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锅炉系统巡查的素质要求
巡回检查应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进行,严禁实习人员独立进行巡回检查。
一、文化程度
具有本专业中技或相当中技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锅炉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水平。
二、工作经验或资历
一年以上电厂相关工作经验,具有锅炉专业中级工以上技能等级资格,获得锅炉巡检岗位资格。
三、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无妨碍本专业工作的病症,有胜任本职工作的体魄和能力,能承担比较复杂的技术性操作。
四、职业道德
(1)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技术。
(2)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部门规章制度,爱护工具、设备,安全文明生产。(3)团结协作,尊师爱徒,服从指挥。
五、专业知识
(1)熟知锅炉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现场锅炉系统流程,主要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工作特性,正常的运行状态,有较强的实际操作技能。
(2)熟悉热力学、传热学、流体力学、燃烧学等基础知识。(3)熟悉电工学一般基础知识。
(4)了解电力生产过程。
(5)熟知锅炉管道和阀门的有关知识。
(6)熟知锅炉辅机设备、系统(风、烟、制粉、油、除尘、除灰等)正常运行维护,以及异常、事故处理知识。
(7)熟知锅炉水循环、水处理知识。
(8)熟知锅炉汽、水系统,燃烧系统等设备工作特性及各受热面异常、故障处理的相关知识及技能。
(9)掌握锅炉设备正常运行参数,以及运行调整方法。
六、其他素质要求
(1)熟悉掌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锅炉运行规程》,了解《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2)熟知锅炉专业设备的巡检内容和巡检路线,以及相关的制度和规定。(3)熟知巡检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异常情况的处理方法。
(4)能对所属运行设备状态作出正确的判断并进行简单处理。(5)熟练掌握日常巡检工具、测量仪器的原理及使用方法。
(6)具有一定的领会、理解和应用技术文件能力,有一定的接受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学习能力。
(7)具备一定的语言文字能力,能正确复诵并迅速执行值(班)长、值班员下达的各项命令,口令要简洁、清晰、明确无误,记录应完整、明白、干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