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文献回顾与理论路径
(一)经济文化类型的研究回顾
新中国成立以来,受苏联民族学的影响,林耀华等老一辈民族学家试图通过“经济文化类型”[1]来界定我国境内不同民族在特定自然地理条件下社会经济的发展阶段和特点。
按照苏联学者的定义,经济文化类型是“处于大致相同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在相似的自然地理条件之下的各族人民,在历史上形成的经济文化相互联系的特点的综合体”[2]。林耀华根据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因素决定着人们在各个历史时期同周围自然相互作用的特点,划分出中国的经济文化类型:第一组是以狩猎、采集和捕鱼起主导作用的类型,其社会形态仍处于原始公社阶段,尚未进入阶级分化的社会;第二组是以锄耕(徒手耕)农业或动物饲养为主的类型,产生了早期的阶级关系,进入到奴隶制和封建制阶段,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并达到相当高度的发展水平;第三组则是以犁耕(耕耘)为主的类型,手工业和工业分离并逐渐向工场工业发展。[3]林耀华指出,经济文化类型基本是一个依社会发展阶段为序进行“纵向”的区分,如果按照地形气候进行“横向”划分,整个东亚各民族可以分成两类自然地理区域:湿润地区和干燥地区。湿润地区包括南起中国南海,北到黑龙江的中国东部,以及朝鲜和日本,主要的地貌特征是森林和半森林半草原地带,具体可分为四川—云南、华南、中东南、华北和东北5个区域;干旱地区则包括西藏自治区、青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和蒙古人民共和国,具体可分为青海—西藏和内蒙—新疆这两个区域。[4]这一纵一横的关系,就是生计方式与自然地理环境之间的关系,最早在湿润区形成的狩猎、采集和捕鱼的经济文化类型,随着锄耕农业和犁耕农业的发展其范围不断缩小,但采集在他们的生活中仍占有一定比重。而在东亚大陆的北半部,即在中国北部和蒙古、朝鲜境内,完全没有采集狩猎的经济类型甚至连其残余都不可见。经济文化类型理论就是要阐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近似的各族人民在生活方式上有所异同的原因问题。
20世纪90年代以后,林耀华在两个方面对经济文化类型理论进行修正:其一,对经济文化类型的概念作出新的定义:“居住在相似的生态环境之下,并有相同生计方式的各民族在历史上形成的具有共同经济和文化特点的综合体。”新定义用“生态环境”取代“自然地理条件”,以“生计方式”替换“社会经济发展水平”[5]。其二,对原有的三分法重新归类和划分,对子类型、亚型进行细分,具体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采集渔猎类型,包含两个子类经济型——山林狩猎型(以鄂伦春族为代表)和河谷渔捞型(以赫哲族为代表);第二类是畜牧类型,细分为四个子类型——苔原畜牧型(以部分鄂温克族为代表)、戈壁草原游牧型(以蒙古族为代表)、盆地草原游牧型(以哈萨克族为典型)、高山草场畜牧型(以藏族为典型);第三类是农耕类型,包含六个子类型——山林刀耕火种型、山地牧耕型、山地耕猎型、丘陵稻作型、绿洲耕牧型、平原集约农耕型,第六个子类型分为两个亚型——北方亚型与南方亚型。[6]林耀华对“经济文化类型”的重新定义,扩大了这一概念的内涵。1999年,宋蜀华基于生态环境与民族文化关系,提出“生态文化区”的概念,将中国大陆划分为三个生态文化区:第一个是游牧兼渔猎文化区(北方和西北);第二个是旱地农业文化区(黄河中下游);第三个是水田农业文化区(长江中下游)。[7]相比林耀华的经济文化类型,生态文化区概念更加强调生态环境对文化的塑造和影响。
除了经济文化类型之外,苏联民族学家在这一阶段还提出了“历史民族区”或“历史文化区”的概念。经济文化类型与“历史文化区”有不同的侧重,前者侧重从人地关系即人类文化和自然地理环境之间关系的角度解释人类文化的异同性;后者是指居住在一个区域的各个民族由于长期的联系、相互影响和共同的历史命运而形成了一定的共同文化的区域,侧重历史形成的文化区。经济文化类型理论认为只有生产力发展水平相近的各族才可以列入同一的经济文化类型,优先考虑的是人类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对自然的作用,然后才研究自然地理条件对人类文化的影响。“经济文化类型受地理气候条件的影响并不是决定性的或直接的而往往是‘间接地’决定于每个民族的生产方式,亦即决定于其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8]可以说,经济文化类型是继承了苏联民族学派运用唯物史观进行人地关系研究的理论探索,既不同于环境决定论,也不同于文化传播论,而是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解释人地关系,力图从人地关系的角度分析民族文化的异同性进而探讨民族文化分布和发展规律。经济文化类型理论在初创阶段的成就之一是世界民族地图的绘制。1972年,切博克萨罗夫根据经济文化类型提出绘制世界各民族经济文化类型图的方法,苏联民族学界根据这一成果出版了《世界民族地图集》[9]。
(二)“过渡地带”论
考古学家童恩正将“民族地理”与“生态史学”两方面视野相结合,于1980年提出“我国从东北至西南的边地半月形文化传播带”[10]之说。童恩正根据海拔、地貌、气候、降水、土壤、植被等多个方面的一致性,认为在中华版图之中存在着一条从东北至西南的边地半月形文化带。这条地带由大兴安岭、阴山、贺兰山、祁连山、横断山这一系列呈东北、西南走势的山脉从两翼环绕着,构成半月形的文化传播地带,这个半月形地带留下诸多共同的文化因素,如细石器、石棺葬、大石墓—石棚、石头建筑等。这个地带的自然景观十分相近,基本上是由高原灌丛与草原组成的地带,平均海拔在1000—3500米,主要地貌是山地和高原,在日照量、气温、降水、植被、主要农作物生长周期等方面有相当的一致性。自古是游牧民族与农业民族的分界,这个地带一直是畜牧或半农半牧民族繁衍生息的场所,如肃慎、东胡、山戎、匈奴、氐、羌等。它既是历史上华、戎集团的分野,同时又是后一集团诸族群彼此交往、互渗的文化传播带。而由于此地带两边的农耕与游牧集团在环境与心态方面的不均衡,还导致了对双方都有深刻影响的历史后果。
童恩正认为,这个地带文化要素相似性产生的原因,既有民族的直接迁徙、融合和交往,也有间接的观念的传播,也不排斥某些因素独立发明的可能性,但只有当传播的一方和接受的一方存在共同的需要和共同的物质环境时,此种传播才会产生。否则,我们很难解释,东北和华北边地出现的某些文化要素,没有影响到毗邻的中原地区,反而影响到了千里之外的西南边陲。比如最典型的例子是石棺葬的分布,其分布仍然是从东北开始,沿华北的北部边缘(大致以长城为界)向西,在甘青地区折向西南,经青藏高原东部直达云南西北部的横断山脉地区,而大致与前一历史时期细石器的分布地带相重合。童恩正其实已把我国西北地区作为文化传播源头地区,向北直达东北的兴安岭,向南抵达西南云贵高原,将这一广大地带联系了起来,认为该地带对夷、羌、戎、胡等诸游牧族群的重要价值和“通道”作用,以及它在整个农、牧集团对峙格局之间的“过渡”与“缓冲”的意义。
与童恩正从考古学路径提出的“半月形文化传播带”构成呼应的是拉铁摩尔的“过渡地带理论”。在拉铁摩尔看来,长城沿线并不是一条界线分明的边界(boundary)而是一个广阔的边疆(frontier)地带。[11]长城沿线构成一个可伸缩的弹性“过渡地带”,它取决于长城两侧农耕和游牧之间的势力消长,不同的社会形态在长城线上相互接触、重叠,进而形成具有“贮存地”性质的过渡社会,在这里居住着在不同程度上受中原影响的草原部落和不同程度上受草原影响的汉人,在极为混乱的时期,一部分边境的草原居民退回草原,一部分汉人退回内地。反之,经过长期的稳定繁荣,这个过渡地带就会扩大,其具有独立社会秩序的地位越加突显,但这个地带绝不会完全分裂,因为那里总有一些不适应定居生活的草原,以及不受草原影响的精作农业区。但它会对草原及内地产生影响,削弱这两种典型社会的结构的牢固性。[12]从历史上,只有边境游牧民族而非大草原中真正的游牧民族才能建立起同时统治草原及中国内地的王朝,在这样的时代,“贮存地”就变得格外重要,其驻防军队的设置使之成为保证一个农业国家的稳固边疆,贮存地的文化也会发展出混合文化,使其自限于可以容忍混合文化的环境范围中,不再深入草原。而在近代工业经济兴起之前,农耕和游牧作为两种适应彼此自然环境的生计方式几乎是不可调和的。[13]
长城作为一个自然地理界限,长城内外的自然地理及气候条件有着显著的差别:长城以南,黄河、长江等重要的河流都直接归入大海,且有定期的雨水注入河中,气候随着东南亚季风而转移,最早的农业起源于黄河流域中部的黄土地带,黄土最容易耕作,对早期开发技术的阻碍最小。早期农业发展最大的制约因素是水,如果不能控制水,农业就不能稳固发展,也就不能供养众多人口,更不能使他们摆脱狩猎及采集来补助生活的状况,大型水利灌溉工程的实现需要成熟的社会政治组织的支持,只能由国家来经营,只有在社会成熟到能够大规模地从事筑堤及排水工程后,才能建立永久性农业。这个特殊的中国方式是第一个获得充分发展的趋势,在此后的历史中容易趋于一体化而不是多样化,当这种农业生产方式能够大面积推行的时候,它沿着一条通路从陕西到达长江上游的四川盆地,或者沿着另一条通路到达长江中游的平原、长江下游及江南野莽地带。这一生产方式向南的推进基本没有受到阻力,但是向长城以北推进却阻力巨大,在北方农牧的差异取代了一致化的取向。[14]因为在长城以北完全不同的自然生态环境决定发展灌溉农业困难重重;而长城以北的河流则多是内陆河,有独立的气候系统,人口稀少,既有被沙漠或者干旱草地分隔的绿洲农业,也完全无法从事农耕,只能进行游牧。
从历史上看,从黄土地到草原之间没有显著的界线,其变化是从灌溉区到半灌溉区再到非灌溉区,农耕与游牧之间的明确界线真正确立的时间是在公元前4—前3世纪,灌溉农业在中国占了绝对优势而牧畜在草原上占据了绝对优势。这个时期最显著的变化是驾驭马和骑马技术的专门化,导致了一种根本不同的生活方式的出现,一个骑马游牧民族社会在北方及西北迅速兴起,他们能够利用草原骑马技术来提高草原环境中生活的效率,骑马在功能上的重要性在于,它能提高依草原为生的牲畜及依牲畜为生的社会之间联系的效率。这个时期,不再继续保持既非完全农耕又非完全游牧的草原边缘民族,开始了完全的草原游牧生涯,他们自己建立了一个活动范围,与农耕社会范围相分离。拉铁摩尔认为,最初不同自然环境下的人群,即使存在人种学意义上的差异,这些差异并不重要,在这个时期的历史中,主要的问题是生活方式及其变异性,是它在原地域中发展和在较大地域中的适应能力。拉铁摩尔的“过渡地带”理论为我们理解生态地理因素在中国的朝代循环和农牧互动中的重要作用提供了极具启发性的视角。
(三)通道地带论
近年来,在生态文化区和过渡地带理论的启发下,徐黎丽提出了“通道地带论”[15],将丝绸之路、藏彝走廊和长城等中间地带视为中国不同生态文化区关联互动的内在动力机制。该通道地带位于中国气候、地形从第一阶梯向第二阶梯过渡地带,也是中国地理位置的中心地带,包括长城内外农牧过渡地带、丝绸之路沿线从灌溉农业向绿洲农牧业过渡地带、藏彝走廊沿线从东部平原的灌溉农业向高山牧业及从北部草原向南部山地过渡地带。其中长城以山脉为界、丝绸之路以沟壑为界、藏彝走廊以河流为界将中国内部分为4个生态文化区域。这4个生态文化区域分别是灌溉农业区域,包括珠江、长江、淮河、黄河、辽河、松花江、黑龙江等平原区域;高纬度低海拔游牧区域,包括蒙古高原及阿尔泰山以西、天山以北地区;低纬度高海拔畜牧区域,主要指青藏高原;绿洲农牧兼营区域,包括宁夏、甘肃、新疆戈壁沙漠地区。四个生态文化区域的交汇地带,就是“通道地带”,由三个通道子地带组成。第一个通道子地带是长城地带,即连接长城南部农区与长城北部牧区的通道地带;第二个通道子地带是丝绸之路,即黄土高原西北部农牧兼营地带向绿洲农牧过渡的通道地带;第三个通道子地带,就是藏彝走廊沿线从东部平原的灌溉农业向高山牧业,以及从北部黄土高原与青藏高原接合处向南部云贵高原山地过渡的通道地带。[16]
徐黎丽认为,最终中国能够发展成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与连接不同生态文化区域的中间地带发挥的不可替代的地理连接和文化融合作用密切相关。通道理论给予我们的启示是:“当我们的祖先以通道地带为中心,将边疆的各种势力凝聚在中央王朝范围时,我们的国家就出现大一统的局面,大一统的局面又进一步促进国家内部不同区域的族群融合;但当我们的祖先没有维系好通道地带从地理到文化的通道作用时,国家就会出现分裂,分裂的国家又会影响族群之间良好关系的建立和发展。”[17]中间地带的民众处于两种生态区域的接合部,他们自古以来就起着沟通从事不同生计并由此形成不同语言、信仰、价值观的多种族群的作用。比如居住在丝绸之路上的回族,长于用多种语言交流,善于经商,因此他们在丝绸之路的各个绿洲中沟通不同族群之间的信仰与价值观,从而在了解绿洲各个民族的基础上,不仅将生意做大做强,还发挥了连接西北地区与内地的作用。
与“通道地带”论相呼应的是近来学者越来越关注到历史上形成的民族走廊、通道在构筑中华民族共同体过程中的“榫卯”作用。李大龙将民族学领域提出的六大走廊在多民族中国疆域、中华民族形成与发展中的作用比喻为“榫卯”,形如榫卯的两种走廊将不同自然环境的区域及其上生息繁衍的族群“榫卯”在了一起,为中国疆域和中华民族的“自然凝聚”提供了牢固基础。[18]他将这六条走廊分为两类:一类是具有明显交通通道特征的走廊,如河西走廊、辽西走廊和苗疆走廊;另一类是交通通道特征不明显但却是属于费孝通所说“历史形成的民族地区”,如藏彝走廊、南岭走廊、武陵走廊。他指出,走廊之所以能够起到“榫卯”的作用,特定的地理环境是先决条件,内部族群与文化的交流与交融则是内在的基本条件,而来自走廊外部的政权的有效经营则是走廊能够发挥其“榫卯”作用的关键性条件。多民族中国疆域形成与发展、中华民族形成与发展的过程中,河西走廊的“榫卯”作用即有完美体现。这也是费孝通“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诠释过程中历代王朝对“河西四郡”的经营成为其重要内容进行阐述的原因。
(四)互嵌共生论
费孝通晚年有一系列围绕高海拔地区的实地考察,涉及广西大瑶山、内蒙古高原、甘肃定西、青海甘南等多地,通过对这些高海拔地区的考察,他形成有关维护生态平衡、改变传统经济结构、协调区域发展的思路。这些思考对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提出具有重要的价值。费孝通深刻地意识到,基于海拔差异造成的生态格局和生计方式差异,在农业时代向工业时代转型的过程中,如何实现从农业与非农业(林业、牧业)自给自足相互孤立的发展格局转变为深度“嵌入”的农林牧互补的生态—经济体系,事关工业化时代发展的重大问题。在这些思考背后,最核心的问题是费孝通心底最深切的关怀——民族平等、共同富裕。正是基于共同富裕、共同繁荣的发展宗旨,农林牧工等不同的经济形态才能实现区域间、民族间的协作发展。费孝通对工业时代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思路,带有特定的时代关怀和求索,与同时代其他学者的思考构成了对话,这些讨论对于我们今天进入后工业时代,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构成重要的思想资源,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费孝通对西部高海拔地区的考察,是在中国的工业化如火如荼进行的时代。他敏锐地意识到农业时代和工业时代的巨大差异。由于交通、通信、商业、贸易的迅速发展,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在工业化的宏观经济格局下获得不同的发展空间。“农业时代西部不宜农耕的地区是造成经济落后的原因,而工业时代,西部的自然条件劣势已转化为优势,因为西部富含矿产、能源丰富。”定西位于甘肃中部,自古有“定西苦甲天下”的说法,究其原因就在于其经济发展方式与其生态资源禀赋不适应,生态平衡的破坏造成定西的贫困。历史上汉族移民多在此发展农耕,开荒种地,广种薄收,导致土地沙化,也致使以草放牧的蒙古族一步步退缩,生产方式的对立造成民族隔阂。事实上,定西的资源条件并不适宜种粮而适于种草发展畜牧业,因而需要转变“以粮为纲”的农本传统发展商品经济,依靠发展商业化的畜牧业生产而使群众致富。这就需要转变农业时代自给自足的经济发展方式,而是在有效利用草地上下功夫,从自给自足的牧业转变为商品牧业,养牲畜不再是为了自己使用,而是为了出售换钱从而购买消费品。商品化牧业的效益不在于牛羊的数量多,而是重在出栏率,尤其是畜群结构的优化,特别是生育期的母畜所占比重。在临夏回族地区的考察,费孝通注意到“舍饲”这一商品牧业的发展其实是带动了区域间、民族间的农牧协作,种植玉米制作成精饲料来喂羊,过年期间羊就可上市出售获得高利,放牧和舍饲的结合,走出一条农牧协作互补的发展道路,农业可以发展精饲料种植业,由此改变过去相互孤立的“粗放农业”和“自然牧业”的发展模式。从区域协作来看,东部的粮食可以补给西部,西部则为东部提供肉食和工业原料。这样的区域协作发展之路,既可以改变西部“以粮为纲”造成的生态失调,又实现了东西之间的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据此,费孝通曾提出16字方针,“以东支西,以西资东,互惠互利,共同繁荣”就是他相关思考的总结与凝练。
在费孝通看来,传统农业时代的农牧矛盾本身是很难调和的,只有在工业化时代共同富裕的发展理念下,农牧矛盾才能转化为农牧结合、农牧互补。在内蒙古赤峰的考察中,他也提出了如何转化农牧矛盾、扭转自然生态恶化的趋势,就是要退农还牧,指出边区的开发要重视科学研究。在内蒙古自治区内部存在“南农北牧东林西铁”的经济发展格局,边区的工业化具体要怎么实现?费孝通深入思考了“三线”工厂存在的问题,他认为“三线”工厂的封闭性导致了人文生态环境失调的问题,企业办社会导致企业成为脱离当地社会的封闭社区。他认为要培养少数民族工人,让企业真正嵌入到当地的发展,形成有机的大小企业群落,成为生长活力的社区,而不是互相隔绝的孤岛。费孝通的关注聚焦在工业化时代如何平衡农牧发展、协调区域合作、实现共同富裕做出了有益的理论探索。
通过对以上四种路径的梳理,我们认为从生态角度来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与发展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角度。已有的理论路径为我们展开思考提供很好的基础,但这些研究还是更偏重历史的叙述,对立体生态格局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关系还缺乏讨论,尤其是在当下生态文明建设的伟大事业中,对立体生态格局的深刻认识和全面把握,将为我们探讨中国式现代化的独特路径和中国方案提供重要的支撑。因此我们选择了从“云南山坝立体结构的当代转型”“传统草原牧区乡村振兴面临的问题及挑战——基于与农区差异的视角”“基于藏彝走廊地带的汉藏交往个案看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共生性”“国家在场视域下人与自然关系的重构——云南贡山县生态扶贫的人类学考察”4个个案的研究来初步探讨我们对生态视角下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立体格局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