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第二
陰陽應象大論篇第五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第九卷。
黃帝曰:陰陽者,天地之道也①,萬物之綱紀②,變化之父母③,生殺之本始④,神明之府也⑤,治病必求於本⑥。故積陽爲天,積陰爲地⑦。陰静陽躁⑧,陽生陰長,陽殺陰藏⑨。陽化氣,陰成形①。寒極生熱,熱極生寒②。寒氣生濁,熱氣生清③。清氣在下,則生飧泄;濁氣在上,則生脹④。此陰陽反作,病之逆從也⑤。故清陽爲天,濁陰爲地;地氣上爲雲,天氣下爲雨;雨出地氣,雲出天氣⑥。故清陽出上竅,濁陰出下竅⑦;清陽發腠理,濁陰走五藏⑧;清陽實四支,濁陰歸六府⑨。水爲陰,火爲陽⑩,陽爲氣,陰爲味⑪。味歸形,形歸氣,氣歸精,精歸化⑫,精食氣,形食味⑬,化生精,氣生形⑭。味傷形,氣傷精⑮,精化爲氣,氣傷於味⑯。陰味出下竅,陽氣出上竅⑰。味厚者爲陰,薄爲陰之陽。氣厚者爲陽,薄爲陽之陰①。味厚則泄,薄則通。氣薄則發泄,厚則發熱②。壯火之氣衰,少火之氣壯③。壯火食氣,氣食少火。壯火散氣,少火生氣④。氣味,辛甘發散爲陽,痠苦涌泄爲陰⑤。陰勝則陽病,陽勝則陰病⑥。陽勝則熱,陰勝則寒⑦。重寒則熱,重熱則寒⑧。寒傷形,熱傷氣⑨。氣傷痛,形傷腫⑩。故先痛而後腫者,氣傷形也;先腫而後痛者,形傷氣也⑪。風勝則動⑫,熱勝則腫⑬,燥勝則乾⑭,寒勝則浮⑮,濕勝則濡瀉⑯。天有四時五行,以生長收藏,以生寒暑燥濕風①。人有五藏,化五氣,以生喜怒悲憂恐②。故喜怒傷氣,寒暑傷形③。暴怒傷陰,暴喜傷陽④。厥氣上行,滿脈去形⑤。喜怒不節,寒暑過度,生廼不固⑥。故重陰必陽,重陽必陰⑦。故曰:冬傷於寒,春必温病⑧;春傷於風,夏生飧泄⑨;夏傷於暑,秋必痎瘧⑩;秋傷於濕,冬生咳嗽⑪。
①謂變化生成之道也。《老子》曰:萬物負陰而抱陽,衝氣以爲和。《易·繫辭》曰:一陰一陽之謂道。此之謂也。
②滋生之用也。陽與之正氣以生,陰爲之主持以立,故爲萬物之綱紀也。《陰陽離合論》曰:陽與之正,陰爲之主。則謂此也。
③異類之用也。何者?然,鷹化爲鳩,田鼠化爲鴽,腐草化爲螢,雀入大水爲蛤,雉入大水爲蜃,如此皆異類因變化而成有也。
④寒暑之用也。萬物假陽氣温而生,因陰氣寒而死,故知生殺本始,是陰陽之所運爲也。
⑤府,宫府也。言所以生殺變化之多端者,何哉?以神明居其中也。下文曰:天地之動静,神明爲之綱紀。故《易·繫辭》曰:陰陽不測之謂神。亦謂居其中也。(新校正云:詳陰陽至神明之府,與《天元紀大論》同,注頗異。)
⑥陰陽與萬類生殺變化,猶然在於人身,同相參合,故治病之道,必先求之。
⑦言陰陽爲天地之道者何?以此。
⑧言應物類運用之標格也。
⑨明前天地殺生之殊用也。神農曰:天以陽生陰長,地以陽殺陰藏。(新校正云:詳陰長陽殺之義,或者疑之。按《周易》八卦布四方之義,則可見矣。坤者陰也,位西南隅,時在六月七月之交,萬物之所盛長也,安謂陰無長之理。乾者陽也,位戌亥之分,時在九月十月之交,萬物之所收殺也,孰謂陽無殺之理。以是明之,陰長陽殺之理可見矣。此語又見《天元紀大論》,其説自異。)
①明前萬物滋生之綱紀也。
②明前之大體也。
③言正氣也。
④熱氣在下則穀不化,故飧泄。寒氣在上則氣不散,故脹。何者?以陰静而陽躁也。
⑤反,謂反復。作,謂作務。反復作務,則病如是。
⑥陰凝上結,則合以成雲;陽散下流,則注而爲雨。雨從雲以施化,故言雨出地;雲憑氣以交合,故言雲出天。天地之理且然,人身清濁亦如是也。
⑦氣本乎天者親上,氣本乎地者親下,各從其類也。上竅,謂耳目鼻口。下竅,謂前陰後陰。
⑧腠理謂滲泄之門,故清陽可以散發;五藏爲包藏之所,故濁陰可以走之。
⑨四支外動,故清陽實之;六府内化,故濁陰歸之。
⑩水寒而静,故爲陰;火熱而躁,故爲陽。
⑪氣惟散布,故陽爲之;味曰從形,故陰爲之。
⑫形食味故味歸形,氣生〔守〕形故形歸氣,精食氣故氣歸精,化生精故精歸化,故下文曰。
⑬氣化則精生,味和則形長,故云食之也。
⑭精微之液,惟血化而成,形質之有,資氣行營〔疑而。守〕立,故斯二者各奉生乎。
⑮過其節也。
⑯精承化養則食氣,精若化生則不食氣,精血内結,鬱爲穢腐攻胃,則五味倨然不得入也。女人重身,精化百日,皆傷於味也。
⑰味有質,故下流於便瀉之竅;氣無形,故上出於呼吸之門。
①陽爲氣,氣厚者爲純陽;陰爲味,味厚者爲純陰。故味薄者爲陰中之陽,氣薄者爲陽中之陰。
②陰氣潤下,故味厚則泄利;陽氣炎上,故氣厚則發熱。味薄爲陰少,故通泄;氣薄爲陽少,故汗出。發泄,謂汗出也。
③火之壯者,壯已必衰;火之少者,少已則壯。
④氣生壯火,故云壯火食氣;少火滋氣,故云氣食少火。以壯火食氣,故氣得壯火則耗散;以少火益氣,故氣得少火則生長。人之陽氣,壯少亦然。
⑤非惟氣味分正陰陽,然辛甘痠苦之中,復有陰陽之殊氣爾。何者?辛散甘緩,故發散爲陽;痠收苦泄,故涌泄爲陰。
⑥勝則不病,不勝則病。
⑦是則太過而致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陰病則熱,陽病則寒。文異意同。)
⑧物極則反,亦猶壯火之氣衰,少火之氣壯也。
⑨寒則衛氣不利,故傷形;熱則榮氣内消,故傷氣。雖陰成形,陽化氣,一過其節,則形氣被傷。
⑩氣傷則熱結於肉分,故痛;形傷則寒薄於皮腠,故腫。
⑪先氣證而病形,故曰氣傷形;先形證而病氣,故曰形傷氣。
⑫風勝則庶物皆摇,故爲動。(新校正云:按《左傳》曰:風淫末疾。即此義也。)
⑬熱勝則陽氣内鬱,故洪腫暴作,甚則榮氣逆於肉理,聚爲癰膿之腫。
⑭燥勝則津液竭涸,故皮膚乾燥。
⑮寒勝則陰氣結於玄府,玄府閉密,陽氣内攻,故爲浮。
⑯濕勝則内攻於脾胃,脾胃受濕則水穀不分,水穀相和故大腸傳導而注瀉也。以濕内盛而瀉,故謂之濡瀉。(新校正云:按《左傳》曰:雨淫腹疾。則其義也。風勝則動至此五句,與《天元紀大論》文重,彼注頗詳矣。)
①春生夏長,秋收冬藏,謂四時之生長收藏。冬水寒,夏火暑,秋金燥,春木風,長夏土濕,謂五行之寒暑濕燥風也。然四時之氣,土雖寄王,原其所主,則濕屬中央,故云五行以生寒暑燥濕風五氣也。
②五藏,謂肝心脾肺腎。五氣,謂喜怒悲憂恐。然是五氣更傷五藏之和氣矣。(新校正云:按《天元紀大論》悲作思,又本篇下文肝在志爲怒,心在志爲喜,脾在志爲思,肺在志爲憂,腎在志爲恐,《玉機真藏論》作悲,諸論不同。皇甫士安《甲乙經·精神五藏篇》具有其説。蓋言悲者,以悲能勝怒,取五志迭相勝而爲言也。舉思者,以思爲脾之志也。各舉一,則義俱不足;兩見之,則互相成義也。)
③喜怒之所生,皆生於氣,故云喜怒傷氣。寒暑之所勝,皆勝於形,故云寒暑傷形。近取舉凡,則如斯矣;細而言者,則熱傷於氣,寒傷於形。
④怒則氣上,喜則氣下,故暴卒氣上則傷陰,暴卒氣下則傷陽。
⑤厥,氣逆也。逆氣上行,滿於經絡,則神氣浮越,去離形骸矣。
⑥《靈樞經》曰:智者之養生也,必順四時而適寒暑,和喜怒而安居處。然喜怒不恒,寒暑過度,天真之氣,何可久長。
⑦言傷寒、傷暑亦如是。
⑧夫傷於四時之氣,皆能爲病,以傷寒爲毒者,最爲殺厲之氣,中而即病,故曰傷寒;不即病者,寒毒藏於肌膚,至春變爲温病,至夏變爲暑病。故養生者,必慎傷於邪也。
⑨風中於表,則内應於肝,肝氣乘脾故飧泄。(新校正云:按《生氣通天論》云:春傷於風,邪氣留連,廼爲洞泄。)
⑩夏暑已甚,秋熱復壯,兩熱相攻,故爲痎瘧。痎,瘦也。
⑪秋濕既多,冬水復王,水濕相得,肺氣又衰,故冬寒甚則爲嗽。(新校正云:按《生氣通天論》云:秋傷於濕,上逆而咳,發爲痿厥。)
帝曰:余聞上古聖人,論理人形,列别藏府,端絡經脈,會通六合,各從其經,氣穴所發,各有處名,谿谷屬骨,皆有所起,分部逆從,各有條理,四時陰陽,盡有經紀,外内之應,皆有表裏,其信然乎①?岐伯對曰:東方生風②,風生木③,木生痠④,痠生肝⑤,肝生筋⑥,筋生心⑦,肝主目⑧。其在天爲玄⑨,在人爲道⑩,在地爲化⑪。化生五味⑫,道生智⑬,玄生神⑭,神在天爲風⑮,在地爲木⑯,在體爲筋⑰,在藏爲肝⑱,在色爲蒼⑲,在音爲角⑳,在聲爲呼㉑,在變動爲握①,在竅爲目②,在味爲痠③,在志爲怒④。怒傷肝⑤,悲勝怒⑥;風傷筋⑦,燥勝風⑧;痠傷筋⑨,辛勝痠⑩。
①六合,謂十二經脈之合也。《靈樞經》曰:太陰陽明爲一合,少陰太陽爲一合,厥陰少陽爲一合,手足之脈各三,則爲六合也。手厥陰,則心包絡脈也。《氣穴論》曰:肉之大會爲谷,肉之小會爲谿,肉分之間,谿谷之會,以行榮衛,以會大氣。屬骨者,爲骨相連屬處。表裏者,諸陽經脈皆爲表,諸陰經脈皆爲裏。(新校正云:詳帝曰至其信然乎,全元起本及《太素》在上古聖人之教也上。)
②陽氣上騰,散爲風也。風者天之號令,風爲教始,故生自東方。
③風鼓木榮,則風生木也。
④凡物之味痠者,皆木氣之所生也。《尚書·洪範》曰:曲直作痠。
⑤生,謂生長也。凡味之痠者,皆先生長於肝。
⑥肝之精氣,生養筋也。
⑦《陰陽書》曰:木生火。然肝之木氣,内養筋已,廼生心也。
⑧目見日明,類齊同也。
⑨玄謂玄冥,言天色高遠,尚未盛明也。
⑩道謂道化,以道而化,人則歸從。
⑪化謂造化也,庶類時育,皆造化者也。
⑫萬物生,五味具,皆變化爲母,而使生成也。
⑬智從正化而有,故曰道生智。
⑭玄冥之内,神處其中,故曰玄生神。
⑮飛揚鼓坼,風之用也。然發而周遠,無所不通,信乎神化而能爾。
⑯柔軟曲直,木之性也。(新校正云:詳其在天至爲木,與《天元紀大論》同,注頗異。)
⑰束絡連綴,而爲力也。
⑱其神,魂也。《道經義》曰:魂居肝,魂静則至道不亂。
⑲蒼謂薄青色,象木色也。
⑳角謂木音,調而直也。《樂記》曰:角亂則忱,其民怨。
㉑呼謂叫呼,亦謂之嘯。
①握所以牽就也。(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握憂噦咳慄五者,改志而有,名曰變動也。)
②目所以司見形色。
③痠可用收斂也。
④怒所以禁非也。
⑤雖志爲怒,甚則自傷。
⑥悲則肺金並於肝木,故勝怒也。《宣明五藏篇》曰:精氣並於肺則悲。(新校正云:詳五志云怒喜思憂恐,悲當云憂,今變憂爲悲者,蓋以恚憂而不解則傷意,悲哀而動中則傷魂,故不云憂也。)
⑦風勝則筋絡拘急。(新校正云:按《五運行大論》曰:風傷肝。)
⑧燥爲金氣,故勝木風。
⑨過節也。
⑩辛金味,故勝木痠。
南方生熱⑪,熱生火⑫,火生苦⑬,苦生心⑭,心生血⑮,血生脾⑯,心主舌⑰。其在天爲熱⑱,在地爲火⑲,在體爲脈⑳,在藏爲心㉑,在色爲赤㉒,在音爲徵㉓,在聲爲笑㉔,在變動爲憂①,在竅爲舌②,在味爲苦③,在志爲喜④。喜傷心⑤,恐勝喜⑥;熱傷氣⑦,寒勝熱⑧;苦傷氣⑨,鹹勝苦⑩。
⑪陽氣炎燥故生熱。
⑫鑽燧改火,惟熱是生。
⑬凡物之味苦者,皆火氣之所生也。《尚書·洪範》曰:炎上作苦。
⑭凡味之苦者,皆先生長於心。
⑮心之精氣,生養血也。
⑯《陰陽書》曰:火生土。然心火之氣,内養血已,廼生脾土。(新校正云:按《太素》血作脈。)
⑰心别是非,舌以言事,故主舌。
⑱暄暑熾燠,熱之用也。
⑲炎上翕赩,火之性也。
⑳通行榮衛而養血也。
㉑其神,心也。《道經義》曰:神處心,神守則血氣流通。
㉒象火色。
㉓徵謂火音,和而美也。《樂記》曰:徵亂則哀,其事勤。
㉔笑,喜聲也。
①憂可以成務。(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心之憂在心變動,肺之憂在肺之志,是則肺主於秋,憂爲正也,心主於夏,變而生憂也。)
②舌所以司辨五味也。《金匱真言論》曰:南方赤色,入通於心,開竅於耳。尋其爲竅,則舌義便乖,以其主味,故云舌也。
③苦可用燥泄也。
④喜所以和樂也。
⑤雖志爲喜,甚則自傷。
⑥恐則腎水並於心火,故勝喜也。《宣明五氣篇》曰:精氣並於腎則恐。
⑦熱勝則喘息促急。
⑧寒爲水氣,故勝火熱。
⑨以火生也。(新校正云:詳此篇論所傷之旨,其例有三:東方云風傷筋痠傷筋,中央云濕傷肉甘傷肉,是自傷者也。南方云熱傷氣苦傷氣,北方云寒傷血鹹傷血,是傷己所勝。西方云熱傷皮毛,是被勝傷己,辛傷皮毛,是自傷者也。凡此五方所傷,有此三例不同,《太素》則俱云自傷。)
⑩鹹水味,故勝火苦。
中央生濕⑪,濕生土⑫,土生甘⑬,甘生脾⑭,脾生肉⑮,肉生肺⑯,脾主口⑰。其在天爲濕⑱,在地爲土⑲,在體爲肉⑳,在藏爲脾㉑,在色爲黃㉒,在音爲宫㉓,在聲爲歌㉔,在變動爲噦①,在竅爲口②,在味爲甘③,在志爲思④。思傷脾⑤,怒勝思⑥:濕傷肉⑦,風勝濕⑧;甘傷肉⑨,痠勝甘⑩。
⑪陽氣盛薄,陰氣固昇,昇薄相合,故生濕也。《易義》曰:陽上薄陰,陰能固之,然後蒸而爲雨,明濕生於固陰之氣也。(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六月四陽二陰合蒸,以生濕氣也。)
⑫土濕則固,明濕生也。(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四陽二陰,合而爲濕,蒸腐萬物成土也。)
⑬凡物之味甘者,皆土氣之所生也。《尚書·洪範》曰:稼穡作甘。
⑭凡味之甘者,皆先生長於脾。
⑮脾之精氣,生養肉也。
⑯《陰陽書》曰:土生金。然脾土之氣,内養肉已,廼生肺金。
⑰脾受水穀,口納五味,故主口。
⑱霧露雲雨,濕之用也。
⑲安静稼穡,土之德也。
⑳復裹筋骨,充其形也。
㉑其神,意也。《道經義》曰:意托脾,意寧則智無散越。
㉒象土色也。
㉓宫謂土音,大而和也。《樂記》曰:宫亂則荒,其君驕。
㉔歌,嘆聲也。
①噦謂噦噫,胃寒所生。(新校正云:詳王謂噦爲噦噫,噫非噦也。按楊上善云:噦,氣忤也。)
②口所以司納水穀。
③甘可用寬緩也。
④思所以知遠也。
⑤雖志爲思,甚則自傷。
⑥怒則不思,勝可知矣。
⑦脾主肉而惡濕,故濕勝則肉傷。
⑧風爲木氣,故勝土濕。
⑨亦過節也。(新校正云:按《五運行大論》云:甘傷脾。)
⑩痠木味,故勝土甘。
西方生燥⑪,燥生金⑫,金生辛⑬,辛生肺⑭,肺生皮毛⑮,皮毛生腎⑯,肺主鼻⑰。其在天爲燥⑱,在地爲金⑲,在體爲皮毛⑳,在藏爲肺㉑,在色爲白㉒,在音爲商㉓,在聲爲哭㉔,在變動爲咳㉕,在竅爲鼻㉖,在味爲辛㉗,在志爲憂①。憂傷肺②,喜勝憂③;熱傷皮毛④,寒勝熱⑤;辛傷皮毛⑥,苦勝辛⑦。
⑪天氣急切故生燥。
⑫金燥有聲,則生金也。
⑬凡物之味辛者,皆金氣之所生也。《尚書·洪範》曰:從革作辛。
⑭凡味之辛者,皆先生長於肺。
⑮肺之精氣,生養皮毛。
⑯《陰陽書》曰:金生水。然肺金之氣,養皮毛已,廼生腎水。
⑰肺藏氣,鼻通息,故主鼻。
⑱輕急勁强,燥之用也。
⑲堅勁從革,金之性也。
⑳包藏膚腠,扞其邪也。
㉑其神,魄也。《道經義》曰:魄在肺,魄安則德修壽延。
㉒象金色。
㉓商謂金聲,輕而勁也。《樂記》曰:商亂則陂,其宫壞。
㉔哭,哀聲也。
㉕咳謂咳嗽,所以利咽喉也。
㉖鼻所以司嗅呼吸。
㉗辛可用散潤也。
①憂,深慮也。
②雖志爲憂,過則損也。
③喜則心火並於肺金,故勝憂也。《宣明五氣篇》曰:精氣並於心則喜。
④熱從火生,耗津液故。
⑤陰制陽也。(新校正云:按《太素》作燥傷皮毛,熱勝燥。又按王注《五運行大論》云:火有二别。故此再舉熱傷之形證。)
⑥過而招損。
⑦苦火味,故勝金辛。
北方生寒⑧,寒生水⑨,水生鹹⑩,鹹生腎⑪,腎生骨髓⑫,髓生肝⑬,腎主耳⑭。其在天爲寒⑮,在地爲水⑯,在體爲骨⑰,在藏爲腎⑱,在色爲黑⑲,在音爲羽⑳,在聲爲呻㉑,在變動爲慄㉒,在竅爲耳㉓,在味爲鹹㉔,在志爲恐㉕。恐傷腎①,思勝恐②;寒傷血③,燥勝寒④;鹹傷血⑤,甘勝鹹⑥。
⑧陰氣凝冽,故生寒也。
⑨寒氣盛凝變爲水。
⑩凡物之味鹹者,皆水氣之所生也。《尚書·洪範》曰:潤下作鹹。
⑪凡味之鹹者,皆生長於腎。
⑫腎之精氣,生養骨髓。
⑬《陰陽書》曰:水生木。然腎水之氣,養骨髓已,廼生肝木。
⑭腎屬北方,位居幽闇,聲入故主耳。
⑮凝清慘冽,寒之用也。
⑯清潔潤下,水之用也。
⑰端直貞幹,以立身也。
⑱其神,志也。《道經義》曰:志藏腎,志營則骨髓滿實。
⑲象水色。
⑳羽謂水音,沈而深也。《樂記》曰:羽亂則危,其財匱。
㉑呻,吟聲也。
㉒慄謂戰慄,甚寒大恐而悉有之。
㉓耳所以司聽五音。(新校正云:按《金匱真言論》云:開竅於二陰。蓋以心寄竅於耳,故與此不同。)
㉔鹹可用柔耎也。
㉕恐所以懼惡也。
①恐而不已,則内感於腎,故傷也。《靈樞經》曰:恐懼而不解則傷精。明感腎也。
②思深慮遠,則見事源,故勝恐也。
③寒則血凝,傷可知也。(新校正云:按《太素》血作骨。)
④燥從熱生,故勝寒也。(新校正云:按《太素》燥作濕。)
⑤食鹹而渴,傷血可知。(新校正云:按《太素》血作骨。)
⑥甘土味,故勝水鹹。(新校正云:詳自前岐伯對曰至此,與《五行論》同,兩注頗異,當並用之。)
故曰:天地者,萬物之上下也⑦;陰陽者,血氣之男女也⑧;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⑨;水火者,陰陽之徵兆也⑩;陰陽者,萬物之能始也⑪。故曰:陰在内,陽之守也;陽在外,陰之使也⑫。帝曰:法陰陽奈何?岐伯曰:陽勝則身熱,腠理閉,喘粗爲之俯仰,汗不出而熱,齒乾以煩冤腹滿死,能冬不能夏⑬。陰勝則身寒汗出,身常清,數慄而寒,寒則厥,厥則腹滿死⑭,能夏不能冬⑮。此陰陽更勝之變,病之形能也。帝曰:調此二者奈何⑯?岐伯曰:能知七損八益,則二者可調,不知用此,則早衰之節也①。年四十,而陰氣自半也,起居衰矣②。年五十,體重,耳目不聰明矣③。年六十,陰痿,氣大衰,九竅不利,下虚上實,涕泣俱出矣④。故曰:知之則强,不知則老⑤,故同出而名異耳⑥。智者察同,愚者察異⑦,愚者不足,智者有餘⑧,有餘則耳目聰明,身體輕强,老者復壯,壯者益治⑨。是以聖人爲無爲之事,樂恬憺之能,從欲快志於虚無之守,故壽命無窮,與天地終,此聖人之治身也⑩。
⑦觀其復載而萬物之上下可見矣。
⑧陰主血,陽主氣。陰生女,陽生男。
⑨陰陽間氣,左右循環,故左右爲陰陽之道路也。(新校正云:詳間氣之説,具《六微旨大論》中。楊上善云:陰氣右行,陽氣左行。)
⑩觀水火之氣,則陰陽徵兆可明矣。
⑪謂能爲變化生成之元始。(新校正云:詳天地者至萬物之能始,與《天元紀大論》同,注頗異,彼無陰陽者血氣之男女一句,又以金木者生成之終始代陰陽者萬物之能始。)
⑫陰静,故爲陽之鎮守;陽動,故爲陰之役使。
⑬陽勝故能冬,熱甚故不能夏。
⑭厥謂氣逆。
⑮陰勝故能夏,寒甚故不能冬。
⑯調謂順天癸性,而治身之血氣精氣也。
①用,謂房色也。女子以七七爲天癸之終,丈夫以八八爲天癸之極。然知八可益,知七可損,則各隨氣分,修養天真,終其天年,以度百歲。《上古天真論》曰:女子二七天癸至,月事以時下。丈夫二八天癸至,精氣溢瀉。然陰七可損,則海滿而血自下;陽八宜益,交會而泄精。由此則七損八益,理可知矣。
②内耗故陰减,中乾故氣力始衰。《靈樞經》曰:人年四十,腠理始疏,榮華稍落,髮斑白。由此之節言之,亦起居衰之次也。
③衰之漸也。
④衰之甚矣。
⑤知,謂知七損八益,全形保性之道也。
⑥同謂同於好欲,異謂異其老壯之名。
⑦智者察同欲之閑,而能性道;愚者見形容别異,方廼效之。自性則道益有餘,放效則治生不足。故下文曰。
⑧先行故有餘,後學故不足。
⑨夫保性全形,蓋由知道之所致也。故曰:道者不可斯須離,可離非道。此之謂也。
⑩聖人不爲無益以害有益,不爲害性而順性,故壽命長遠,與天地終。《庚桑楚》曰:聖人之於聲色滋味也,利於性則取之,害於性則損之,此全性之道也。《書》曰:不作無益害有益也。
天不足西北,故西北方陰也,而人右耳目不如左明也⑪。地不滿東南,故東南方陽也,而人左手足不如右强也⑫。帝曰:何以然?岐伯曰:東方陽也,陽者其精並於上,並於上則上明而下虚,故使耳目聰明而手足不便也。西方陰也,陰者其精並於下,並於下則下盛而上虚,故其耳目不聰明而手足便也。故俱感於邪,其在上則右甚,在下則左甚,此天地陰陽所不能全也,故邪居之①。故天有精,地有形,天有八紀,地有五里②,故能爲萬物之父母③。清陽上天,濁陰歸地④,是故天地之動静,神明爲之綱紀⑤,故能以生長收藏,終而復始⑥。惟賢人上配天以養頭,下象地以養足,中傍人事以養五藏⑦。天氣通於肺⑧,地氣通於嗌⑨,風氣通於肝⑩,雷氣通於心⑪,谷氣通於脾⑫,雨氣通於腎⑬。六經爲川⑭,腸胃爲海⑮,九竅爲水注之氣⑯。以天地爲之陰陽⑰,陽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①;陽之氣,以天地之疾風名之②。暴氣象雷③,逆氣象陽④。故治不法天之紀,不用地之理,則灾害至矣⑤。
⑪在上故法天。
⑫在下故法地。
①夫陰陽之應天地,猶水之在器也,器圓則水圓,器曲則水曲。人之血氣亦如是,故隨不足則邪氣留居之。
②陽爲天,降精氣以施化;陰爲地,布和氣以成形。五行爲生育之井里,八風爲變化之綱紀。八紀,謂八節之紀。五里,謂五行化育之里。
③陽天化氣,陰地成形,五里運行,八風鼓拆,收藏生長,無替時宜,夫如是故能爲萬物變化之父母也。
④所以能爲萬物之父母者何?以有是之昇降也。
⑤清陽上天,濁陰歸地,然其動静,誰所主司?蓋由神明之綱紀爾。上文曰:神明之府。此之謂也。
⑥神明之運爲,廼能如是。
⑦頭圓故配天,足方故象地,人事更易,五藏遞遷,故從而養也。
⑧居高故。
⑨次下故。
⑩風生木故。
⑪雷象火之有聲故。
⑫谷空虚,脾受納故。
⑬腎主水故。(新校正云:按《千金方》云:風氣應於肝,雷氣動於心,谷氣感於脾,雨氣潤於腎。)
⑭流注不息故。
⑮以皆受納也。《靈樞經》曰:胃爲水穀之海。
⑯清明者,象水之内明。流注者,象水之流注。
⑰以人事配象,則近指天地,以爲陰陽。
①夫人汗泄於皮腠者,是陽氣之發泄爾。然其取類於天地之間,則雲騰雨降而相似也,故曰陽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
②陽氣散發,疾風飛揚,故以應之。舊經無名之二字,尋前類例故加之。
③暴氣鼓擊,鳴轉有聲故。
④逆氣陵上,陽氣亦然。
⑤背天之紀,違地之理,則六經反作,五氣更傷,真氣既傷,則灾害之至可知矣。(新校正云:按上文天有八紀,地有五里,此文注中理字當作里。)
故邪風之至,疾如風雨⑥,故善治者治皮毛⑦,其次治肌膚⑧,其次治筋脈⑨,其次治六府⑩,其次治五藏。治五藏者,半死半生也⑪。故天之邪氣,感則害人五藏⑫;水穀之寒熱,感則害於六府⑬;地之濕氣,感則害皮肉筋脈⑭。故善用針者,從陰引陽,從陽引陰,以右治左,以左治右,以我知彼,以表知裏,以觀過與不及之理,見微得過,用之不殆⑮。善診者,察色按脈,先别陰陽⑯;審清濁,而知部分⑰;視喘息,聽音聲,而知所苦⑱;觀權衡規矩,而知病所主①。按尺寸,觀浮沉滑澀,而知病所生以治②;無過以診,則不失矣③。故曰:病之始起也,可刺而已④;其盛,可待衰而已⑤。故因其輕而揚之⑥,因其重而减之⑦,因其衰而彰之⑧。形不足者,温之以氣;精不足者,補之以味⑨。其高者,因而越之⑩;其下者,引而竭之⑪;中滿者,瀉之於内⑫;其有邪者,漬形以爲汗⑬;其在皮者,汗而發之⑭;其慓悍者,按而收之⑮;其實者,散而瀉之⑯。審其陰陽,以别柔剛①,陽病治陰,陰病治陽②,定其血氣,各守其鄉③,血實宜决之④,氣虚宜引之⑤。
⑥至謂至於身形。
⑦止於萌也。
⑧救其已生。
⑨攻其已病。
⑩治其已甚。
⑪治其已成。神農曰:病勢已成,可得半愈。然初成者獲愈,固久者伐形,故治五藏者半生半死也。
⑫四時之氣,八正之風,皆天邪也。《金匱真言論》曰:八風發邪,以爲經風,觸五藏,邪氣發病。故天之邪氣,感則害人五藏。
⑬熱傷胃及膀胱,寒傷腸及膽氣。
⑭濕氣勝,則榮衛之氣不行,故感則害於皮肉筋脈。
⑮深明故也。
⑯别於陽者,則知病處;别於陰者,則知死生之期。
⑰謂察色之青赤黃白黑也。部分,謂藏府之位,可占候處。
⑱謂聽聲之宫商角徵羽也。視喘息,謂候呼吸之長短也。
①權謂秤權,衡謂星衡,規謂圓形,矩謂方象。然權也者,所以察中外;衡也者,所以定高卑;規也者,所以表柔虚;矩也者,所以明强盛。《脈要精微論》曰:以春應中規,言陽氣柔軟;以夏應中矩,言陽氣盛强;以秋應中衡,言陰昇陽降,氣有高下;以冬應中權,言陽氣居下也。故善診之用,必備見焉。所主者,謂應四時之氣所主,生病之在高下中外也。
②浮沉滑澀,皆脈象也。浮脈者,浮於手下也;沉脈者,按之廼得也;滑脈者,往來易;澀脈者,往來難。故審尺寸,觀浮沉,而知病之所生以治之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知病所在,以治則無過。下無過二字,續此爲句。)
③有過無過,皆以診知,則所主治,無誤失也。
④以輕微也。
⑤病盛取之,毁傷真氣,故其盛者,必可待衰。
⑥輕者發揚則邪去。
⑦重者節减去之。
⑧因病氣衰,攻令邪去,則真氣堅固,血色彰明。
⑨氣,謂衛氣。味,謂五藏之味也。《靈樞經》曰:衛氣者,所以温分肉而充皮膚,肥腠理而司開闔。故衛氣温則形分足矣。《上古天真論》曰:腎者主水,受五藏六府之精而藏之,故五藏盛,廼能瀉。由此則精不足者,補五藏之味也。
⑩越,謂越揚也。
⑪引,謂泄引也。
⑫内謂腹内。
⑬邪,謂風邪之氣。風中於表,則汗而發之。
⑭在外,故汗發泄也。
⑮慓,疾也。悍,利也。氣候疾利,則按之以收斂也。
⑯陽實則發散,陰實則宣瀉,故下文曰。
①陰曰柔,陽曰剛。
②所謂從陰引陽,從陽引陰,以右治左,以左治右者也。
③鄉謂本經之氣位。
④决,謂决破其血。
⑤讀爲導,導引則氣行條暢。(新校正云:按《甲乙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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