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没有“潜规则”:读懂财务 把握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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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深谙谋财之“道”。

“道”者,方法也。谋财之道,亦即谋财之法。

商业社会,财富是通过交易达成,没有交易,就没有财富。表面看,我们交易的是“物”,但核心是“人”,所以,谋财之道,亦即谋人之道,谋财之法,实乃谋人之法。

1.善于交易

财富源于交易。谋财之人,首先要学会交易。“在战争中学会战争,在交易中学会交易”。

理论上,交易的方式有两种:“赔本型”和“互利型”。很显然,好的交易方式一定是让参与各方都比较愉悦,因此“互利型”优于“赔本型”。

今天我们看到的很多事实,却并非如此。很多交易,小账算是赢的,但如果算大账,则是亏的,经济学把这种情况叫做“外部不经济”,更直观的表达就是“内部成本外部化”或者“企业成本社会化”。

就个体而言,交易过程中的成本外化是一个不错的谋财之法。但我们要清楚的一个事实是,寄生于成本外化的财富之基,财富大厦的坍塌也必将为期不远。

所以,好的交易一定是“互利型”,而关键就是要承担你该承担的成本。换言之,这些成本是你的责任,因此也可以叫“责任成本”。要分清谋财之人的责任成本有哪些确实不易,但从财务的角度看,这些责任成本主要有两个:“财务成本”和“经营成本”(不同成本的责任来源及受益主体见表1.2)。

表1.2 谋财主体“责任成本”来源及受益主体

表1.2表明,谋财过程实际上就是资源消耗过程。这些资源的提供者必然要求使用者付出代价,如果使用者付出的代价不足以补偿资源提供者的成本,资源供给必然减少,也必然会影响到谋财者的利益,因此,要承担必须承担的成本。

当然,表1.2中的成本有些是显性的,有些是隐性的。比如财务成本中的利息成本,经营成本中的物料成本、人工成本、税收成本等则属于显性成本,而道义成本等则属于隐性成本。

从管理的角度看,一切显性的成本都比较容易衡量,谋财者也不太好意思明目张胆地拒绝,即使要拒绝,手法也绝不会“赤裸裸”。

比如,税收成本这个事,说大家喜欢,至少目前还谈不上,做自己不喜欢的事,肯定痛苦,至少和做自己喜欢的事相比,幸福指数要低一些。为尽可能保证自己的幸福指数,偷税、漏税、避税和筹税等涉税词汇大为流行,只不过手法不同而已,愚昧者抗税、愚蠢者偷税、聪明者避税、精明者筹税,哪种方法风险最小,智者自知。

应该讲,显性成本是谋财之人要么基于现实需要,要么基于外部约束而不得不承担的话,那么隐性成本的承担则完全依赖于个人的良知。

很显然,对显性成本都谈不上喜欢的人,其建立在道义基础上的责任成本很难说是可靠的,因此,解决成本外化的最好办法就是将其该承担的成本制度化、显性化。这一点,我们已经在慢慢改变,假以时日,效果会慢慢出来的。

2.学会分享

谋财是一门艺术,而艺术的精妙是在交易中学会分享。“财聚人散、财散人聚”,蒙牛创始人牛根生先生的感悟应该不是“无病呻吟”。

在一个财富饥渴症的时代,学会分享,一靠勇气,二靠智慧。勇气源于信心,只有自信的人,才谈得上勇气,而自信又是源于对预期的把控,要把控好不确定性的未来,智慧很重要。而最大的智慧就是,在实现财富的交易过程中,最大限度地给别人点好处,要让和你交易的人感到舒服,某些时候,心灵层面的舒服比物质层面的舒服更重要。

只有和你交易的人感觉到舒服,基于商业的友谊才可持续,也就是说,当“商业”和“友谊”是谋财者的两个目标的话,达成目标的方式无外乎两种:“先商业、后友谊”或者“先友谊、后商业”,前者讲先讲规矩,后谈感情;而后者呢,是先谈感情,后讲规矩。

我们都知道,先谈感情,后讲规矩是一件很费神的事情。比如,一些企业在创业的时候,基本上是一帮“性相投、习相近、梦相吸、利相聚”的人在搞,感情基础都不错。在企业的初期,问题不大,而搞到一定规模时,纷争就出来了,即使作为民族PC象征的联想,作为创始人之一的柳传志和倪光南不也曾“干戈相向”吗?

所以,谋财这个事,“先规矩、后感情”比较好一些,虽然制度成本高点,但规矩比较清楚,纷争也就少很多,没了纷争,也自然就收获了友谊,“商业—友谊—商业”的逻辑闭环也就容易形成,这或许就是洛克菲勒所言:基于商业合作所形成的友谊要远远胜过基于友谊的商业合作

要把分享这个事做到位,除了要让人舒服外,还有一个就是要能吃点亏,至少要有吃小亏的担当。但是,如何吃亏,也是一门艺术。从谋财的这个角度,吃了亏一定要学会“广而告之”,否则就是“哑巴亏”,除非有明白人知道你在吃亏,但这样的明白人毕竟还不多,即使明白的,也有不少是在“揣着明白装糊涂”。

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尊重“不让朋友吃亏”的商业原则,但一定不要出现“吃亏的总是朋友”的商业后果。所以,我们需要“先规则、后商业”,这样,商业与友情才能兼得,何乐而不为呢!

3.拥抱竞争

有商业就有竞争。财富之路,竞争免不了,有些竞争还很残酷。能够活下来,甚至活得很好的财谋者都是比较厉害的主。这些人基本上有一个特点:崇尚竞争。要做到这一点,只有“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有这样一则关于竞争的小故事,大意是:犹太商人沙米尔移民到澳大利亚经商。一到墨尔本,他就轻车熟路地操起了老本行,开了一家食品店。而他的店对面,正好已有一家意大利人安东尼开办的食品店。于是,两家食品店间不可避免地展开了激烈的竞争。

安东尼眼看新的竞争对手出现,惶惶不可终日,苦思冥想良久,只想出削价竞争一策,便在自家门前立了一块木板,上书:“火腿,1磅只卖5毛钱”。

不想沙米尔也立即在自家门前立起木板,上写:“1磅4毛钱”。

安东尼一赌气,即刻把价格写成:“火腿,1磅只卖3毛5分钱”。这样一来,价格已降到了成本之下。

想不到,沙米尔更离谱,把价钱改写成:“1磅3毛钱”。

几天下来,安东尼有点撑不住了,他气冲冲地跑到沙米尔的店里,以经商老手的口气大吼道:“小子,有你这样卖火腿的吗?这样疯狂地降价,知道会是个什么样的结果吗?咱俩都会破产的!”

沙米尔报之一笑:“什么‘咱俩’!我看只有你会破产罢了。我的食品店压根儿就没有什么火腿!”

今天来看,安东尼和沙米尔的竞争故事可能有点老套,也有点无厘头,至少,作为商业老手的安东尼还不至于如此愚笨,连对手的产品结构都不调查就拟定竞争策略,显然不符合商业的一般规则。

有人讲,竞争就是把对手消灭掉。“我不迎接竞争,我摧毁竞争者。”想法不错,但基本做不到。“暴君诛人,圣君诛心”,因此,好的竞争者一定是“圣君”而非“暴君”。当然,如果你的对手是“暴君”,则另当别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