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政治制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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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怯薛参政[28]

成吉思汗建立蒙古国后,即将原来的护卫军扩充为10000人的组织,包括1000名宿卫,1000名箭筒士,8000名散班。成吉思汗规定,各级那颜必须遵旨把自己的儿子送入护卫军中效力,千户那颜的儿子准许带弟1人,伴当10人;百户那颜的儿子准许带弟1人,伴当5人;10户那颜和白身人准许带弟1人,伴当3人。进入护卫军的人需用的马匹和其他物品,除以本人所有的财产充用外,按规定从所管民户内征敛供给。被指定参加护卫军的人如躲避不来,要受到处罚,另选人补充;有自愿充当护卫军者,各级那颜不能阻挡。[29]

护卫军的主要职责是保卫宫帐(蒙古语称为“斡耳朵”)和分管汗廷的各种事务。按照成吉思汗的规定,宿卫值夜班,箭筒士和散班值日班,各分为4队,轮番入值,每番三昼夜,因此总称为四“怯薛”(Keshig,意为番值护卫),护卫士则称为“怯薛歹”(Keshigtai,复数为“怯薛丹”,Keshigtan)。四怯薛各设长官,由成吉思汗最亲信的那可儿博尔忽、博尔术、木华黎、赤老温四人分任,博尔忽为第一怯薛,博尔术为第二怯薛,木华黎为第三怯薛,赤老温为第四怯薛。此四家族后来即世掌四怯薛。“其它预怯薛之职而居禁近者,分冠服、弓矢、食饮、文史、车马、庐帐、府库、医药、卜祝之事,悉世守之。虽以才能受任,使服官政,贵盛之极,然一日归至内庭,则执其事如故,至于子孙无改,非甚亲信,不得预也”,“其名类盖不一,然皆天子左右服劳侍从执事之人,其分番更直,亦如四怯薛之制,而领于怯薛之长”[30]

按照执掌的不同,怯薛执事的名目大致可以分为四类。

第一类为环卫宫禁、保证大汗安全而没,包括火儿赤(箭筒士)、云都赤(侍上带刀者)、拔突(或拔都儿,勇士)、八剌哈赤(守城门者)等。蒙古汗廷宿卫制度严格,值日班的箭筒士、散班等,在日落前将所司职责交给值夜班的宿卫,出外住宿,次日早饭后再入值。入夜后,不许任何人在宫帐前后行走,违者宿卫得以擒捕;未经允许闯门而入者,宿卫可以立即将其处死;任何人不得杂入宿卫班内,亦不许探问宿卫人数。群臣奏事,都要先经过怯薛歹的通报方可入帐,奏事时值班怯薛歹不离开大汗左右。

第二类为保障大汗的生活条件而设,包括博尔赤(司厨)、答剌赤(掌酒者)、舍利别赤(掌果汁饮料者)、哈剌赤(马乳酒制作者)、阿察赤(掌架设帐幕者)、烛剌赤(掌宫中灯烛者)、虎儿赤(奏乐者)、速古儿赤(掌内府尚供衣服者)。

第三类为大汗产业的管理而设,包括昔宝赤(司鹰隼者)、兀剌赤(典牛马者)、帖麦赤(牧骆驼者)、阿塔赤(牧马者)、火你赤(牧羊者)等。

第四类为管理朝政事务而设,包括必阇赤(掌文书者)、扎里赤(书写圣旨者)、忽剌罕赤(捕盗者)、扎撒忽赤(掌朝仪者)等。

怯薛组织的军事和内廷服务性能无疑十分突出,正如成吉思汗自言:“我不出征,宿卫的亦不许出征,若有违者,起军的头目有罪。宿卫的不著他出征,只因他常护卫我,围猎时跟随我,平日又管收拾车辆等事,如此不容易,所以怕重复了他。”[31]而怯薛的政治功能,亦不容忽视。怯薛歹作为大汗的侍从近臣,在蒙古国的政务中发挥如下作用。

1.由于群臣奏事都要通过怯薛歹通报或转达,怯薛歹乃成为大汗沟通群臣的重要环节。

2.大汗在酝酿重大决策时,往往首先征求身边怯薛歹的意见,并不时向他们咨访下情。

3.大汗往往指定怯薛歹与贵族、官员共议国政或处理具体事务。成吉思汗曾明令宿卫与札鲁忽赤(断事官,详见后第二章)“一同断事”[32];任博尔赤的贾昔剌,后来即“屡蒙眷谕,命与贵近商榷大事”[33]。大汗还常常派遣怯薛歹为使者,出去传达旨意和处理重大事务。

4.怯薛“百执事”所掌,尤其是必阇赤、扎里赤所司诸务,不少与朝政有直接关系,怯薛执事利用自己的地位,不但可以对朝政大事发表意见,并且能够直接实施管理措施。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出任必阇赤的契丹人耶律楚材,他曾对征伐、税收、设官、取士、分封等提出过一系列建议,不少被大汗采纳,并在大汗应允下,由他具体组织实施。[34]

正因为怯薛在参决政事方面有着如此重要的作用,亦因怯薛组织的多功能性所决定,成吉思汗给予了怯薛歹优越的地位:护卫散班地位高于一般的千户那颜,跟随散班的家人地位高于百户那颜和牌子头;如果散班与千户那颜发生争执,罪在千户那颜。[35]由于建国之初,“国俗淳厚,非有庶事之繁”[36],蒙古统治者用怯薛作为参政、议政的工具,尚可控制局面,正如后来有人评价:“国家之初,任才使能,惟其所置,以成天下之务者多矣。制度修明,见用之亲切者,惟公卿大人之子弟,见闻于家庭,熟习于典故,而又宿禁近,密勿周慎,出纳辞令,有非疏远微贱、草茅造次之所能及者矣。”[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