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治理视角下的国际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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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全球治理的实践

一、全球治理在区域范围内的实践

有学者将欧共体(EC)及在其基础上建立的欧盟(EU)[43]作为全球治理的典范。在《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签订后,欧盟逐步由政府间合作朝着超国家的全球性治理的方向发展。尽管欧共体及欧盟建立在欧洲区域内,但是它们创建的政体既不是联邦制国家,又超出了政府间国际组织,是一种超越民族国家的区域性全球治理模式。[44]尤其是欧元的启动,是欧盟在经贸领域伴随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促进了成员国资本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成员国进行最佳的成本效益组合。[45]

欧洲货币一体化以欧元模式为标志,踏上了国际货币合作的征程,可谓是全球金融治理在区域范围内的“试验田”。早在16世纪,就出现了“全球货币”的提法。1588年,达万则提(Davanzati)在佛罗伦萨学院所作的一场题为“关于货币的演说”的讲演中指出:“王侯们可以用铁、皮革、木料、硬皮、皮绳、纸、砚或其他类似的东西造出货币,正如过去已经做过那样;但是这些货币离开了王国的土地就无法流通,因而也就算不上是全球货币。”[46]虽然货币一体化的国际合作思想早有萌芽,但是构建起更为系统的国际货币制度理论思想的当数凯恩斯(Keynes)与特里芬(Triffen)。凯恩斯提出了创设“国际银行货币”与建立超国籍“中央机构”的国际货币改革方案,这对欧元的诞生与欧洲货币一体化产生了深远影响。著名的“特里芬难题”则指出了美元面临的两难困境。特里芬主张修正“金本位”,使之“文明化”,实现“文明的金本位”或“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 SDR)[47]本位”。特里芬还提出了通过签订“集体协议”的方式加强区域经济货币合作的设想,认为货币领域的合作是对国家主权在全球化背景下进行决策管理的“不充分性”的有力补充。囿于美国利益,特里芬提出的改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主张难以实现,但是他的国际货币合作理论在欧洲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并已部分实现。[48]

可以说,从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欧洲经济共同体,经过欧共体,到欧盟,欧洲一体化不断深入、扩大,从政府间合作发展为超国家的治理模式,在整个世界的一个区域范围内,以经济、货币、金融治理为核心,为全球治理的实践提供了典范。

二、全球治理在金融领域的实践

与货物资源相比,金融资源的跨国流动更加容易。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全球资本市场就已高度融合,发达国家大量资金流入发展中国家。随后半个多世纪,资金流通严格受控,资本市场的融合度大大降低。20世纪90年代,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进入21世纪后,金融资本再次高度融合,形成国际化程度很高的全球资本市场。此时的全球资本交易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相比有所不同,资金不再只是以开发性融资为目的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单向流动,还在发达国家之间流动,形成了以多元化投资为特征的高度国际化的全球资本市场。[49]

“将治理、善治和全球治理的思想直接应用于实际的最初机构,是诸如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之类的国际金融组织。”[50]就既有的全球金融治理实践而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可谓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非常活跃的治理主体。长期以来,欧美国家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占据主导地位。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促使世界经济格局发生了变化,随之而来的是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有效性与合法性的质疑。面对质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进行了份额与治理改革。

2010年12月15日,基金组织最高决策机构理事会完成了第14次份额总检查,其中涉及关于基金组织份额和治理改革的意义深远的一揽子改革方案。于2016年1月26日生效的这项改革方案带来总份额增加一倍及份额比重大幅调整。这将更好地反映基金组织成员国在全球经济中的相对权重的变化。

这项改革方案的基础是2008年以来实行的、2011年3月3日生效的各项改革。这些改革通过特别增加54个国家的份额,提高了富有活力的经济体(其中很多是新兴市场国家)的代表权。改革还通过将基本票增加至原来的近三倍,提高了低收入国家的发言权和代表权。[51]

2016年10月1日,人民币正式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此次份额调整使人民币的份额占比仅次于美元与欧元,位居第三。[52]

20世纪下半叶以来,国际金融体系架构是以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创建的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支柱的,该架构也对全球金融治理起到了奠基作用。随着世界经济格局的发展变化,进入21世纪后,新兴经济体参与全球金融治理的需求不断提高。2016年8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转发的新华网文章《二十国集团完善国际金融架构的中国方案》指出:

完善国际金融架构一直是二十国集团(G20)峰会的重要议题。中国担任G20主席国后顺势而为,重启国际金融架构工作组,与各方携手完善国际金融架构。经过近一年的密集沟通和讨论,2016年7月成都财长和央行行长会后,G20已形成了《迈向更稳定、更有韧性的国际金融架构的G20议程》,围绕扩大SDR的使用、增强全球金融安全网、推进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份额和治理改革、完善主权债重组机制和改进对资本流动的监测与管理等五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建议,争取在杭州峰会上为G20完善国际金融架构贡献出“中国方案”。[53]

2016年9月5日发布的《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公报》在“建设更高效的全球经济金融治理”部分,核准了《二十国集团迈向更稳定、更有韧性的国际金融架构的议程》。[54]全球金融治理的实践在中国的主导推动下进一步发展完善,未来应当力争建立抗风险的长效机制,优化全球金融体系,并稳固全球金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