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水土保持情况普查
7.1 水土保持普查成果
7.1.1 土壤侵蚀
1.水力侵蚀
在山西省境内水力对土壤的侵蚀面积为70282.57km2,其中轻度侵蚀26706.92km2,中度侵蚀24171.75km2,强烈侵蚀14068.72km2,极强烈侵蚀4277.48km2,剧烈侵蚀1057.70km2。
2.风力侵蚀
本次风蚀普查的范围是朔州市的朔城区、平鲁区、右玉县,忻州市的河曲县、偏关县、五寨县、神池县及大同市的新荣区、左云县共9个县(区)。在山西境内风力对土壤的侵蚀面积为63.06km2,其中轻度侵蚀60.97km2,中度侵蚀2.09km2。
7.1.2 侵蚀沟道
山西省侵蚀沟道普查涉及6个市的39个县,其中高塬沟壑区涉及3个市的6个县,丘陵沟壑区涉及4个市的2个县。全省共提取侵蚀沟道108908条,沟道面积3202458.61hm2,其中:在高塬沟壑区沟道数量为34902条,沟道面积968182.97hm2;丘陵沟壑区沟道数量为74006条,沟道面积2234275.64hm2。
在提取的侵蚀沟道中,长度≥500m、<1000m的沟道91786条,沟道面积2087995.4hm2;长度≥1000m的沟道17122条,沟道面积1114463.21hm2。在高塬沟壑区中,长度≥500m、<1000m的沟道29198条,沟道面积625528.83hm2;长度≥1000m的沟道5704条,沟道面积342654.14hm2。在丘陵沟壑区中,长度≥500m、<1000m的沟道62588条,沟道面积1462466.57hm2;长度≥1000m的沟道11418条,沟道面积771809.07hm2。
7.1.3 水土保持措施
1.水土保持治理措施工程
截止到2011年底,山西省水土保持措施普查现状数量为50482.5km2,占全省行政区面积的32.3%,治理度为46.5%,其中:梯田819373.3hm2,占16.2%;坝地121129.2hm2,占2.4%;基本农田484273.1hm2,占9.6%;乔木林1697898.2hm2,占33.6%;灌木林716569.4hm2,占14.2%;经济林451933.9hm2,占9%;种草122496.6hm2,占2.4%;封禁治理620412.1hm2,占12.3%;其他措施14163.8hm2,占0.3%。淤地坝分布在全省10个市的85个县(市、区),普查现状数量为18007座,已淤地面积25751.4hm2,其中治沟骨干工程1116座,中型淤地坝774座,小型淤地坝16117座。小型蓄水保土工程中点状工程、线状工程分别分布在全省11个市的93个县(市、区)和9个市的40个县(市、区),普查现状数量点状的有213439个,线状的有2657.5km。山西省水土保持措施面积及比例见图7-1,山西省淤地坝数量与比例见图7-2。
黄河流域水土保持措施分布在全省10个市的85个县(市、区)。普查现状面积为32139.2km2,占流域面积的33.1%,占全省水土保持措施普查面积的63.7%,治理度为45.7%。其中:梯田569788.2hm2,占17.7%;坝地77136hm2,占2.4%;其他基本农田336084.2hm2,占10.5%;乔木林1038619.2hm2,占32.3%;灌木林419301.4hm2,占13%;经济林341319.1hm2,占10.6%;种草74214hm2,占2.3%;封禁治理345556.8hm2,占10.8%;其他措施11901.5hm2,占0.4%。淤地坝分布在全省9个市的65个县(市、区),普查现状数量为17676座,已淤地面积24945.8hm2。小型蓄水保土工程中点状工程、线状工程分别分布在全省9个市的66个县(市、区)和8个市的23个县(市、区),普查现状数量点状工程156750个、线状工程1738.4km。黄河流域水土保持措施面积与比例见图7-3。
图7-1 山西省水土保持措施面积及比例
图7-2 山西省淤地坝数量与比例
海河流域水土保持措施分布在全省9个市的46个县(市、区)。普查现状面积为18343.3km2,占流域面积的31%,占全省水土保持措施普查面积的36.3%,治理度为48.1%。其中:梯田249585.1hm2,占13.6%;坝地43993.2hm2,占2.4%;基本农田148188.9hm2,占8.1%;乔木林659279hm2,占35.9%;灌木林297269hm2,占16.2%;经济林110614.8hm2,占6%;种草48282.6hm2,占2.6%;封禁治理274855.6hm2,占15%;其他措施2262.3hm2,占0.2%。淤地坝分布在全省6个市的27个县(市、区),普查现状数量为331座,已淤地面积805.6hm2。小型蓄水保土工程中点状工程、线状工程分别分布在全省8个市的34个县(市、区)和6个市的18个县(市、区),普查现状数量点状工程56689个、线状工程919.1km。
海河流域水土保持措施面积与比例见图7-4。
图7-3 黄河流域水土保持措施面积与比例
图7-4 海河流域水土保持措施面积与比例
2.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
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分布在全省8个市的49个县(市、区),阳泉、长治、晋城3市未予涉及,普查总数量为1116座。按所属项目划分:黄河中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603座,占54.03%;黄土高原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355座,占31.81%;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黄土高原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共6座,占0.54%;其他项目(上述项目以外)152座,占13.62%。按库容划分:库容在50万~100万m3的有938座,占84.05%;库容在100万m3以上的178座,占15.95%。
7.2 普查成果分析
7.2.1 土壤侵蚀
1.水力侵蚀成果分析
(1)水力侵蚀面积。
在本次普查成果中,山西境内水力对土壤的侵蚀面积为70282.57km2,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44.97%;20世纪末全国第二次遥感调查时山西省水力侵蚀面积为92863km2,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59.42%。两次相比水土流失面积相差22580.4km2,减少了24.32%,侵蚀面积率下降了14.45%。由此表明,近10余年山西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成效较为显著。
(2)水力侵蚀强度。
山西省轻度侵蚀面积26706.92km2,占水蚀面积的38.00%;中度侵蚀面积24171.75km2,占水蚀面积的34.39%;强烈侵蚀面积14068.72km2,占水蚀面积的20.02%;极强烈侵蚀面积4277.48km2,占水蚀面积的6.09%;剧烈侵蚀面积1057.70km2,占水蚀面积的1.5%。山西省不同强度水力侵蚀面积及比例见图7-5。
图7-5 山西省不同强度水力侵蚀面积及比例
与第二次遥感调查成果相比,轻度侵蚀所占比例增加5.62%,中度侵蚀所占比例减少3.96%,强烈侵蚀所占比例增加7.56%,极强烈侵蚀所占比例减少2.52%,剧烈侵蚀所占比例减少6.7%。两次相比,总体侵蚀强度降低,从另一个侧面说明水土保持成效显著。
(3)水力侵蚀总体状况。
山西省境内的水力侵蚀作用主要分布在黄土丘陵沟壑区、黄土残塬(高塬)沟壑区、黄土丘陵缓坡风沙区、黄土丘陵阶地区、土石山区五个类型区,与第二次遥感调查相比,全省水力侵蚀面积减少,强度降低。水力侵蚀主要以轻度、中度侵蚀为主,中度以下侵蚀面积50878.67km2,占水蚀面积的72.39%,主要分布在黄土丘陵缓坡风沙区、黄土丘陵阶地区和土石山区;强烈以上侵蚀面积19403.9km2,占水蚀面积的27.61%,主要集中在黄河东岸的黄土丘陵沟壑区与黄土残塬(高塬)沟壑区。黄土丘陵缓坡风沙区由于处于水蚀、风蚀交错区,水力侵蚀、风力侵蚀均较为严重。
2.风力侵蚀成果分析
(1)风力侵蚀面积。
在本次普查中将复合侵蚀面积归并到水力侵蚀面积后,全省风力侵蚀面积为63.06km2,仅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0.04%,风蚀面积很小。
(2)风力侵蚀强度。
全省轻度风蚀面积60.97km2,占风蚀总面积的96.67%;中度风蚀面积2.09km2,仅占风蚀总面积的3.33%。风蚀以轻度为主,不太严重。
(3)风力侵蚀总体状况。
水力和风力复合侵蚀区归并到水力侵蚀区后,全省风力侵蚀强度为中轻度侵蚀,且以轻度侵蚀为主,主要集中在晋西北长城沿线的黄土丘陵缓坡风沙区,这一区域风力资源丰富,属风电开发区,符合客观实际。
7.2.2 侵蚀沟道
1.侵蚀沟道数量
从侵蚀沟道数量分布情况看,主要分布在水土流失严重的丘陵沟壑区,数量占绝大多数。丘陵沟壑区沟道条数有74006条,占普查总条数的67.95%;高塬沟壑区沟道条数有34902条,占总条数的32.05%。全省沟道数量最多的县是丘陵沟壑区的临县,有7832条;沟道数量最少的县是高塬沟壑区的河津市,有469条。
2.侵蚀沟道面积
从侵蚀沟道面积分布情况看,主要分布在水土流失严重的丘陵沟壑区,沟道面积与沟道条数一样也是占绝大多数。普查沟道总面积3202458.61hm2,其中:丘陵沟壑区沟道面积2234275.64hm2,占69.77%;高塬沟壑区沟道面积968182.97hm2,占30.23%。全省沟道面积最大的县是丘陵沟壑区的兴县,面积为200864.97hm2;沟道面积最小的县是高塬沟壑区的河津市,面积仅10745.04hm2。
3.侵蚀沟道长度级别
从侵蚀沟道长度分级情况看,长度≥500m、<1000m的沟道条数91786条,占总条数的84.28%,沟道面积2087995.4hm2,占沟道总面积的65.2%;长度≥1000m的沟道17122条,占总条数的15.72%,沟道面积1114463.21hm2,占沟道总面积的34.8%。侵蚀沟道以短小沟道为主。
4.侵蚀沟道普查与实际情况的吻合程度
本次侵蚀沟道普查仅涉及高塬沟壑区、丘陵沟壑区两个侵蚀类型区。丘陵沟壑区由于地形破碎,暴雨集中,植被不良,水土流失严重,侵蚀沟道发育活跃,沟头前进、沟壁扩张速度较快,故侵蚀沟道不仅数量多,而且面积也大;高塬沟壑区塬面较大,沟深坡陡,加之暴雨、植被、土壤等多种自然因素影响,侵蚀沟道发育亦比较活跃,但侵蚀程度次于丘陵沟壑区,故侵蚀沟道数量相对较少,面积也相对较小。通过与普查区地形地貌、土壤类型、植被类型、水土流失类型及分布对比,侵蚀沟道的分布符合地形地貌的分布特点,也与土壤类型、植被类型、水土流失类型分布规律比较吻合。
7.2.3 水土保持措施
1.水土保持措施普查面积、治理度与统计数据对比
山西省水土保持措施普查现状面积为50482.5km2,统计的累计治理面积为55606.6km2,普查比统计减少5124.1km2,减少9.2%。全省水土流失治理度普查数据为46.5%,统计数据为51.2%,普查比统计少4.7%。
本次普查,梯田819373.3hm2,比统计增加82160.1hm2;坝地121129.2hm2,比统计减少43493.9hm2;基本农田484273.1hm2,比统计减少7756.3hm2;乔木林1697898.2hm2,比统计减少293399.3hm2;灌木林716569.4hm2,比统计增加53465.5hm2;经济林451933.9hm2,比统计减少155433hm2;种草122496.6hm2,比统计减少101423.7hm2;封禁治理620412.1hm2,比统计减少60692.6hm2;其他措施14163.8hm2,因统计无此项内容而无法对比。
普查数据和统计数据相比存在差异的原因为:①统计是在每年的初步治理面积基础上逐年累计,对受洪涝、干旱、霜冻等自然灾害影响,丧失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面积并未核减,而本次普查的成果数据是保存下来的现状治理面积;②本次普查要求各项治理措施不能重复填写,但统计中存在重复统计的现象,如在梯田、坝地中种植林草形成的重复统计,水土保持植物措施面积在封禁面积中的重复统计,以往的低标准初步治理面积在以后进行了高标准治理所形成的重复统计;③本次普查的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林、种草等措施的地块面积均要求大于0.1hm2,封禁治理地块面积要求大于10hm2,且林草郁闭度达80%以上,而统计数据是所有地块每年的累计治理面积;④由于城镇外扩及生产建设项目占用了水土保持治理成果面积的在统计数据中未进行核减。
2.淤地坝普查数量与统计数据对比
山西省淤地坝普查数量为18007座,统计数据为44342座,本次普查比统计减少26335座,主要是小型淤地坝数量减少较多。
(1)治沟骨干工程(骨干坝)。
治沟骨干工程普查数量为1116座,统计数量为1223座,普查比统计净减少107座(减少136座,增加29座),减少8.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库容不达治沟骨干工程标准降为中型淤地坝的41座,占减少数的30.1%;企业占用改变功能的13座,占减少数的9.6%;统计数据中重复统计的69座,占减少数的50.7%;库容超出500万m3以及正在建设的13座,占减少数的9.6%。另外,因本年度刚验收等原因未纳入原统计数据的有27座,从中型淤地坝升为治沟骨干工程的新增29座。
(2)中型淤地坝。
中型淤地坝普查数量为774座,统计数量为708座,普查比统计净增加66座(增加76座,减少10座),增加9.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库容不达治沟骨干工程标准降为中型淤地坝的41座,占增加数的53.9%;统计数据中未统计的30座,占增加数的39.5%;其他部门修建的5座,占增加数的6.6%。另外,因正在建设、已失去淤地坝功能等原因纳入原统计数据的有7座,库容不达中型淤地坝标准降为小型淤地坝的有1座,从中型淤地坝升为治沟骨干工程的有2座,共减少10座。
(3)小型淤地坝。
全省小型淤地坝普查数量为16117座,统计数量为42411座,普查比统计净减少26294座(减少26492座,增加198座),减少6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库容不够小型淤地坝标准的17739座,占减少数的67%;已失去淤地坝功能的7750座,占减少数的29.2%;企业或其他占用改变功能的946座,占减少数的3.6%;统计数据中重复统计、正在建设以及归入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中统计为塘坝的共57座,占减少数的0.2%。另外,因其他部门修建等原因未纳入原统计数据的有197座,从中型淤地坝降为小型淤地坝的有1座,共新增198座。
3.水土保持措施普查数据与实际情况的吻合程度
从以上水土保持措施的数量、结构分析看,本次普查的水土保持措施数量符合目前各地的实际情况,水土保持措施结构与各地的治理特点、多年来的治理项目安排及投资规模大小基本上相吻合。措施中的梯田、坝地等基本农田建设工程和沟道拦泥工程,主要集中在吕梁山区黄河沿岸一带;经济林主要分布在中南部地区;水土保持乔木林、灌木林及封禁治理措施在全省各地均数量较大。例如淤地坝,吕梁、忻州、临汾3市共16312座,占普查总数的90.6%,这3个市的多数县位于沿黄地带,属黄河中游多沙粗沙集中来源区,水土流失十分严重,因此建设的淤地坝工程多。作为山西省治沟工程的重点项目——黄河中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和黄土高原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共958座,占本次普查总数的85.8%,与项目建设投入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