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魏徵《时务策》的卷数与构成
关于魏徵的著作,《新唐书》卷五十七《艺文志》中著录有《次礼记》(即《类礼》)二十卷,卷五十八中著录有《自古诸侯王善恶录》二卷、《祥瑞录》十卷、《列女传略》七卷,卷五十九著录有《谏事》五卷、《群书治要》五十卷,卷六十著录有《魏徵集》二十卷、《时务策》五卷等。
关于《谏事》和《时务策》,宋代王应麟《玉海》卷六十一《艺文志》“唐魏徵《谏事》《谏录》《时务策》”条中有如下记载:
《志》杂家:魏徵《谏事》五卷。(旧《志》同)别集:《徵集》二十卷。又《时务策》五卷。(《书目》:《时务策》一卷,凡答问百篇)
“《志》杂家:魏徵《谏事》五卷”指《新唐书》卷五十九《艺文志》儒家类中的魏徵《谏事》五卷。“旧《志》同”指《旧唐书》卷四十七《经籍志》杂家类中记载的“《谏事》五卷(魏徵撰)”。因此,《谏事》五卷确由魏徵本人所撰。《旧唐书》卷七十一《魏徵传》载:“(魏)徵又自录前后谏诤言辞往复,以示史官起居郎褚遂良。”据此可以确定,魏徵本人记录过“谏诤言辞”。
此外,注释里的“书目”是指《中兴书目》(《中兴馆阁书目》)。据此可知,魏徵《时务策》有一卷本和五卷本两种。《宋史》卷二〇五《艺文志》“别集类”载“魏文正公《时务策》五卷”,宋代王尧臣《崇文总目》卷十二“别集”载“魏文正公《时务策》五卷”。“魏文正公”指的是魏徵,“正”字是为了避宋仁宗赵祯讳而改“贞”为“正”。《宋史》卷二〇五《艺文志》“子部杂家类”中也有“魏徵《时物(‘物’为‘务’之讹)策》一卷”,《通志》卷七十《艺文略》“策”中有“魏郑公《时务策》一卷”。(5)大宰府史迹中出土的“特进郑国公魏徵时务策一卷”应该是此一卷本。
藤原师通(1062—1099)《后二条师通记》宽治五年(1091)七月条载:
十四日辛未,晴。自殿下(师实)以有信(藤原)朝臣御堂(道长)御书《时务荣(策)》三卷(注不见)、《抱朴子》七卷、《词林》十卷(诗)所借给也。(6)
可知,藤原师通从父亲藤原师实处借了藤原道长所藏的《时务策》三卷。如东野治之所言,此处的“时务策”当指魏徵《时务策》。(7)
此外,同书宽治六年(1092)十二月二十九日条还有如下记载:
廿九日丁丑,晴……昨日,《琵琶谱》十卷返上已毕。又《仪礼注》《时务策》二卷所下给也。(8)
即第二年十二月份又借了《时务策》二卷。推测其可能是同样“注不见”的二卷。从中可知藤原师通一共借了“注不见”的《时务策》五卷。从“注不见”三字的注释来看,藤原道长所藏的《时务策》五卷应该是没有“注”的。即《时务策》五卷本原是有注释的,但是藤原道长的所藏本没有注释。
镰仓时代初期的僧侣觉明(生卒年不详)所著的《白氏新乐府略意》卷上载“《时务策》注云”,《和汉朗咏集私注》卷一春部柳条亦载“《时务策》注云”。其中的“时务策”是指魏徵《时务策》(9),故可以推测带注释的魏徵《时务策》一直到镰仓时代初期尚且存在。
因此可以推测,魏徵《时务策》的一卷本是无注本,而五卷本是有注本。(10)这种情况与杜嗣先《兔园策府》是一样的。唐龙朔元年(661)至乾封元年(666)完成的《兔园策府》本来是只有十卷的文例集,但在后来加入注释后就变成了三十卷。(11)
上述《玉海》卷六十一《艺文志》载:“《时务策》一卷,凡答问百篇。”可知,魏徵《时务策》由“答”和“问”组成,共计一百篇。而且,唐僧道宣《广弘明集》卷六《辨惑篇》“叙列代王臣滞惑解”条载:
唐特进郑公魏徵策,有百条。其一条曰,问:“经佛兴行,早晩得失。”答:“珠星夜陨,佛生于周辰;白马朝来,法兴于汉世。故唐尧虞舜,靡得详焉;孔子周公,安能述也。然则法王自在,变化无穷,纳须弥于芥子之中,覆日月于莲华之下。法云惠雨,明珠宝船,出诸子于火宅,济群生于苦海。砮得砥,则截骨而断筋;车得膏,则马利而轮疾。诚须精心回向,洁志归依。宜信传毅之言,无从蔡谟之议。”
其中“唐特进郑公魏徵策”是指魏徵《时务策》。据此可知,魏徵《时务策》有一百条(篇),采用引经据典,且为问答形式的四六骈俪体。
上述的引用是关于对佛教认识的对策文。虽然现在已无法得知魏徵《时务策》全文的主旨,但可以推测,其是由关于“佛法”“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廉洁、贪欲”“游学”“贫苦”“善人、忠臣”“隐士”“祥瑞”等的对策文所构成。
这样的构成与敦煌文书残卷中现存的对策文集《籝金》相类似。李若立《籝金》共五卷,每卷二十篇,共计一百篇,有夹注。从现存的内容来看,卷一有帝德篇、东都篇、功臣良将篇、忠谏篇等,卷二有隐逸篇、明德篇、仁孝篇、父母篇等,卷三有佛法篇、南蛮篇、北蕃篇、元戎篇、盗贼篇等。(12)此外,大日奉首名于庆云四年(707)九月所作的对策文中有提到“立身之道,既显之《屑玉》;对策之理,又表之《籝金》”(《经国集》卷二十所收),可以看出,《籝金》在日本广为人知。第八次遣唐使是于庆云元年从唐回国的,故《籝金》应该是在庆云元年以前业已成书,与魏徵《时务策》几乎是同时代完成。(13)
但是,东野治之认为,《时务策》的全部内容虽然是由魏徵所写,但从魏徵的为官经历来看,很难认为其既是《时务策》的出题者又是解答者,因此应该将《时务策》看作是他人编集的“魏徵所著的时务策例文集”。(14)
确实,从上文所提及的崇佛内容来看,《时务策》可能为魏徵侍奉唐太宗之后所撰写。但是,该策问是关于武德年间傅奕和法琳的佛道论争。皇太子(皇储)李建成曾将僧侣法琳《破邪论》上呈皇帝,对“废佛论”持批判态度,主张应皈依佛教,将佛教与周孔的儒术和老庄的玄风一视同仁。彦琮《唐护法沙门法琳别传》上卷中,武德九年(626)春三月,李建成针对高祖的废佛旨意进行了以下叙述:
虽有周孔儒术,庄老玄风,将欲方兹,迥非伦媲。其有世代贤士,今古明君,咸共遵崇,无乖敬仰……自有威仪、具足志等明珠,戒行不亏,心同洁玉……今责如来降罚以息奸。非但佛性慈悲,法门平等。无彼无此,无我无人。绝爱忘憎,情同巨海。厌之者,不生吝想;患之者,不发恚心。以此而详,昭然可验。且商均生于舜舍,丹朱长自尧宫。二子虽复非人,犹不亏两君之圣。今忽因愚僧之过,欲毁尊像之形。进退商量,理为未可。
对比可知,李建成的主张与上述《广弘明集》所引魏徵《时务策》中的对策文的主旨是一致的。
值得关注的是,《广弘明集》卷六“叙列代王臣滞惑解”条载:
有唐太史傅奕者,本宗李老,猜忌释门,潜图芟剪,用达其鄙。武德之始,上书具述。既非经国,当时遂寝。奕不胜其愤,乃引古来王臣诽谤佛法者二十五人,撰次品目名,为《高识传》一帙十卷,抄于市卖,欲广其尘。
武德七年(624),傅奕引用诽谤佛教的蔡谟等“古来王臣”二十五人的废佛论,编纂《高识传》,宣传废佛。僧道宣批判蔡谟诽谤佛教的言论时,引用了上述魏徵《时务策》佚文。因此,《时务策》由当时站在崇佛派李建成一侧、担任太子洗马的魏徵所撰也符合史实。
此外,《新唐书》卷六十《艺文志》“别集类”中“魏徵《时务策》五卷”七字前载有“卢铤《武成王庙十哲赞》一卷、李靖《霸国箴》一卷”,后载有“郭元振《安邦策》一卷、刘蕡《策》一卷、王勃《舟中纂序》五卷”,故“魏徵《时务策》五卷”应指魏徵本人撰写的《时务策》五卷。
《旧唐书》卷一八九上《儒学传》载:“至(武德)三年,太宗讨平东夏,海内无事,乃锐意经籍。于秦府开文学馆,广引文学之士。”同卷《欧阳询传》亦载:“武德七年,诏与裴矩、陈叔达撰《艺文类聚》一百卷,奏之。”从中可以看出,武德年间,秦王李世民广聚文人,开办文学馆,组织编撰了《艺文类聚》一百卷等作品。基于此,太子李建成聚集魏徵等文人,并让其编撰《时务策》这样的类书也合乎情理。换言之,魏徵在隋末唐初特别是作为皇太子李建成的幕僚时期编撰了《时务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