迎来了一次重大转折。特别是规定了中职学校不能升格为高等职业学校或者高等院校,这一政策的出台为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高度和平台,从政策的平面上规定了中职教育的主要发展方向。广西顺应国家一系列关于中高职衔接的利好政策,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指导下,出台了相关“通知”和“意见”,有力地促进了广西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中高职的衔接程序也逐渐得到了优化。
二、广西中高职衔接政策创新
尽管广西在不同时期出台和颁布了关于中高职衔接的各种政策和文件,但是其中仍然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广西的中高职衔接还缺乏专门或者权威的直接政策,且所出台的政策不具备很强的延续性,在表述方面还比较模糊;第二,关于中高职的衔接反馈和监督方面还比较缺乏。
广西的教育主管部门必须在以上两方面加以改进。不但要提高政策制定者的能力,还要规范中高职衔接政策制定的程序,提出具体的实际目标,既不能理想化,也不能模糊和笼统。另外,还要提高政策执行的质量,要对政策的执行进行定期的培训和教育,帮助他们掌握获得执行政策的途径、方法和手段,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同时,还要建立健全政策反馈机制,减少甚至避免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有误或者随意执行的现象。可以通过“监督—反馈—评价”的办法、定期发布监督反馈报告等形式,更好地发现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从而达到政策制定的预期效果。
(一)政府层面的衔接政策
1.提供稳定的政策支持和创新制度设计
完善职业教育在教育层次衔接贯通方面的政策体系建设,形成完整的职教体系,规范职业教育纵向衔接沟通过程中各部门的责、权、利关系。政府还要对相关衔接政策加大宣传力度并监督相关部门的执行情况,为职业教育的衔接提供环境保障。与此同时,改革现有招生制度、完善学生转学和学分银行制度,逐步建立顺畅的“中职→高职→应用技术型本科→专业硕士→专业博士”各层次的职业教育体系,及“中职→高职→普通本科→学术型硕士→学术性博士”等相互联系的“立交桥”,提高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2.建立多样化的招生考试评价制度
加强政府的统筹管理和政策导向,引导鼓励各院校创新招生考核方式,探索职业教育衔接招生考核的最佳模式,完善中、高、本衔接的考试制度建设。加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制度的改革力度,鼓励高职院校根据生源来源渠道的不同,实行注册入学、“专业理论+专业技能”“综合素质+面试”等多种选拔形式的招生制度改革,扩大面向中职的招生规模和比例,选拔优秀中职毕业生入学就读。教育主管部门要坚持规范管理,确保考试制度及过程的公平公正,保证各个阶段的衔接招生考试具有持久的生命力,确保考核衔接顺利进行。
3.规范职业教育衔接管理机制
建立由政府部门、教育部门、中职学校、高职学校、企业代表等部门人员组成的职业教育管理委员会。建立职业教育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讨企业就业岗位对中高职各个阶段学生应具备的职业能力的要求,制订中高职业教育衔接、贯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标准,协调不同层次的职业教育要求合理配置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和发挥职业教育系统功能。合作院校双方也要根据衔接办学的实际,组建教学管理小组,制定负责人,共同研究解决两个阶段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确保衔接工作卓有成效。
(二)学校层面的衔接政策
1.规范职业教育管理,建立衔接生源教学管理制度
学校应建立衔接生源教学管理制度,将学生合理分配到各个班级,制定单独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标准,根据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实施个性化培养。此外,联合中职、高职、合作企业及第三方的社会评价机制,共同构建贯通中高职的一体化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对教学质量的提升起到积极的引导和监控作用。
2.促进教学要素衔接互动,建立学校间的沟通合作制度
学校间要积极进行沟通合作,促进各种教学要素相互衔接,建立统一的教学规划和相互衔接的课程体系,健全衔接专业的课程标准、学分转换制度,实现各阶段教育之间的互动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