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基本制图标准
图样是工程技术的语言,为了便于生产和进行技术交流,使绘图和看图有一个共同准则,必须对图样的画法、尺寸注法及采用的符号等作统一的规定,这个统一规定就是制图标准。本节只介绍标准中的“制图一般规定”和“尺寸注法”的部分内容。
一、图幅图框标准
1.图纸幅面
图幅是指图纸幅面的大小,即图纸面积,用图纸的短边×长边(B×L)表示。为了便于图纸的保管和合理利用,制图标准对图纸的基本幅面规定了五种不同的尺寸,见表1-1。
表1-1 图幅及图框尺寸 单位:mm
注 必要时允许按有关制图标准增加图纸的长度和宽度。
无论图纸是否装订,都应画出图框,其格式和具体尺寸还应符合图1-1所示规定。
2.标题栏
标题栏的格式及项目一般由设计单位自定,在本课程作业中,采用图1-2所示的格式。
3.会签栏
会签栏应按图1-3所示的格式绘制,其尺寸应为100mm×20mm,栏内应填写会签人员所代表的专业、姓名、日期(年、月、日);一个会签栏不够时,可另加一个,两个会签栏应并列;不需会签的图纸可不设会签栏。
图1-1 图框及标题栏
图1-2 标题栏
图1-3 会签栏
二、图线
1.图线线型和用途
为了使图样中所表达的内容主次分明,制图标准规定采用不同形式和不同粗细的线条分别表示不同意义和用途,绘图时必须遵照这些规定。常用的几种线型的形式和用途见表1-2,表中图线的宽度分为粗(b)、中(0.5b)、细(0.25b~0.3b)。各种图线的应用如图1-4所示。
表1-2 图线线型和用途
注 粗实线应用于图框线时,其宽度为b~1.3b。
2.图线的规定画法
(1)同一张图纸上,同类图线的宽度应一致,如图1-4所示。
图1-4 各种图线在工程图中的应用
图1-5 图线的画法
(2)虚线、点画线及双点画线的短画或长画的长度和间隔各自保持均匀相等。点画线及双点画线中的短画长度约1mm,而不是点。如图1-5(a)所示。
(3)各种图线均应在线段处相交,不应交于线段空隙或点画线的短线上,但虚线若为粗实线的延长线时,应在相接处留有空隙。如图1-5(a)所示。
(4)用点画线表示圆的中心线时,圆心应是线段的交点,点画线两端应超出圆弧3~5mm,当圆直径小于10mm时,可用细实线代替点画线。如图1-5(b)所示。
A0和A1图幅图纸的图框线线宽采用1.4mm,标题栏的外框线线宽采用0.7mm,标题栏的分格线和会签栏线线宽采用0.2mm。
A2、A3和A4图幅图纸的图框线线宽采用1.0mm,标题栏的外框线线宽采用0.6m,标题栏的分格线和会签栏线线宽采用0.18~0.2mm。
三、字体
图上的汉字、数字、字母等均应书写端正、笔画清晰、排列整齐、间隔均匀,字体的高度(用h表示)代表字体的号数(简称字号),图样中的字号分别为1.6mm、2.5mm、3.5mm、5mm、7mm、10mm、14mm、20mm,字体的高宽比为。
图样上需要书写的有文字、数字或符号等,用来说明物体的大小及施工原技术要求等内容。如果书写潦草或模糊不清,不仅影响图样的清晰和美观,还会导致施工差错和麻烦,因此,国家标准对字体的规格和要求作了统一的规定。
1.汉字
汉字应采用国家正式公布的简化字,字体采用长仿宋体,字高不应小于3.5mm。工程图中的汉字应采用简化字书写,必须符合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方案》和有关规定,并写成长仿宋体。长仿宋体的字高与字宽的比例大约为1∶0.7,其关系见表1-3。
表1-3 长仿宋体字高宽关系 单位:mm
2.数字和字母
数字和字母可写成斜体和正体。斜体字字头应向右倾斜,与水平基准线成75°。工程图样中常用斜体。
四、比例
比例是图形与实物相对应的线性尺寸之比。图上的比例只反映图形与实物大小的缩放关系,而图样上所注尺寸数字反映的永远是物体的实际大小,如图1-6所示。
图1-6 不同比例画出的图形
比例的大小是指图形的绘制尺寸与实际尺寸比值的大小,如比例1∶50就大于比例1∶100。比例的符号为 “∶”,比例应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1∶1、1∶2、1∶100等。同一张图纸中若只有一个比例,则在标题栏中统一注明图形的比例大小。若在同一张图纸中有多个比例,则比例大小应该注明在图名的右侧,且字的基准线应取水平,比例的字高宜比图名的字高小一号或二号,如图1-7所示。
图1-7 比例的注写
绘图所用的比例应根据图样的用途与被绘对象的复杂程度从表1-4中选用。一般情况下,一个图样应选用一种比例。根据专业制图需要,同一图样可选用两种比例。
表1-4 绘图所用的比例
五、尺寸标注
标注尺寸应严格遵守国家标准中有关尺寸注法的规定,以保证尺寸标注的正确、清晰。标注尺寸的基本要求是:构件的真实大小应以图样上所注尺寸数字为依据,与图形的大小及绘图的精确度无关。
图样中标注的尺寸单位,除标高、桩号及规划图(以千米为单位)、总布置图(以米为单位)外,其余尺寸以毫米为单位,图中不必说明。若采用其他尺寸单位时,则必须在图纸中加以说明。
1.尺寸的组成
一个完整的尺寸一般应包括尺寸界线、尺寸线、尺寸起止符号和尺寸数字,如图1-8所示。
图1-8 尺寸的组成
图1-9 尺寸界线
2.基本规定
(1)尺寸界线。应用细实线绘制,一般应与被注长度垂直,其一端应离开图样轮廓线不小于2mm,另一端宜超出尺寸线2~3mm。有时图样轮廓线也可用作尺寸界线,如图1-9所示。
(2)尺寸线。应用细实线绘制,并与被注长度平行。图样上的任何图线都不得用作尺寸线。
图1-10 箭头尺寸起止符号
(3)尺寸起止符号。尺寸线与尺寸界线的相交点是尺寸的起止点,土木工程图中一般用中粗斜短线绘制,其倾斜方向应与尺寸界线成顺时针45°,长度宜为2~3mm。半径、直径、角度与弧长的尺寸起止符号,宜用箭头表示,箭头画法如图1-10所示。
(4)尺寸数字。国标规定,图样上的尺寸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图样的实际尺寸,与绘图时采用的比例无关,应以尺寸数字为准,不得从图上直接量取。
图样上所标注的尺寸,除标高及总平面图以米为单位外,其他必须以毫米为单位,所以图样上的尺寸数字一律不写单位。
尺寸数字一般应依据其方向注写在靠近尺寸线的上方中部。水平方向的尺寸,尺寸数字要写在尺寸线的上面,字头向上;竖直方向的尺寸,尺寸数字要注写在尺寸线的左侧,字头向左;倾斜方向的数字,字头应保持向上,按图1-11(a)的规定注写。若尺寸数字在30°斜线区内,宜按图1-11(b)的形式注写。
图1-11 尺寸数字的注写方向
尺寸数字如没有足够的注写位置,最外边的尺寸数字可注写在尺寸界限的外侧,中间相邻的尺寸数字可错开注写,如图1-12所示。
图1-12 连续尺寸标注数字的注写位置
3.尺寸的排列与布置
尺寸宜标注在图样轮廓以外,不宜与图线、文字及符号等相交。图线不得穿过尺寸数字,不可避免时,应将尺寸数字处的图线断开,如图1-13所示。
图1-13 尺寸数字的注写
若干线相平行的尺寸线,应从被注写的图样轮廓线由近向远整齐排列,较小尺寸离轮廓线较近,较大尺寸离轮廓线较远,如图1-14所示。图样轮廓线以外的尺寸界线,距图样最外轮廓线以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0mm,平行排列的尺寸线的间距为7~10mm,并应保持一致。
图1-14 尺寸的排列
4.半径、直径、球的尺寸标注
(1)半径的尺寸标注。半径的尺寸线一端从圆心开始,另一端画箭头指向圆弧。半径数字前应加注半径符号“R”或“r”,如图1-15(a)所示。
圆弧的半径较小时,可按图1-15(b)的形式标注;圆弧的半径较大时,可按图1-15(c)的形式标注。
(2)直径的尺寸标注。标注圆的直径尺寸时,直径数字前应加直径符号“φ”或D、d。在圆内标注的尺寸线应通过圆心,两端画箭头指向圆弧,如图1-16(a)所示。圆的直径尺寸较小时,可标注在圆外,如图1-16(b)所示。
图1-15 半径尺寸的标注
图1-16 直径尺寸的标注
(3)球的尺寸标注。标注球的半径或直径尺寸时,应在尺寸前加注符号“SR”“sr”或符号“SD”“sd”“Sφ”。其注写方法与圆半径和圆直径的尺寸标注方法相同。
5.角度、弧长、弦长的标注
(1)角度的标注。角度的尺寸线以圆弧表示,圆弧的圆心为该角的顶点,角的两条边为尺寸界线;角的起止符号用箭头表示,若画箭头的位置不够时,也可用圆点代替;角度数字应按水平方向注写,如图1-17所示。
(2)弧长和弦长的标注。弧长和弦长的尺寸界线应垂直于该圆弧的弦;标注圆弧的弧长时,尺寸线是该圆弧同心的圆弧线,起止符号用箭头表示,并在弧长数字的上方加注圆弧符号“⌒”,如图1-18(a)所示;标注圆弧的弦长时,尺寸线是平行于该弦的直线,起止符号用中粗斜短线表示,如图1-18(b)所示。
图1-17 角度的标注
图1-18 弧长和弦长的标注
6.其他尺寸的标注
(1)薄板厚度和正方形的标注。在薄板板面标注板厚尺寸时,应在厚度数字前加厚度符号“t”,如图1-19所示。
标注正方形的尺寸时,除了可以用“边长×边长”的形式外,也可在边长数字前加注正方形符号“□”,如图1-20所示。
图1-19 薄板厚度的标注
图1-20 正方形尺寸的标注
(2)坡度的标注。坡度可用百分数、比值、直角三角形的形式标注。用百分数、比值标注坡度时,坡度数字下应加注一单面箭头作为坡度符号“”,箭头指向下坡方向,如图1-21所示。
图1-21 坡度的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